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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蓝色的浪漫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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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谢了

奥斯曼重新翻了下书,是我记错了。我把13世纪八十年代奥斯曼人首领和当时德高望重的苏菲派长老谢赫.艾德巴里的女儿结婚之时获赠“胜利之剑”,并被长老赐予生“圣战者”的桂冠。之后颁发“胜利之剑”成了历代奥斯曼苏丹传统继承之一。这个是我记错了不好意思。

哈里发我也重新翻了下国内陈克礼阿訇的有关记述,虽然没有明确直接说明哈里发的意思,但是在《阿拉伯帝国》一书里是这样分段记载的。大致表述为这样的三段论

1.先知穆罕穆德没有儿子继承他的事业是真主的启示。(《从穆罕穆德看伊斯兰教》陈克礼)

2.围绕穆罕穆德继承人的早期伊斯兰教团四大派系竞争在推选哈里发过程中的博弈。(下面有关记述多来自《阿拉伯帝国》一书)

3.在阿里缺席的情况下造成阿布.伯克尔成为哈里发的既成事实。

我说法的方式比较绕,还请谅解。我下面结合你的资料,从穆罕穆德继承人质争论来说说我的理解。

首先为什么要把穆罕穆德没有子嗣来继承他的事业说成是真主的解释。因为,按照当时阿拉伯人的习俗多子多孙是财富与好运的象征。只有坏人才会绝嗣。如果不把穆罕穆德绝子嗣这个事情说明白,伊斯兰教的推行就难在普通阿拉伯信众中有说服力。所以,从《从穆罕穆德看伊斯兰教》中记述来看,穆罕穆德的后继者是这样解释的,1.真主有意识让穆罕穆德三子早亡是给信众破除陋习。2.穆罕穆德没有形式上的后人败坏他名声因此成圣。3.真主对穆罕穆德的考验。4.如果穆罕穆德儿子中有不是先知的会给后来者带来分歧。

我以前看这些东西有点困扰,或者说觉得从字面上觉得难以逻辑自洽。但是,在读了穆罕穆德继承人之争后。感到这样的解释还是很有针对性的。在《阿拉伯帝国》一书有关记载是这样的。由于穆罕穆德在去世的时候没有指定继承人,在穆罕穆德生前压制的伊斯兰教内部分裂的因素随即因继承人之争而形成四派。

1.迁士派既与穆罕穆德同族的古莱士部落贵族集团。他们最早信奉伊斯兰教,在穆罕穆德受迫害出走的时期一起和穆罕穆德经历早先的苦难。他们认为他们的集团最有资格成为穆罕穆德继承人。

2.辅士派既麦地那贵族集团。他们的主张是,先知不到13年信奉者寥寥无几,因为他们的加入不仅给先知及其追随者一个避难的家园,也是伊斯兰教壮大的真正开始,所以穆罕穆德继承人理应从他们中选出。

3.合法派,既阿里集团。他们以哈希姆家族中主要成员阿里和阿巴斯为核心。因为阿巴斯曾经反对过穆罕穆德,所以作为穆罕穆德最早信徒的阿里成为核心争取继承权。

4.倭马亚派,既以买家古莱氏部落倭马亚贵族集团为中心。其代表为阿布.苏福扬。他们在伊斯兰教早期驱逐穆罕默德离开麦加,并且在伊斯兰教壮大后丧失的领导地位很不满。加上,和哈希姆家族的世代恩怨使得他们在继承人之争中显得比较独特。

在介绍完上述四派系后,就要说说第一任哈里发推选的过程。话说,在麦地那的辅士派首先发难,在穆罕穆德葬礼举行期间推选当时德高望重的阿萨德.乌巴达族长为先知继承人。随后,迁士派的阿布.伯克尔与欧麦尔以及,阿布.欧拜德等人赶到推选会场,提出应从麦加人总推选哈里发。双方争执不下,差点刀兵相见。为了避免穆斯林的分裂,最后阿布.伯克尔引用《古兰经》第九章第一百节提到的迁士在前辅士在后,证明迁士有继承的优先权说服麦地那人,也因此阿布.伯克尔当选哈里发。随即,迁士派与辅士派结合层了"圣门弟子团"。这次会议被才称为赛基法会议。而这个时候,阿里正在给穆罕穆德处理丧事,没有参加这次会议,又无力改变会议结果。只能在不久后承认阿布.伯克尔的哈里发地位。

