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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写给沉默的大多数-朱令案 -- 西行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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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有直接证据证明投毒地点,早就破案了,你这就是废话

“而且目前网上把投毒地点定在宿舍,也就只有那次盗窃”

您的理解真是异于常人,朱令是两次中毒,最有可能投毒的是身边人,孙维又是能接触铊的人。这两个条件一交叉,不查孙才怪。和宿舍盗窃案根本没关系。

警察把孙维定为嫌疑人,思路当然就是孙有机会接触铊,孙是同一宿舍,投毒机会最大,

除此以外还有什么?你不妨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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