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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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有点需要纠正一下
我感觉这个需要专业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律师检察官之类来解释一下,否则大家都是各说各话。
现在你们一方的意思好像是签字了,这5个人都认罪了,几个未成年人的家长也都认可了,审讯记录上的口供也变成和事实证据一样的,所以没啥可辨的了。而另一种说法是李某和王某一直都没认罪。
首先不知道他们的审讯记录是否公开,如果没有公开,大家也没有看过,怎么知道是签的什么东西呢? 还有假设某个案子如果我一直不认罪,不签字,形成不了口供,但是事实证据证明我确实犯罪了,难道就不能审判定刑了,这个好像是矛盾的吧。
另外他们这个签字到底是什么法律程序,有什么法律效力,签的是什么东西,应该由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解释一下,而且估计搞民法的都不一定太懂,需要是专业搞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来,我感觉这楼里再掺和的几个包括我本人都是二把刀,在这里自说自话没用,说句实话,反正我是不太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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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赵左海,叔侄强奸杀案都是在自认有罪供述上签字的! czm1968 字119 2013-10-07 21:48:49
🙂有点需要纠正一下 7 电子赵括 字735 2013-10-08 20:56:45
🙂审讯中的问题 1 思想的行者 字348 2013-10-10 07:24:39
🙂签字到底是签的什么字?
🙂签字应该是仅仅证明了监护人在场 思想的行者 字98 2013-10-10 07:49:10
🙂预审记录签字 电子赵括 字40 2013-10-09 11:46:42
🙂我的意思是这些有罪供述的可靠性是值得怀疑! czm1968 字378 2013-10-09 03:33:14
🙂赫赫,这个你倒是说对了 2 电子赵括 字210 2013-10-09 1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