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中华民国的统序和顺承(1)-革命先行古惑仔 -- 龙眼
上回书说到洪门天地会发誓反清复明,但毕竟组织动员能力有限,屡次发动起义,可总砍不过清军,只好到处跑反,有的一跑就跑到国外去了。洪门兄弟的海外跑反一般是两条大的路线,一条是经过福建、广东到香港澳门,再到南洋,和早先就移民海外的南方各省移民与当地的天地会会众回合到一处,象洪门台湾总堂的林爽文起义失败后,很多台籍洪门弟子就逃亡到了东南亚地区。而这些海外华人的移民集团本就以天地会的形式在东南亚各地圈地称雄,当地的土著根本不是对手,这些天地会组织甚至在东南亚建立过很多独立的小国家,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罗芳伯创立的兰芳公司,即,兰芳共和国。洪门组织虽然在国内很难登堂入室,不被主流社会接纳,但其因为有明确的法统和继承人的顺承罔替制度,所以当摆脱了国家机器的束缚后,往往表现出了极强的生命力、战斗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洪门的法统是江湖义气,而领导人往往是要通过公推而产生,至少也要由大家信服的人来领导,所以产生的政权实体叫公司,不搞世袭和裙带(看最近被里应外合消灭的缅甸果敢华人政权就不行,全是几个兄弟在搞,哪能服众呢?),就比较有长久的生命力。比如那个兰芳公司(共和国)就一直存在了一百多年,历经了十代左右的领导人,直到抵挡不住荷兰殖民者的进攻才失败了,不然东南亚就不只一个新加坡是华人国家了。这至少说明洪门天地会这样的江湖组织在继承人的选定上是有其进步性的。
说句题外话,东南亚的华人移民社区(个人不算)最远竟然到达了印度,这是我过去没想到的。后来接触到不少从印度来的客家人,以及听阿三同事们介绍,知道象孟买这样的印度大城市和其他不少地方都有客家汉人的稳定社区,而且他们很早就移民到那里了,按时间算应该是清末开始的,并保持着很完整的汉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传统,彼此在族内通婚,很少能被当地人同化,真令龙眼佩服直至。
反清败亡的洪门子弟的另外一条海外跑反路线是经南京、上海等通商口岸上船到达美洲。很多年前好像是一位华盛顿市来的老华侨对我说的,他说很想找人写写关于海外华人移民美洲的历史。他说他知道一个真实的故事,是当年太平军首都天京(南京)在即将被清军攻破的时候,有大批太平天国的士兵为逃活命,都纷纷往当时停泊在南京和附近港口上的外国商船里跳,而当时美国和加拿大又正在拓荒开放,及其缺乏人力,于是船主和逃命者们就一拍即合,让这些人自卖猪仔,往美国开,但这里的故事没完,那位老先生说其实他们很多人没有到达美国,而是中途因为天气很冷而提前跳船到中南美洲很多地方上岸了。
我就查了一下当年天京沦陷的时令,应该是7月份,正是北半球的盛夏,南半球的隆冬。而那时还没有巴拿马运河,要到达纽约、波士顿和其他美国繁荣的东海岸城市,必须经由南半球最南端的合恩角或麦哲伦海峡,所以估计那些衣着单薄的流亡兄弟们实在是给冻坏了,赶紧趁商船在各地停靠补给的时候上岸跑了。但至于网上流传很广的一个关于一万多太平军将士如何流亡南美,如何参与当地内战,如何战果辉煌,龙眼没有具体研究过,不知真假。
