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中国机构改革的出路,兼复井底望天兄 -- 一介书生
稍微看了一下,你这个主贴的信息量非常的大,例如乡镇一级的财政困难的问题等等,再例如林彪主持的军队编制改革。
但是总体而言,中国的机构里面,行政机构的职能是相对完善的,问题在于人大,法院,检察院等等的职能的不完备和错位
例如西方国家一个很常见的政治生活,弹劾,听证会这个是议会方面的主要工作,但是在中国基本上没有。
而这一点的功能的缺乏对中国的影响非常大,一个政府部门做了错误决策,人们发现了,也很难进行制约,例如农业部搞的转基因,例如此前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乱象,直到最后把局长枪毙才行,不能事先预防,再比如环保部门的不作为,公众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这个就与人大的职能的缺位有关。
人大弹劾官员大概容易造成行政权力受到太大限制,并且可能导致人大和政府的勾心斗角,昧国的政治体制现在也出现了这个问题,虽然他们的问题主要是共和党和民主党之间的斗争。
但是人大主持听证会这一点,我认为很重要。
有了人大主持的,注意必须是人大主持的而非政府部门自己召开的听证会,那么至少可以做到一点就是要求政府部门在政务公开方面做得更好,并且可以对政府部门的报告进行质疑。
例如农业部搞的转基因的决策,转基因的科研支持基金目前是农业部相关项目的绝对大头,但是对于转基因本身的安全性,中国方面的依据仅仅有张启发做的灌胃三天的实验,这个绝对是不严谨的,人大可以要求农业部拿出更多的更可靠的依据出来,这样,就可以起到一定的阻止的作用。
再比如黄浦江上漂死猪的事件,政府部门给出了因为气温低导致猪大量死亡,以及饲养密度大导致猪大量死亡的结论,这个人大完全可以要求政府部门拿出依据出来,你调查了多少农户,有多少农户认为是因为温度低导致猪的大量死亡的,饲养密度和猪的死亡率之间的历年关系如何等等,都需要对方给出具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并且可以要求对方调查转基因饲料和猪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的问题等等。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处于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势,政府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要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人大不能发挥作用。
其次说到政府和法院的关系,如果政府部门发现某一家企业严重违法,可以做什么,是直接处罚呢还是政府部门作为一个原告,将对方高上法庭,前者我认为体现着行政和司法职能的分工的含糊,而后者则是国际通行做法,例如对大众的离合器的问题,消费者协会完全可以在几年前就将其告上法庭,而到了今天,也只是依靠媒体的力量而不是司法的力量迫使对方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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