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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贝志城为什么要撒这个谎? -- cgang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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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打草惊蛇式的个人英雄主义

确诊铊中毒,贝生功不可没,他起了到穿针引线的作用,在朱令病情和互联网之间建立了物理层。但是,这个人后来的言行给我的印象是,爱慕虚荣。根据吴向军的说法,同住11个人(够挤的)当时都参与了整理资料的工作。而我认为其中蔡全清和UCLA那个留学生的功劳最大。现在“贝志诚”的名声却搞得最响。“真英雄”达斯廷-霍夫曼说过:这个世界全是狗屎

但是,孙维的辩护词贝生也可以用:他有太多的时间消灭作案痕迹,没有必要等到最后诊断出来。注意凶手始终是知道朱令中毒的。

因此我庸俗地猜测一下,贝生找朱令同学翻译的想法不过是这样的:把工作分摊给更多的人,每个人的功劳平摊下来就很小,而清华的人是他贝生招募来的,是他自己的队伍,那么清华的人越多,他的功劳就越大,而且最大 (既然诊断结果已经明确,抢功劳的时候不就到了嘛。) 不料这个急智大大地不靠谱,因为他对清华和朱令班级的情况并不熟悉,甫一实施就受挫:人家在上课。 贝生提前退学而数年后吴向军毕业,何也?吃苦耐劳的韧性不同是可能原因之一吧。

但是贝生的个人英雄主义可能起到了一个非常坏的效果:打草惊蛇。

需要特别分析强调很多人混淆的一个关键事实:直到铊中毒诊断出来之前,仅有凶手(和同谋,假如存在)明白朱令两次住院的原因是中毒 (可能事实上也知道毒剂是铊,但逻辑上不必要), 而其他所有人,包括贝生孙维等在明处的人,只知道朱令生病,至多怀疑铊中毒是可能病因之一。怀疑和知道之间有一条鸿沟。

贝生和吴向军到清华一嚷嚷,除了凶手之外(如果凶手在清华),听到这个消息的人应该是第一次知道朱令的病因是中毒,而且是罕有的铊中毒。所以吴向军碰钉子并不特别奇怪,试想一个陌生人如何能让朱令的同学立刻接受这骇人的说法?而这时贝生又提前退场,没有起到他的物理层作用。

如果凶手一直就在清华,如果当时也知道了朱令被确诊铊中毒这个消息,那么于凶手而言,新的信息可能是些什么呢?罪行已经部分败露,刑事侦查即将开始。如果凶手谋划和实施投毒的时候仍然不清楚铊中毒的有关细节,现在就应该非常清楚了。我猜测,凶手随后的反应必然是反复思考自己是否已经可靠地销毁了所有犯罪证据和线索。比如,凶手会查阅铊的有关资料,以再次确认自己的行动是否足够隐蔽。

以下描述凶手当时行动完全是我的臆测。

为了试图讲一个完整而自洽的故事,我需要坚持一个假说:凶手第二次作案是在乐队宿舍,往朱令带来的中药里投毒。这首先排除孙维到那里投毒的可能性,多此一举,很容易节外生枝。自然地,后来孙维也没有必要搞宿舍失窃的把戏。这个失窃案是投毒凶手策划的,很可能由凶手本人实施。而凶手并非朱令室友。

且说凶手得知朱令确诊的消息之后,思考之前的犯罪过程,认为基本不漏马脚,然而可能存在一个疏忽:是否有剩余的有毒中药被朱令带回宿舍,或者朱令的中药瓶里是否残余铊的痕迹。这时候凶手应该醒悟了,作为一种重金属离子,铊的痕迹是非常不容易完全清除的。补救方案呢?找到并销毁朱令的中药瓶及可能带毒的其他物件。

后来孙维等人在清理朱令个人物品时,以及朱令的父母领取这些物品时,都没有提到中药瓶。95年的时候,家里用来装汤药的瓶子会是什么样子?我想可能是“果珍”玻璃瓶那样的旧物利用。这样的东西丢了,谁会注意,谁会可惜?除了凶手,谁会很快想到其重要性?

至于其他报失的物品,我以为与一个被广泛认同的假设相反(即凶手向朱令日常用品里下毒),凶手是担心这些物品由于朱令中毒后有接触而沾有铊的痕迹。作案时间紧迫,凶手不及仔细分辨,做了一个“大扫除”。不料忙中出错,朱令的不锈钢杯子掉到床底下去了,凶手趴下来找,却看不见也摸不着。(我们现在知道是被孙维的箱子挡住了。) 凶手又急着逃走,找了一会就起身放弃,连自己兜里的钱和饭票掉了出来也没看见!我猜凶手之后几天的生活恐怕有些窘迫

由于这个失窃案里显出的紧张感,我认为凶手不仅不可能与朱令同宿舍,也不在朱令宿舍所在的六号楼。凶手更应该是一名男性。

谁说男生不能进清华女生宿舍?与朱令同班且同在清华民乐队的童宇峰同学,在朱令短暂返校期间就曾因事进入六号楼,当时朱令正要出楼,跟他打个照面还主动打过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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