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这是法院的通告,法院通告的当事人不持异议,就是法律上的承认。如果被告人是保持沉默的,法院必然不会用“不持异议”这个字眼。陈有西及你的观点是,认罪必须是当庭承认自己有罪,但法院及检察院不会问被告人自己是否有罪,“自证其罪”恰是与“无罪推定”背道而驰的。我唯一同意陈有西的观点,就是一切只看法院通告。从法院通告出发来分析此案,其余什么梦鸽说、兰和说、李在柯说都是不能确定真伪的。在庭审过程没有完全公开,控方持有的证据无法得知的情况下,凭借任何一个“某某说”来推测都是不客观的。
该案中律师也没有倒打一耙,我此前已经说过,律师做何种辩护与当事人是否认罪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律师做何种辩护,只会依照案情、证据链给出最优方案,鉴于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很多律师即使在做了无罪辩护之后仍然要假设罪名成立的前提来进行罪轻辩护。且被告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变更辩护人,如果被告觉得律师在倒打一耙,完全可以变更辩护人。
这个案子,错在梦鸽听信某些行业内人士,以舆论对抗事实,以舆论对抗舆论。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兰和微博抄录,搞清楚是认罪还是被认罪 思想的行者 字480 2013-08-30 21:16:07
🙂其余三人已经认罪,请不要只听“兰和说”下判断 17 毛瑟M1932 字1166 2013-08-31 06:59:39
🙂被告人不专业,他们说他们只是玩玩 思想的行者 字251 2013-08-31 21:46:29
🙂当然不能这样认为
🙂如果是认罪,那法庭用语就是认罪而不是不持异议 1 思想的行者 字538 2013-09-01 05:13:58
🙂“在四个小时的庭审中,杨达才表示对公诉内容没有意见。” 毛瑟M1932 字44 2013-09-01 14:54:12
🙂所以说李案几位不是认罪,而仅仅是没有专业的表达异议 思想的行者 字24 2013-09-01 21:45:30
🙂法院通报是三人无异议,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 1 毛瑟M1932 字96 2013-09-02 04: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