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2014年度大老虎出场了 -- 紫鳶
你生动地给我们上了一课,TG历史上是如何罗织罪名的了。
80年代审判江青,更是搞笑。一伙政变犯, 人模狗样, 以破坏文革的罪名抓人,自己最后又宣布要彻底否定文革。 这么看,江青有大功于社稷啊。
看看张春桥的罪行:
如果这种模式成立,刘少奇搞四清,邓小平搞反右,抓了50万人,全部都应该坐牢啊。
不要再扯什么西方法律中国法律的区别了,那只是形式上的区别,本质不变,就是疑点权益归被告所有。
其实西方审判是有陪审团的,中国呢,也有人民陪审员和审批委员会。薄案的审批委员会在哪儿,人民陪审员在哪儿?是如何选取的?他们的判决意见如何?
证据的取舍,为什么某个证据选用,为什么某个证据不认定,说理内容在哪儿? 这些都是一个判决书基本的要素,没有就是葫芦官判糊涂案。
涉及官员贪污的,也许其他官员有避免牵连过广的嫌疑,但至少会有几个很硬的证据,足够把他送进监狱。这时在证据的量上控制,避免对方抓住漏洞,制造悲情形象。但这一条在薄案上无法适用啊。
一套代持别墅,出钱的徐明拒绝直接作证是替薄熙来代持的,最后的说法是徐明的婚外女友替徐明为薄熙来代为持有,你看绕了几层?按理说已经无效。 500万不在薄熙来的控制之下,而且本身来历特殊:是江办给的,薄熙来苦于无法讲出来源。滥用职权一说,已经被彻底否认,薄是党的书记,程序上无法任免副市长,公安局长,党内纪律上讲,薄是执行中央政法委书记的指示,就算有错,也是组织程序的瑕疵。
西方法律和中国法律的最大不同,或者你说的核心价值观不同就是法律为什么人服务。对人民的尊重才是真正中国法律的核心价值。
薄熙来是重庆人大委员,是何时何地召开何种大会,投票免去薄的人大代表职务的?表决的情况如何?法庭在审批前应该依法出示证据,证明对薄熙来的审讯是合法的。
这些情况不能公之于众,就是密室构陷。凭借当局的一纸文书,就剥夺他的法律权利,不过是司法流氓。
对于薄案,无论程序正义,还是实质正义,都是中国法律史的黑暗一页。
薄熙来还没有和我们说再见,我们会记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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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个故事听起来不错,那个英国佬 辣椒 字110 2014-08-06 20:45:24
🙂对很多人包括来说,薄案是最不能让人服的 acton 字133 2014-08-04 00:22:11
🙂没有证据说不是铁的 10 koterr 字1817 2014-08-02 03:38:54
🙂对付刘彭的手段就是对付薄的手段
🙂看了以后,就是抱怨没有给薄熙来资产阶级人权,那么薄熙来在 2 mcpssx 字20 2014-08-07 08:21:32
🙂比起陈希同,薄熙来都偷着笑了 5 koterr 字949 2014-08-05 00:44:12
🙂审判委员会是常设机构,不是每案单设。 也要崛起 字0 2014-08-05 13:16:07
🙂这个必须宝推! 逍遥清风V5 字0 2014-08-04 01: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