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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从一桩桃色事件看早期哈里发国 -- 赫克托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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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从一桩桃色事件看早期哈里发国

春节前,我托在美国的朋友买来《塔巴里史》第12,13,14,27卷,3月份朋友把书给我,之后我暂停《西游记新证》的写作,逐本看《塔巴里史》,第12卷《嘎底西叶战役和征服叙利亚、巴勒斯坦(The Battle of al-Qadisiyyah & the Conquest of Syria & Palestine)》已经看完,13卷《征服伊拉克、南波斯、埃及(The Conquest of Iraq, Southwestern Persia, & Egypt: The Middle Years of 'Umar's Caliphate, A.D. 636-642-A.H. 15-21)》马上结束,对欧麦尔时代的哈里发国和相关的地区历史了解了皮毛,正想写点读书笔记,恰好第13卷记载的一桩桃色案件很黄很暴力,既能吸引眼球,也能看出早期阿拉伯、穆斯林的政治、司法、部族关系的多方面信息,就当解剖一只麻雀,做下简单述评。

此事记载于第《塔巴里史》13卷第111—114页。男一号是穆基赖-伊本-舒耳白-塔噶菲(Mughira ibn Shu'ba al-Thaqafi),这是个典型的阿拉伯名字,阿拉伯人有名无姓,此君本名叫穆基赖(Mughira),他爹叫舒耳白(Shu'ba),本名和父命之间用【本】(bin)连接,意味【xx的儿子】(son of)。他来自塔噶夫(Thaqaf)部落,后面的【i】意为【的】(‘s),塔噶菲意为塔噶夫人。类似的数学家花剌子密(al-Khwārizmī)意为花剌子模人,【al】是连词,意为【这个】(the),通常不翻译。调整一下顺序,他的名字可以变成【塔噶夫人舒耳白的儿子穆基赖】。

男二号是在任的穆斯林一把手,哈里发(Caliph)、信士的长官(Commander of the Faithful)欧麦尔-本-赫塔卜,名字意为赫塔卜的儿子欧麦尔,他的五世祖与穆圣的六世祖是同一个人,就是说穆圣和欧麦尔是远亲。男三号是阿布-巴克拉(Abu Bakrah),他的来历后面再说。

故事发生在回历17年赖比尔-敖外鲁月(Rabi’ I),公元638年3-4月,即当年的春季。穆基赖是当时的巴士拉(Basrah)总督,巴士拉是穆斯林征服伊拉克之后建立的两大城市之一—另一个是库法(Kufa),巴士拉位于伊拉克两河河口附近,建于回历16年春(637),到桃色事件发生只有一年,巴士拉还只是穆斯林的要塞(garrison),谈不上多么繁荣热闹,住房也很朴素,从上下文来看,每个住户的房子的外观、格局都一样。总督穆基赖的房子临街,街对面住着巴克拉,两人的房子都对街开窗,而且位置完全相对。

这天巴克拉请来几个朋友开趴体,闲着没事在窗边聊天,顺便透过窗户格向外看街景,也是合该有事,一阵风刮来,吹开了街对面穆基赖的窗户,巴克拉看见总督大人躺在一个女人的两腿之间(lying between the legs of a woman)。巴克拉立刻喊来客人们围观做目击证人(bear witness),访客们问:“那个女人是谁(Who is she)?”巴克拉答:“她是乌木-基马尔(Umm Jamil)”访客们说:“我们只看到了她的屁股蛋子,但没看到她的长相(we only saw buttocks, we do not know what she looks like)”接着大家看到这个女人起身,穆基赖则离开房子,去清真寺做礼拜。

本案的女猪脚乌木-基马尔是个刚刚失去丈夫不久的寡妇,在总督和其他高官的家里做女仆,并非总督大人的妻妾或女奴,如果他俩发生了不正当关系,那么总督肯定犯了通奸罪。

早期哈里发国是个政教合一的国家,总督不仅管理军政财司法,还要带领属下做礼拜(salat)。巴克拉和朋友们跟着穆基赖到了清真寺,正当穆基赖准备礼拜时,巴克拉阻止了他,说你已经没资格带领我们做礼拜了。接着巴克拉写信给在首都麦地那的哈里发欧麦尔,指控穆基赖犯了通奸罪,不能再行使总督职权。欧麦尔收到信,指派艾卜-穆萨-艾什耳里(Abu Musa Ash'ari)带上自己的2封亲笔信去巴士拉代行总督职权。显然是为了防止意外,穆萨带了29个人同行。

