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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基因玉米导致养猪场猪绝育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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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且看塔夫茨大学道歉后,李林达院士的逻辑表演

塔夫茨大学发了道歉声明,李连达院士感到脸在发烧,于是他赶紧写了一篇博文,http://blog.sciencenet.cn/blog-715370-727374.html但是拒绝任何人评论。

我稍微评述一下:

强调“美国塔夫茨大学调查表明,虽然黄金大米研究的数据通过验证,也并未发现健康及安全隐患” 。是从科学角度对该试验予以肯定。认为研究数据是可信的,结果是安全的。并未从科学意义上否定或质疑这项试验。

----请问李院士,你是凭什么判断该实验是科学的?你看过全部的数据?你认为他们的实验的方法,数据的采集,数据的分析完全无可挑剔是吗?

2、强调“研究本身未完全遵循该校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规定和美国的联邦法规”。是从政策法规的角度肯定“美国塔夫茨大学”是正确的。是在具体工作中“未完全遵循”这些规定和法规,而发生问题。

-----制定一个不去自己不去遵守的“正确”的政策法规,只要脸皮厚都可以做到,反正自己可以不用去“遵循”呢,这个法规可以制定得越越严格,越显示出自己的正确呢

3、强调是研究者个人的错误。因而处罚了汤光文教授。而对于其领导机构(塔夫茨大学)有何责任只字未提。

---塔夫茨大学只字不提它自己的领导,监督责任,你也只字不提?你与塔夫茨大学穿同一条裤子是吗?人家做了亏心事,不提自己的亏心事,然后你就认为那些亏心事与它无关啊

美国塔夫茨大学致歉的第二、三条,与我国各界多数人的看法相同。

你说的各界包括哪几个界了?哪几个界认为塔夫茨大学不遵守规定,反而说明塔夫茨大学的正确了,哪几个界认为塔夫茨大学没有责任,仅仅几个实验负责人有责任,代表人物分别是谁?

但第一条不同,我国内部的看法也不相同。我国一般群众多数倾向于反对,转基因学界则分为肯定与否定两大派。医学及食品科学界多数专家保持沉默,有少数人从科学角度对此试验作出肯定评价,而对此试验公开表态全盘否定者,尚未发现。在学术问题上有不同看法,有争论很正常。但是有几个重要事实,应慎重考虑:

1、黄金大米是富含维生素A原的食品,不是药品、毒物,与我国长期食用的转基因豆油相似。至今未发现对人体有任何危害。未见任何临床报告证实其不良反应。

你说不是毒品就不是毒品啊,根据在哪里,你嘴巴一张它就不是毒品吗?难道院士说话可以不要根据吗?

2、黄金大米试验结果证实:提高了受试者体内维生素A原,有利于防治维生素A缺乏症,有利于儿童健康。至今尚未发现受试者有任何不良反应。

至今尚未发现不良反应?你不去调查,甚至对人们反映的情况视而不见,你要闭上眼睛的话,你当然就可以没有发现任何不良反应了

从科学角度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没有可靠的证据能够否定这项研究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防治维生素A缺乏症的意义。

你确定这实验对受试者的健康风险的指标的测定和分析是足够充分的足够全面的,足够严谨的?

有人推测黄金大米可能对食用者第二、三代的健康有影响,应该禁用。也有人推测飞机有掉下来的危险,应该禁飞?!

飞机当然有掉下来的危险,但是一种飞机在进入市场以前要进行多少次试飞,要进行多少项的实验,以排除各种风险,你能够告诉我黄金大米进行了多少次的动物实验,测量了多少个动物生理指标以及进行了多少次的人体实验,测量了多少人体生理指标吗?

主观推测不能代替客观证据。行政性、程序性的缺欠、错误,不能否定这项研究工作的科学价值和保护儿童健康的贡献。

主观推测当然不能代表客观证据,但是你们为什么要绕过相关的行政程序呢?是不是做贼心虚呢?你们越是这样,越是说明严谨的实验的重要性,因为你们这样做不能不加大人们的怀疑,为了消除人们对你们的怀疑,你把你们做的实验公布出来,你们敢吗?或者由第三方实验,你可以进行监督,看看有没有毒性,你们敢吗?

3、这项试验事先得到有关单位领导的批准立项。中美合作协议经过有关领导批准、签字、盖公章。并经有关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在试验前没有任何单位、任何领导对这项试验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合法性提出异议,提出修改或停止试验的指示。不是科研人员目无领导自作主张的胡作非为。

你前面不是提到了行政性的程序性的缺陷,怎么你们又开始认为程序严谨无缺了呢?你避开必要的行政程序,不就让相关领导看不到吗?人家都没有看到,又怎么提出异议呢?

4、黄金大米试验用我国25名儿童作试验,引起公愤,可以理解。我国有10种中药申请进入美国,必须在美国用2-3万美国人作人体试验,这不是拿美国人当小白鼠用,也不是种族歧视,企图消灭美国人。

谁会认为进行中药实验就是进行种族灭绝的,是你自己臆想的观点吧

凡是新药、新食品、新方法都必须经过足够数量的人体试验,确证安全有效后,才可以推广使用。这是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提高人类健康水平,有利于社会的需要。

你真会说大话啊,那么你认为转基因大米进行了足够数量的人体实验吗?没有足够数量,你前面怎么就说转基因是安全的呢?

今后随着国际科技合作的增加,将会用更多国家(包括我国)的更多民族进行人体试验,(当然必须尊重各国的政策法规,根据科研需要,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严肃认真、合法合规的进行人体试验)。

现在你才知道进行人体实验需要严肃认真,合法合规的进行吗?以前怎么就不知道呢?你是院士啊,现在才知道?

5、在黄金大米试验过程中,存在一些行政法规及程序性缺欠和错误,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有关政策法规及科技管理工作,特别是伦理审查的法定单位、级别、监督、执行、有效期,以及对受试者的保护与合法权益等,应有更明确、详尽的规定。

确实说得对,但是你没有提到的一点是责任的追溯,请问你2010年就该实验所发表的错误言论,是你确实不知情,还是因为某些利益关系而故意发布错误的误导性言论呢?如果是后者,你说你这是不是造谣?你说你应该负什么样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你是不是应该坦荡的承认自己的责任,从而为我国的相关制度的完善做出正面的而不是负面的贡献呢?

总的来说,李连达院士进行了充分的逻辑演绎,但是是前后矛盾纰漏百出的逻辑演绎,充分的显示了院士级别的逻辑表演技巧。

参考阅读科学网博客

[url=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98542-726601.html]

李大院士是否觉得脸上被打一耳光:被科学网遗忘的黄金大米事件[/url]

以下是文摘

在没有做详细调查的情况下,看看相关部门的急于做出的表演式的澄清和学术权威的表演式的救火。人们(至少我吧)并不是求全责备要求一个人不能说错话,关键是作为有话语权的人说话要有依据,哪怕最后证明是错的也没有关系。

但没有有调查没有凭据,上来就说,实在是无语。。。

新华网长沙2013年9月20日电(记者周勉) 美国塔夫茨大学18日就学校研究人员以中国儿童为对象进行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致歉,表示将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情发生,并承认该试验并未完全遵循该校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规定和美国的联邦法规。但远在中国的学生家长仍不能消除疑虑。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昨天(2012年9月6日)做客科学网访谈(访谈实录)时认为,美国科研机构在中国儿童群体中进行的转基因大米试验,从科学上说合理且有意义,进行程序符合我国法规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后面是一大堆的红字的良心安在

通宝推:az09,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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