按道理,太平天国起义不算是洪门天地会领导的起义,虽然太平天国的领导人也姓洪,但人家搞的不是洪门,而是山寨升级版的基督教,但毕竟反清的宗旨一致,因此太平天国运动从一开始就有大批的天地会成员集团参加,比如洪大全和罗大纲的部队,后来更有厦门和上海的小刀会(天地会的分枝)在起义失败后加入。至于以个人形式参加就更是不计其数,参加太平军的多数是贫苦农民和游民,很多本就是洪门弟子和会众。而宗教起义里起决定作用的东西:信仰,是个很奇怪的东西,说有信仰的时候,那简直是众志成城、排山倒海、无坚不摧,让几千太平军从广西金田一直打到长沙和南京,可一旦因为内乱也好,曾左胡李反动宣传外加镇压也好,给破了洪王是基督兄弟的信仰,就立刻跟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一溃千里,再也回复不了过去的雄风了。
但洪门天地会的功能作用却有所不同,它本身具有的贫民屌丝之间的共济互助的功能,和败亡后的逃生功能就决定了它有长久的实用价值。因此后来太平军将士败亡后,能逃出生天的,几乎全和天地会挂上了关系。据说连洪秀全流亡香港的三个外甥,和很多高级将领都加入了天地会,比如那个著名的辅王-杨辅清据说就在流亡旧金山后和其他会众在那里开山设堂,成为美洲华人组织“三合会(天地会的一个别称)”的创始人。而美洲的华人十有七八都是天地会成员,这首先是因为天地会或三合会有其互助共济的功能,当然他们也从事很多地下的黄赌毒生意,并收取当地华人华商的保护费。
但无论是南洋的天地会成员,还是美洲的天地会,里面都有大批当年曾和满清对砍败下阵来的洪门老兄弟,老古惑仔,老龙头,老舵主。这些人虽然放下了砍刀,为了谋生,不得不拿起菜刀、剪刀或剃刀,或从事其他营生,但他们往往和清政府有血海深仇,恨不能再年轻几岁,重新杀回老家去。所以当国内的新古惑仔的龙头老大-孙文找上门来,只一句话“你们捐钱,我们捐命”,就能让这些人热血沸腾,解囊相助。
但要钱和拿钱总要有个名目,有个说头,特别是国内去找清朝重新砍架的洪门古惑仔和海外洪门的老革命古惑仔到底是什么关系,在捐款之前必须要说清楚,这就有了孙文到北美洪门总部的拜山投堂。
史料记载孙文是在1903年底达到檀香山,在1904年初加入洪门致公堂,被该堂封为“红棍”。所以多数史料以此划界,认为孙是1904年才加入洪门的。但是,实际上再深入了解就会发现,孙其实在10年前,即上世纪末就已经利用会党分子搞过至少两次起义了,一次是广州起义,一次是惠州起义。其骨干全是洪门天地会(广州),或洪门三合会的成员(惠州),以及跨党分子,即兼有兴中会和洪门身份的革命志士。这时的兴中会还只是一个小堂口,只是起到机关中枢的作用,而真正报打前敌,舍生忘死的全是洪门兄弟。现在两岸史学界都出于正统性的考虑,把早期的孙文革命统统归于其领导的兴中会,这不能说不对,但在当时的古惑仔眼里,兴中会倒更像是同投反清旗帜下的一个洪门堂口,好比《古惑仔》里山鸡、B老大和郑浩南他们都有自己的堂口,即,嫡系部队,但又同与洪兴其他兄弟的堂口共打天下一样。而你要不入洪门这道门槛,人家是不会为‘空子’打天下的。
1899年,洪门的三合和哥老两会同推孙文为南方几省洪门各堂口的共龙头、总会长,一同举事推翻满清。但要砍翻满清没钱是不行的,买枪械要钱,买炸弹要钱,拉兄弟卖命要钱,事前给安家费要钱,失败了给跑路费也要钱。而且很多是要洋通货才能买到。而孙文有两大本事,让他从兴中会的一名秘书,一跃取代原来的会长杨衢云成为兴中会的实际话事人,那就是一是孙的宣传鼓动能力(大炮不是白叫的),二是孙的筹款能力。孙先是在南洋筹款,凑够一笔巨款就找洪门兄弟砍一次官府,然后失败了,就再去筹款,直到南洋的财源几近枯竭。就只好转向美洲,向那里财大气粗(相对而言)的革命老前辈们、古惑仔大叔们和他们弟子后辈们寻求援手。