穆萨一行总共30人,来到巴士拉城外的一个商业据点Mirbad,没有进巴士拉。穆基赖闻听,自言自语说穆萨前来肯定不是做生意的,而是来取代自己做总督的。话虽如此,事到如今也只能硬着头皮去见穆萨。穆基赖和手下来临之际,穆萨突然拿出欧麦尔的信交给对方,信上只有4句话,是欧麦尔上位以来写出的最简短的信,没有前面例行的问候语:

听着,我听说了关于你的令人震撼的传言(a shocking rumor reached me);

我让穆萨去做总督;

移交权力给穆萨;

马上来此地(麦地那。Hurry hither)

第二封信是给巴士拉军民的:

听着,我派穆萨做你们的总督;

他将损有余而益不足;(he is to take away from the affluent among you to give to the poor)

他将和你们与敌人战斗;

他将保护你的安全,清点被征服土地上的税赋(count the revenues of your fay’s land),并在你们中分配。

最后他将为你们清理道路上的强盗贼寇。

这里我补充一下,哈里发国的全体穆斯林组成一个政教合一的公社。欧麦尔规定被征服地域的动产作为战利品,80%在分配给战士们,另20%送交国库。不动产分为两种,留在土地上接受穆斯林统治的被征服者,作为顺民保有土地所有权,向哈里发国交税,非穆斯林还要缴纳人头税(jizyah)。主人逃亡的土地,特别是东罗马、萨珊波斯皇室、贵族、基督教、祆教寺院的土地没收为国有土地,归穆斯林公社共有,叫做斐物(fay),意为哈里发国的公有土地,由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租种,所有权属于国家或教会,禁止买卖。禁止穆斯林占有和买卖被征服土地,穆斯林由政府或教会统一发放工资或年金(stipend),欧麦尔多次明确拒绝了分封有功者土地的要求,各地总督的职责中,除了打仗即圣战、司法、带领手下做礼拜,一项重要职责是征收税赋并向本地的穆斯林发放工资。到了第3任哈里发奥斯曼、第4任哈里发阿里时代,土地国有制度大为松动,奥斯曼和阿里多次授予手下采邑(fief),最终国有土地制度彻底崩盘。

穆基赖显然想讨好新总督,送给后者一个美丽的女奴。这个女奴不是阿拉伯人,却在阿拉伯人中长大,来自穆基赖所在的塔噶夫部落,她将肯定为穆基赖说好话,而不会反击一戈出卖前主子。与被告穆基赖同去麦地那的,除了巴克拉还有另外3位在场的证人。

到了欧麦尔面前,穆基赖先声夺人,抢先做了一番自我辩护:“你(欧麦尔)问问这帮奴才(serf),他们怎么看到我的。我当时面向他们还是背对他们?他们怎么分辨出那个女人是谁的?如果他们面向我,那女人肯定在我和他们之间,为什么我还在他们视野里?如果我背对他们,他们有什么权利偷窥我在家里和妻子行房?真主在上,我从未和妻子以外的女人同床。这个乌木(Umm)肯定看起来像我老婆,他们才看错了。”

接着欧麦尔询问巴克拉,后者说他看到穆基赖躺在乌木的两腿之间(lying between the legs of Umm Jamil),身体起起伏伏如同粘在化妆瓶里的涂眼墨粉(heaving up and down like a kohl stick in its phial)。

欧麦尔问:你从什么位置看到他们的?

巴克拉:从后面。

欧:你如何断定她的身份的(how did u establish her identity)?

巴:我踮起脚尖,伸长脖子看到的(standing on my toes, I stretched out my neck)。

欧麦尔接茬问下一个证人:他们背对你还是面向你?

答:他们面向我。

欧麦尔接着问第3个证人,此人的回答与巴克拉相同。最后哈里发问第4个人,也是最后一个证人,他的证词有所不同:我看到他(穆基赖)坐(sitting)在一个女人的两腿之间;我看见一双涂着指甲油的脚(two painted feet)拍打着地板,两半赤裸的屁股蛋子(two bared buttocks),还听到沉重的呼吸声(I heard very heavy panting).

欧:你注意到某人(注意没问男女)起起伏伏如同粘在化妆瓶里的涂眼墨粉吗?

