主题:中日若开战,为什么中国可以对日进行核打击 -- 唵啊吽
条约当然是应该被遵守的。不过中日间的这个约定同样有若干前提是必须要被计算在内的:复交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部分,日蒋条约应废除);对二战责任的认定及相关问题的国际协定(雅尔塔波兹坦开罗等)的承认等。这些在中日联合声明(1972)中已经被日本所承认,在中日友好条约这一建交法律文本(1978)中日本正式而明确的承认了中日联合声明。即已经法律承认这些前提。没有这些前提,一旦日本突破其中任何一条,中日间的约定的基础就不复存在了。
没人想要战争,何况核战争。如果日本领土不被作为核武器的发射基地,日本不作为定向损害核平衡中一方的基地,日本不亲自作为损害任何一方核平衡的玩家,日本不发展大规模杀伤武器,那就不会成为核武器的目标。
反之,被核武器瞄准,对己方核武器的威慑能力被日本损害的一方,在遭到来自日本的核威胁或打击时执行核反击将日本作为核威慑或核反击的目标并没有道义上的任何顾虑,也不违反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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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这个想法好! terron 字62 2012-09-12 02:36:25
🙂如果小日本能偷袭中国本土比如北京,那么核平日本大可一试 文化体制 字0 2012-09-12 01:31:49
🙂中日建交的时候用条约约定:两国不以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解决 mopfish 字44 2012-09-12 00:31:03
🙂没有那么简单
🙂日本政府只不过表示理解和尊重而已 mopfish 字298 2012-09-12 05:42:03
🙂我已经说了,后面的中日友好条约 2 光年 字46 2012-09-12 06:21:03
🙂中日和平条约的存在基础就是联合声明 1 林之洋 字488 2012-09-13 08:15:09
🙂日本在没有违反理解和尊重的前提下,中国动用武力来解决两国 mopfish 字28 2012-09-14 02: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