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几部历史正剧:前言 -- GPRS
你说的,这没问题。问题是你说的制度和我说的制度完全不是一回事,和大家常识中的制度也不是一回事。我想大部分人认可的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而不是制度和生产力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大部分人也不会认可生产关系等于政治制度。马克思也没说过到了工业文明,制度就等于生产关系吧。在马列的定义里,政治制度和生产关系之间从来不能画等号的。难道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到了工业文明阶段,生产关系这四个字就能自动替换成制度两个字了?
当然,你可以说这是你的定义。问题是你用你的定义来推翻我的定义,甚至要推翻马列的定义。这除了争夺话语权之外,没有任何意义。当然,你也有推翻马列定义的权利,只要你有能力把马列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推翻。
再说说黄宗羲本人,黄宗羲是不是真的到了必须顶礼膜拜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步了呢?我引几段顾诚先生在《南明史》中的几段话好了
北都之变,诸王皆南徙避乱。时留都诸臣议所立者。兵部尚书史可法谓:“太子、永、定二王既陷贼中,以序则在神宗之后,而瑞、桂、惠地远,福王则七不可(原注:谓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也)。惟潞王讳常淓素有贤名,虽穆宗之后,然昭穆亦不远也。”是其议者,兵部侍郎吕大器、武德道雷演祚。未定,而逆案阮大铖久住南都,线索在手,遂走诚意伯刘孔昭、凤阳总督马士英幕中密议之,必欲使事出于己而后可以为功。乃使其私人杨文聪持空头笺,命其不问何王,遇先至者,即填写迎之。文聪至淮上,有破舟河下,中不数人,或曰:“福王也。”杨文聪见之,启以士英援立之意,方出私钱买酒食共饮。而风色正顺,遂开船。两昼夜而达仪真。可法犹集文武会议,已传各镇奉驾至矣。士英以七不可之书用凤督印印之成案,于是可法事事受制于士英矣。
黄宗羲的这段记载许多地方不符合事实,比如派杨文聪携带空头笺不问是哪位藩王迎来南京,拥上帝位,就共享定策之功,简直是一派胡言。史可法在迎立问题上受了马士英的欺骗确有其事,但说马士英“用凤督印印之成案”却毫无意义,因为史可法的信如果是伪造的,盖上凤阳总督印也不起作用;史可法“七不可立”的信件落在马士英手里,不盖凤督印仍是个重大把柄。黄宗羲这段“高论”中关键是“或曰:福王也”。采取这种史笔实际意味着弘光帝是未经“验明”的朱由崧“正身”。关于弘光太后,黄宗羲也恣意诋毁道:甲申七月“壬辰,皇太后至自民间。太后张氏,非恭皇(指老福王朱常洵)之元配也。年与帝相等,遭贼失散,流转郭家寨常守文家,马士英遣人迎之至。其后士英挟之至浙,不知所终。或言:帝之不蚤立中宫,而选择民间不已者,太后之故也。”
鉴于黄宗羲创立的浙东史派对后世影响很大,而且他和门户好友在当时兴风作浪对弘光朝廷的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有必要揭穿他们散布的种种谎言。
朱由崧确实是个昏庸荒淫的君主,但他的身分无可怀疑。老福王朱常洵的正妃邹氏从未生子,朱由崧是侧室所生庶长子。1617年(万历四十五年)二月,他十岁时封为德昌王,后来因福藩无嫡子,被立为福世子。1641年(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军攻破洛阳,老福王朱常洵被杀,朱由崧和嫡母邹氏乘乱逃出,暂居于黄河以北的孟县。同年河南巡抚高名衡向朝廷报告:“世子亦尚无子女,流离孤苦,惟有母子相依,诚可悲矣。”下文又详细报告了从洛阳逃出的福府官员侍从共二百零九名,其中包括右长史、承奉副、典宝、典膳、黄服、随侍司执事、书堂官、内执事,此外还有“王亲”邹存义(即福王妃邹氏之弟)等五人。有这样一大批王府官员和王亲跟随,要说朱由崧是个假冒的福王世子简直是奇谈怪论。
如果你有史料能反驳顾诚先生在南明史中的记载,你再说别人抹黑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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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等于生产关系?哪本马列著作里有这么说过? 12 删ID走人 字2545 2012-11-04 06:17:14
🙂【讨论】清代明,当然正是因为关系的先进 普罗丁 字217 2013-07-04 23:22:23
🙂我说的。 七死八活 字690 2012-11-04 09:54:30
🙂噢,你说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是脚,体制是鞋. 1 断臂残刀疲败兵 字24 2012-10-11 07:44:02
🙂跟体制有毛的关系! 4 红十月 字254 2012-10-09 10:58:11
🙂周末看完《大明》,特意去翻书 2 镍硬币 字211 2012-09-23 21:49:03
🙂就是这种对明朝制的传神描写,让大明王朝1566有了可看性 3 月树 字74 2012-09-12 09: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