证人:没有。

欧:你认出这个女人没(did you recognize the woman)?

证人:没认出,我肯定把她和某人弄混了(I must have confused her with somebody else)。

欧麦尔听完了被告、所有4个原告的证词,宣布了判决:根据《古兰经》24章13节“他们为何不举出四个见证来证明这件事呢?他们没有举出四个见证,所以在真主看来他们是说谎的”,我召来4个证人指控穆基赖,但是你们的证词不同,指控不成立。又根据《古兰经》24章4节“凡告发贞节的妇女,而不能举出四个男子为见证者,你们应当把每个人打八十鞭,并且永远不可接受他们的见证。这等人是罪人”,巴克拉为首的前3个证人做了伪证,他们3人都拉下去抽80鞭子,此案终审。

穆基赖得理不饶人,对欧麦尔说:“替我把他们处死吧(rid me of these serf)。”欧麦尔说:“住口,愿真主让你变哑巴,如果他们的证词成立,你将被自己的石头砸死。”

按闪族的习俗,通奸者将被用石头砸死,《圣经》记载耶稣救了一个犯通奸罪即将被乱石砸死的女人,阿拉伯人也有同样习俗,听了这话,穆基赖不再吭声。

说到这,这起桃色案件以穆基赖的清白结束。但砸么一下,此案本身就有很多蹊跷。

1. 穆基赖的自我辩护我就看了好几遍才大致看懂,我的理解是,如果穆基赖面对观众,说明他俩采用女上位,女猪脚在他和观众之间,观众看不见他的脸。无论穆基赖面对还是背对观众,观众都肯定看不见他俩中的某一人的脸,能不能看清另一个也难说。穆基赖钻了空子,抢先自我辩护,赢得了主动权,显示了过人的口才。

2. 欧麦尔质询4个证人,应该是逐个提审的,没给他们串供的机会,审讯技巧高超。

3. 欧麦尔严格按照《古兰经》和习惯法执法,至少过程无可挑剔,让诉讼双方和观众都无话可说。

显然欧麦尔是一位高明的法官,不愧是四大哈里发中最精明能干、功绩最大的。

表面上看,此案结束了,其实不然,获得清白之身的穆基赖没有官复原职,留在首都麦地那,因为懂一点波斯语,为哈里发做了一段不太成功的波斯语翻译。641年,最终决定萨珊波斯帝国灭亡的尼哈旺德战役(Battle of Nahāvand)前,穆基赖回到伊拉克,并参加了此役。此役的阿军统帅是伊拉克征服者塞耳德的侄子努尔曼-本-木噶伦(An-Numan ibn Muqarrin),此君的资历不深,却根正苗红。开战前,努尔曼指定了自己一旦战死,接替自己为主帅的名单,参加之前历次征服波斯战争的资深将领穆基赖只排名第7,令他很不满。努尔曼决定在中午祈祷(noon salat)之后进攻,穆基赖又跳出来唱反调,如果我是主帅,会在凌晨发起进攻(If I had been in your place, I would have engaged them very early in the morning),努尔曼不以为然的说:“今天是礼拜五”。

波斯、巴比伦、犹太等中东民族崇尚数字【七】,努尔曼就指定了7个替代自己的人。每个星期7天,星期五也叫金曜日,穆斯林平时每天礼拜五次,可以在家和任何地方做,但是每礼拜五/金曜日的午后,在清真寺举行大规模宗教仪式,这个仪式或活动音译为【主麻】(Jumu'ah),意译为【聚礼】,听念“呼图白(Khutbah)”,是一星期中最重要的宗教活动,信徒都要参加。努尔曼的反驳是双关,一层意思是,我作为战役主帅,有权利和义务主持主麻,穆基赖自然没份,只能听呵。另一层则是你穆基赖虽是资深宿将,却不如我虔诚,对宗教不热心。

于是努尔曼让战士们当着敌人的面排列整齐,做主麻仪式。接着努尔曼指示将士们,我喊一次【真主至大】(Allahu Akbar),你们整鞋帽,喊第二遍真主至大,你们扎紧腰带准备战斗,喊第三遍你们随我进攻。整个过程中,穆基赖一言不发,被晒在一边,当然他也没资格说话。

