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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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逻辑不清晰吧
他们不是犯罪集团,这个我们已经有共识。我们需要讨论的是主犯的另一种情况。
共同犯罪的意思就是 罪犯共同在一个空间、时间一起犯罪。对于李某等来说,就是2013年2月17日凌晨某个时段在湖北大厦某个房间犯下强奸罪。
注意,李某等犯的强奸罪。说的再白一点,就是各个罪犯分别强迫受害人与之发生器官的进入。这些犯罪动作都是各个罪犯自己积极、主动完成的。就是说,王张魏某等的犯罪都是自己起主要作用,而与李某无关。
假设说李某以推拉拽等动作胁迫其他四人去强奸受害人,这个没有证据。
至于法院认定的李某犯意提起者等,是指李某作用大于其他被告。作用大,是相对比较而言,法院不就此认定李某是主要作用是有道理的。
这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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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法院本身就自相矛盾 思想的行者 字229 2013-09-26 08:56:05
🙂教主对主犯的理解有误啊。 2 普鲁托 字469 2013-09-27 01:06:36
🙂逻辑不清晰吧 思想的行者 字342 2013-09-27 01:43:26
🙂我觉得应该这样理解共同犯罪和主要作用这两词。
🙂作用大但是又不构成主犯,这个有相关的加刑的法律规定吗? 思想的行者 字74 2013-09-27 21:50:00
🙂轮奸罪起刑就是10年。李某减刑的条件只有未成年这一条。而 普鲁托 字78 2013-09-28 00:10:29
🙂我想说的是如果没有相关的作用大但是又不是主犯的法律规定 思想的行者 字496 2013-09-29 22:21:07
🙂也可以这么理解,法庭在判定罪案时有 夕曦 字153 2013-09-26 09: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