在1904年初,孙为了解决身份问题,在檀香山经洪门前辈介绍,加入美洲的主要洪门组织-致公堂。因为此前他早就是中国南方数省洪门的总龙头了,身份本来是和海外洪门应该至少为平级,但屈尊投入美洲洪门山门,因此给足了美洲洪门的面子,等于是把国内的洪门古惑仔运动纳入到美洲洪门总部-共产国际,不对应该是洪门国际的远东支部的地位上了。因此,美国的洪门致公堂也不能太让孙屈就,于是封孙为“二路元帅”加红棍。二路元帅是香主(总龙头)以下的内八堂“当家大爷”之一,开了山头的龙头才有资格进入内八堂,一般是龙头退休后给的闲职,但孙这个二路元帅要替共产国际-洪门国际去报打前敌,担任的是砍人先锋的实权职务,即,红棍,所以孙被称为“双花红棍”。之所以管砍人先锋叫红棍是因为据说梁山好汉里最能打的狠角色-武松就是手使一根大红棍。但孙在美国洪门里双花红棍的地位要比香港小流氓团伙里称谓的“双花红棍”的地位要高得多,那里的双花红棍是纯粹的金牌打手的意思。
后来孙中山获得了檀香山致公堂的大爷身份,在美国筹款就方便了许多,从1904年到1911年辛亥革命,孙把主要的筹款精力都放在北美方面,在辛亥革命的当天,他就在美国中部一个小镇正给香港的黄兴汇钱呢(不是传说的正在丹佛打工)。而美国加拿大的洪门兄弟每次都是动辄十几万,几十万美金地给内地革命捐款,最后好多堂口把自己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帮产都抵押了。当时的美金的价值是什么概念,大概是现在美金价值的300倍,即当时的10万美金大约等于现在的3000万美金,当时的几十万美金就是现在上亿的美金了。真可谓海外的洪门兄弟捐钱出力,海内洪门的兄弟捐命捐血,共同发起对清廷的一波一波的如同蚂蚁撼大树般的冲击。
而孙文以前是国内洪门龙头,现在则成了海外洪门的二路元帅加开路先锋,真成了隋唐演义里原来的江湖道总舵主-赤发灵官单雄信投奔瓦岗山,做了混世魔王驾前的开路先锋了。但其实孙根本就不是象单雄信那样红发蓝脸、虎背熊腰、凶神恶煞样的人物,而是一个身材矮小的文面书生。但是什么让这些天不怕、地不怕、拔刀就敢砍人的洪门古惑仔一看到孙文就佩服得五体投,甘心听其调度,誓死赴汤蹈火呢?而后来跟随孙、支持孙打天下的洪门兄弟又是如何被社会抛弃的呢?
请看下章《革命伟人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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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成唐僧了,提醒小妖要下雨了快收衣服 龙眼 字46 2013-04-26 12:46:41
🙂既然大家民主评议要封捣乱分子,龙眼也不能太迂腐了 龙眼 字0 2013-04-26 08:37:39
🙂所以我一直建议你象那位网友学习。 2 龙眼你出卖同胞 字0 2013-04-26 09:24:55
🙂【原创】中华民国的统序和顺承(2)-你们捐钱我们捐命
🙂洪帮老大不是陈炯明么 芼芼 字1 2013-05-03 17:50:46
🙂【讨论】實在精彩!有個問題 普罗丁 字58 2013-04-27 20:37:16
🙂从美洲来的多数是洪门致公堂筹集的,而当时美国 龙眼 字69 2013-04-27 21:17:16
🙂【讨论】你这是猜测还是证据? 普罗丁 字34 2013-04-27 22: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