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钓鱼岛上钓鱼忙 -- 燃犀下照
这里我们讨论的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事,或者说一大群人与另外一大群人 的事还是以流氓团伙而不是以一个流氓做比喻比较好。
现在的问题是因为另一个大流氓团伙的原因,某大流氓团伙把属于中国人的东西抢去以后,塞给另外一个小流氓团伙,小流氓团伙现在自己决定那东西给团伙里面的谁,你觉得这事(内部分赃)严重吗?
小流氓团伙如果把大流氓团伙给他的东西转给其他的流氓团伙,这性质当然更严重,现在的问题国有化仅仅是流氓团伙自己内部的分配,这个内部分配的行为不算严重 的事态。
两个人合伙偷了你 的车,然后内部决定这车是谁的,在法庭上,只会根据前面的偷车的行为进行量刑,后者内部分赃的行为不会增加他们犯罪的严重性,不会影响法庭量刑。并不是两个人偷车以后,车属于他们两个人中的一个--即私有化,或者两个人同时拥有---公有化,法庭量刑就会有不同。
所以我们只需要关注他们有没有偷你的,而不需要管他们偷了你的以后如何分配公有化还是私有化的分配。
具体对于钓鱼岛问题,首先要确定的是日本人以什么样的
方式得到钓鱼岛的,对于国有化是没有必要追究的。
问题在于钓鱼岛是昧国方面给日本的,这个就涉及到了三国演义,不能说完全是日本的责任,而且从国际法方面,也属于争议性的课题,所以这件事情比较复杂,暂时搁置为好
钓鱼岛的国有化从国家的角度说国际法的角度是不能算卖的,要打一个比方的话,可以以力学的内力和外力做比喻,你抓住自己的头发,可以把自己抓到天空上去吗?牛顿力学告诉我们这是不可以的。
卖给其他一个国家就类似于外力的作用,从中国的角度而言,他要卖给其他国家中国要进行谈判交涉的话增加了一个主体,很麻烦,现在他们仅仅是内部转让,中国仍然只需要与日本这样一个主体进行交涉,交涉成功了,拿回来了,他们内部分赃的结果自动失效--这个内部分赃就类似于力学中的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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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主的逻辑,好怪呀,意思是中国人要无法日本一错再错? 开车去中亚 字64 2013-03-18 06:59:05
🙂你认为转赠给昧国也不增加合法性是对我的观点的推论还是什么 思想的行者 字165 2013-03-21 20:58:15
🙂逻辑的起点就是问题 1 开车去中亚 字94 2013-03-22 03:17:31
🙂国有化不能叫做卖,只能叫做内部分赃
🙂逻辑混乱 心想心念 字78 2013-11-12 05:33:56
🙂既然中国政府没有确权,那么日本买卖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思想的行者 字26 2013-11-17 21:49:47
🙂^_^,教主果然名不虚传 开车去中亚 字338 2013-03-22 09:30:12
🙂我主要是具体讨论国有化钓鱼岛这一件事情的侵权程度 思想的行者 字476 2013-03-22 1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