下面我试图从前面《从穆罕穆德看伊斯兰教》一书中提到的有关穆罕穆德绝子嗣的观点出发,结合《阿拉伯帝国》一书中的有关记载基于继承人之争说说自己观点。我们可以从穆罕穆德继承人之争中,看到这样的问题,既迁士派与辅士派在穆罕穆德葬礼期间发难造成既成事实迫使其他两派承认。这里有其原因。我大致说说。

迁士派与辅士派,算创始元老资历履历足以服众。但是,对比穆罕穆德最早的两三个信众来说,阿里的资历远比二者充分并且还是穆罕默德的远亲,且对伊斯兰教创立有着各种功勋。比如在穆罕穆德被驱逐出麦加的时候,古莱氏贵族曾经派遣杀手刺杀穆罕穆德。得知此信息的阿里不仅及早通知穆罕穆德,还代替穆罕穆德睡在穆罕穆德家中迷惑杀手以拖延时间。并且,在之后的征战中履立功勋获赐脊柱剑并得到穆罕穆德这样的赞许:做人要像阿里一样正直。再加上,血系继承在阿拉伯习俗中终究还是深入人心的。所以,前二者结合对抗合法派在所难免。而作为在继承人没有直接出场的倭马亚派对前三者影响实际最为直接。倭马亚派长期控制阿拉伯半岛的政治经济中心麦加,其影响不仅全面尤其他们的经济实力是前三者都难以企及的。这里就不能不提及你回复中提到的四大哈里发中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奥斯曼是倭马亚家族的女婿,贵族出身以及倭马亚家族成员的身份让穆罕穆德认为这已经足够抵消他能力不足带来的影响。(对他的记载最有特点的就是——他最大特色是穆罕穆德的同伴)并且,他也是迁士派成员之一,本人在妻子去世后娶了穆罕穆德小女儿茹克叶。他在财政上对伊斯兰教事业的贡献是不能忽视的。在伊斯兰教早期确立在麦地那立足根基的战役中,他不仅提供了一万第纳尔(金币)的战争经费与300头骆驼(伯克尔奇袭大马士革之战,动用的骆驼总共为800头)、50匹战马,还提供战役制胜关键的后勤支持————用两万第尔汗(银币)买下了犹太人控制的劳马赫水井。为圣战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证。在伊斯兰教崛起后,虽然倭马亚派一时失去了对麦加的统治权,但是最终通过联合辅士派与迁士派终于推出奥斯曼当选第三任哈里发恢复了倭马亚家族失去的权力。

所以我认为,前面从对穆罕穆德绝子嗣的解释中,本身就包含了继承人之争中三派对合法派阿里的压制。(奥斯曼继任哈里发的时候年逾七十,在武功上难以和其他三个哈里发比较,但是他在任期内确立了伊斯兰教法这成了他任内最大功绩。)

从哈里发的解释中,我认同你说的继承人的说法更准确更贴近事实的本质。但是,在字面上不能这样公开解释。我用《阿拉伯帝国》一书中摘录一段的总结来结束吧——————

哈里发是新建立起的国家最高统治者,最高指挥官同时也是穆斯林的宗教领袖。但是,正如我们前面已经提到,伊斯兰教认为,穆罕穆德的先知和使者地位是不能继承的,他在世时可以接受安拉的旨意,而哈里发则不能接受真主降谕的训诫,只能根据《古兰经》、《圣训》以及自己的意志进行统治。也就是说,所谓哈里发或继承人,是指继承穆罕穆德先知担任国家元首、宗教领袖、最高立法者、最高裁判者和军队总司令的职务,而不是继承穆罕穆德安拉使者和先知的地位。 (《阿拉伯帝国》作者:默父 三秦出版社 2000年第一版 第80页)

(最后吐槽一句,上述的内容也解释了,为什么什叶派不惜以对抗伊斯兰教法为代价声称阿里才是真主的选择,这带来了穆斯林持久的分裂。以至于,近现代崛起的瓦哈比教派把阿里和后来倭马亚帝国创始人阿布.苏福扬之子穆阿维叶同视为乱教者。而哈希姆家族与倭马亚家族的恩怨,至今依旧纠缠不清。)

不好意思说的比较啰嗦,请谅解。

通宝推: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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