行文至此,笔者要回溯一下阿拉伯人和穆斯林的历史。阿拉伯人(Arabs)或阿拉比亚人(Arabians)有2大源头:绝种的阿拉伯人(bā’idah)和现存的阿拉伯人(bāqiyah),前者存在于《古兰经》的记载中,顾名思义,他们已经绝种,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

现存的阿拉伯人又分为两部分:纯阿拉伯人(‘āribah)和归化的阿拉伯人(musta‘ribah)。前者也叫盖哈丹人(Qahtanite),得名于祖先盖哈丹(Qahtan),即《圣经》中的约坍(Joktan)。按《圣经 创世纪》和《圣经 历代志上》的记载,人类始祖亚当的后代传到诺亚,上帝发了一场大洪水,只有诺亚的后代活了下来,余者都灭绝了,所以诺亚之后的人类都是诺亚的子孙。诺亚有3个儿子,长子叫【闪】(Shem, Sham),是闪族或闪米特人(Shemites)的始祖,闪有个曾孙希伯(Eber),生了2个儿子,次子就是约坍(Joktan),是纯阿拉伯人的祖先。

希伯(Eber)的长子名叫法勒(Peleg),生拉吴(Reu)—>西鹿(Serug) —>拿鹤(Nahor)—>他拉(Terah) —>亚伯拉罕(Abraham),亚伯拉罕即阿拉伯文中的易卜拉欣(Ibrahim),生两个儿子,长子是庶出的以实玛利(Ishmael),阿拉伯文叫易司马仪(Ismail),被亚伯拉罕/易卜拉欣逐出家门,南迁进入阿拉伯半岛,逐渐阿拉伯化,就是所谓归化的阿拉伯人(musta‘ribah)。亚伯拉罕/易卜拉欣的次子是嫡出的以撒(Issac),阿拉伯文叫易司哈格(Ishaq),则是犹太人的祖先。

纯阿拉伯人和归化的阿拉伯人虽然长期共聚和混血,使用相同的语言,双方却依然牢记着各自谱系的不同,为了便于说明,我将他们称为南人、北人,由于南北两大族群纷纷从阿拉伯半岛向唯一不面向海的北方迁徙,建立诸多王国,南北二字已经不能代表方向上的区别了,我使用南北只是为了便于我和大家记住。

穆圣所属的麦加古莱氏家族,属于北人,他投奔并建立根据地的麦地那,属于南人,虽然麦地那在麦加的北方。穆圣创立伊斯兰,反对家乡麦加的偶像崇拜,触犯了守旧派的利益,双方只能武力解决争端。反对伊斯兰最力的,当属在麦加居于领导地位的倭马亚家族(Umayyad),也叫伍麦叶家族,是倭马亚(Umayya)的后代,代表人物是阿布-苏富扬(Abu Sufyan ibn Harb),倭马亚家族及其支持者,我称为旧党,穆圣及其弟子、信徒,我称为新党。虽然新旧两党都是北人,穆圣所在的哈西姆家族的始祖哈西姆(Hashim),是倭马亚家族始祖倭马亚的伯父,两党的核心成员的父系上,最多6代就可以追溯到同一人,但双方的理念不同,即使是亲兄弟也要刀兵相见。为了争取支持,新党更多依靠南人的支持,比如麦地那人就是南人,对抗麦加旧党所在的北人。

新旧两党、南北两族群的对抗,并没有产生决定性结果,穆圣没能摧毁旧党,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旧党树大根深,人才储备雄厚。628年双方达成妥协,630年,穆圣兵不血刃的进入麦加捣毁了麦加大寺的三百六十个偶像,不过作为妥协,穆圣保留了克尔白的黑石头,作为偶像崇拜的遗存。两党、两族妥协的好处是新党可以充分利用旧党的资源,避免无谓的流血,为日后的大扩张创造了条件,缺点是旧党始终有强大实力,最终在30年后翻盘,穆圣的头号对手阿布-苏富扬的儿子穆阿维叶战胜了穆圣的女婿、外孙,做了穆斯林首位国王,建立倭马亚王朝。穆圣和平进入麦加,也知道自己在旧党的麦加根基不足,没有选择麦加做首都,而是继续定都麦地那,此后四大正统哈里发的前三位,也都以麦地那为首都,直到第4任哈里发阿里迁都到伊拉克的库法,从此不再有哪个重要王朝和国家以麦地那为首都。

通宝推:为什么不可以,范进中举,履虎尾,波波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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