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都开始给贪官辩护了 -- fak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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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甲方的负责人,要为乙方的损失买单.这是什么逻辑?
正常的情况应该是甲方的负责人因为玩忽职守,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获利才对,是不是?
事实上,这种行为更靠近的是受贿,但法院敢把这种行为定为受贿吗?因为有受贿必有行贿.而中国这些铁建公司都是有相当级别的国企,这些人行贿的话,几个亿的行贿金额,那不是还得进去好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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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律,不扣字眼扣什么? 7 超级拖拉机 字359 2013-06-28 00:43:20
🙂要扣字眼也是‘... 巨大损失’啊 2 fakeone 字392 2013-06-28 01:38:42
🙂听口气你不在国内啊 2 超级拖拉机 字15 2013-06-28 09:32:45
🙂虽然都是国企,但在合同上是甲乙双方
🙂乙方为什么要给姓丁的钱 2 fakeone 字24 2013-07-02 01:15:25
🙂所以这是玩忽职守罪吗? 1 cgangcm 字0 2013-07-02 01:17:32
🙂原文 1 fakeone 字223 2013-07-02 01:42:11
🙂我把滥用职权说成玩忽职守了 1 cgangcm 字456 2013-07-02 22: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