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东莞挺住,东莞不哭,今夜我们都是嫖客 -- laska
首先,我不知道你是否支持同性恋合法化,但是我旗帜鲜明的说我支持同性恋合法化,但我自己不是同性恋,所以如果当我的妻子说她有同性恋倾向时,我同意她有这个权利,但是我会和她离婚,再找一个没有同性恋倾向的妻子结婚,这也是我的合法权利,我想你不至于认为我虚伪吧?
至于说我的儿女们,首先我就不同意你他们是完全独立个体的看法,特别是他们在未成年时,在儿女成长的时候,我会给儿子买飞机大炮坦克机枪的模型,告诉他是小小男子汉,告诉他男子汉掉皮掉肉不掉泪,从小就培养他男子汉的气概和胸怀;如果是女儿的话,我会给她买花裙子,买蝴蝶结,买hellokitty,让她玩洋娃娃,帮她留长头发扎小辫,告诉她要做一个窈窕淑女,要做一个美丽女孩,如果有怪叔叔诱拐我的儿女,我则会乱棒打出,打他个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我想,这是我作为一个父亲,一个监护人应用的职责和权利,不能说是虚伪吧?
至于说儿女长大成人后,如果遇到什么其它变故,真的有同性恋的倾向,那么同样的原则,你有你同性恋的权利和自由,我也有和你断绝父子父女关系的权利和自由,明白吗?喔,这时,你可能好像又发现了什么,恐怕要说,你不是自相矛盾吗,你不是支持同性恋合法化吗,怎么你儿女有同性恋倾向,你要和他们断绝关系呢?那我挑明了跟你说,一点也不矛盾!我所反对的是我儿女有同性恋倾向,所以我和他们断绝关系以表明我的态度,但我支持的是同性恋合法化,认为国家不应该因为我的儿女有同性恋倾向,就要给我的儿女判刑定罪入狱,上电视遭羞辱,就禁止我的儿女考公务员,入伍,当法官,所以即使是因为我的儿女有同性恋倾向,我要和他们断绝关系,但我也希望我的儿女和其他公民一样拥有同样的权利,这完全是逻辑上合情合理的想法,你明白了吗?
我知道,你一直很满意自己所创造出的理论“如果你支持卖淫合法化,那么你的妻子和你的女儿去嫖男妓你也是支持的了?”并为此而得意洋洋。
那么,我就来正面反驳你观点中的逻辑错误:假设我支持卖淫合法化(事实上我反对央视报道是有其他原因的),那么我的妻子去嫖男妓的话,我认为她有这个权利,但是我同样有马上和她离婚的权利,同样的如果我去嫖娼的话,我妻子也有和我离婚的权利;如果我的女儿去嫖男妓的话,我认为她有这个权利,但是我同样有和她断绝父女关系的权利。这和我支持卖淫合法化并不矛盾!我会离婚会断绝父女关系以反对妻子和女儿去嫖男妓,但我并不认为国家有权利去抓我妻子女儿判刑定罪入狱,上电视遭羞辱!
实际上,如果反过来问你,如果你的妻子偷情通奸(为防说人身攻击,我换了较为和缓的说法),你可以离婚,但是你会想把你的妻子去“浸猪笼”吗?你如果这样做了可是违法的喔,我们国家可是没有通奸这条罪名的喔(事实上已经默认了通奸合法喔),我认为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比起过去把奸夫淫妇“浸猪笼”“点天灯”是极大的进步喔!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5 层
🙂这可怎么办才好? jerf71 字132 2014-02-15 01:02:56
🙂很遗憾,看来我们之间是不能达成一致的了 天高风云淡 字806 2014-02-13 04:26:21
🙂你总说“让”妻子去做同性恋,这才是问题 5 okcgb 字709 2014-02-13 18:21:45
🙂就同性恋问题再多说几句
🙂你自己脑补我的观点然后加以批判。谁说要浸猪笼了? 9 okcgb 字1316 2014-02-14 14:22:37
🙂再多说几句 1 天高风云淡 字3315 2014-02-14 22:31:18
🙂我和你的价值观差别太大,所以最后一次说明我的观点,不再争 2 okcgb 字833 2014-02-15 02:37:27
🙂在外常年打工的打工仔们也要享有自己的性权利 天高风云淡 字594 2014-02-15 08: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