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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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不是惯例。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也就是说未成年人服刑出来后,社会上查不到他曾经犯罪的法律根据。比如找工作,一般情况下雇主查不到他的案底,他可以作为正常人来找工作。类似虎子这种满城风雨的,如果十年后还有人记得他曾经犯事,那另当别论。至于审判的卷宗,比如虎子从预审开始的口供,公安局调查的证明,检查机关的提起公诉的理由,辩护人辩护的文件等等,刑事案件审判完毕后这些卷宗统一由法院保管,不会轻易泄露。最高法院/检察院有相关规定。
本案如果多年后有人想起来了,去问司法部门,虎子是否是案犯之一?人家不会回答,因为有封存规定。但作为成年人的王某,如果被问及是案犯之一,是可以回答的。至于说我想看看审判的记录卷宗,无论是针对谁,都必须有司法机关认可的理由才可以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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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不知道此案土鳖可选的正确对策。 2 黄锴爱李莹 字366 2013-10-16 14:52:22
🙂封存卷宗是惯例吧 电子赵括 字391 2013-10-16 15:07:05
🙂不是惯例。 2 黄锴爱李莹 字400 2013-10-16 15:16:39
🙂你说的不是卷宗,是犯罪记录
🙂这是法院官方解释。 1 黄锴爱李莹 字1310 2013-10-17 01:41:34
🙂如果有二审,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都可以看到卷宗 电子赵括 字625 2013-10-17 02:54:32
🙂额? 2 黄锴爱李莹 字422 2013-10-17 03:52:48
🙂“是否做过”,他是看到了卷宗后请求提示 电子赵括 字694 2013-10-17 11: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