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话商君】说变法(一)承认土地私有 -- 履虎尾
首先,《史记》中的原话是:
这里“为田”是和“开阡陌封疆”联系在一起的。
战国法家最重要的强国主张就是“耕战”二字。“耕”是以农为本,提高生产。那么没有土地就没办法“耕”。这一点在《商君书 算地》中说的很清楚:
开,则行倍。民过地,则国功寡而兵力少;地过民,则山泽财物不为用。夫弃天物、遂民淫者,世主之务过也,而上下事之,故民众而兵弱,地大而力小。
也就是说法家对于人口论有朴素的认识。不论是人多地少还是人少地多都不是良好的状态。因此法家追求的是人-地关系的充分优化。具体到秦国,当时的情况是土地开垦不足。所以《商君书》中专门有《垦令》一章。这是当时开垦荒地的政策指导性文件。按《商君书》的记载,这个命令直接在商鞅和甘龙、杜挚在御前辩论后发布。
而“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其实就是指为开垦的荒地设立边界(阡陌封疆)明确产权然后课以公平的赋税。
以上是“开阡陌”的原始意义。但是后来为啥班固又给加个“废井田”呢?这要和班固的上下文结合起来理解。
所谓的“废井田”并不是班固首创,而是由董仲舒提出的。班固在《汉书 货殖志》中记载董仲舒上书说:
这里说的很清楚,商鞅变法以前土地是不准买卖的。而变法后允许买卖,于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椎之地”。也就是说商鞅之前在法律上不允许土地兼并,而变法之后就允许土地兼并了。
商鞅改革的初衷并不是要“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椎之地”。当时生产力低下,《商君书 算地》中说:
当时的亩有大亩、小亩之分。大亩,一亩等于现在的0.6916市亩。小亩,一亩等于现在的0.2882市亩。所以五百小亩约等于现在的144市亩。按现在的标准看上去不少,但先秦的亩产很低,按魏国李悝的说法“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也就是说小亩亩产(魏国用小亩)不过22.5公斤。换算到市亩也就78公斤而已。
这样,在地多人少的情况下,鼓励垦殖,允许土地买卖以形成规模经营,对于当时的秦国来说,土地兼并并不是迫在眉睫的威胁。
而到了董仲舒时代,经过文景之治的修生养息,人口已经膨胀,而耕地却没有增加。由于生产技术的限制,一个人可耕作的土地是有上限的。在人口碰到了生产上限的情况下,再碰上土地兼并,自然就“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椎之地”了。
所以董仲舒的所谓“废井田”并不是针对商鞅变法,也不是商鞅时代真的有过儒家所描绘的“井田”制,而是针对当时土地兼并严重而借“井田”之名提出要抑制土地兼并。所董仲舒最后说:
这个主张在后来不断被提出,例如汉哀帝时,师丹辅政建议说:
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提出具体指标:
也就是说要限制兼并规模,私有田地不得超过三十顷(3000大亩,约等于现在的2075市亩)但这个政策直接触犯豪强贵族们的利益,无法施行。
最后真正试图抑制土地兼并的是王莽。王莽上台后下令恢复“井田”制。但不是儒家所谓的“方九如井,八家共之”。具体内容反而是直接抑制兼并:
从这个政策看,王莽干脆直接搞“土改”了。相比哀帝时的温和政策,这个政策连中小地主的利益都侵犯了。这样的政策当然是实行不下去的。结果三年后不得不废除。
所以,司马迁记载的“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其实就是鼓励开垦的土地政策。由于不抑兼并,到了董仲舒时代,其负面影响就显现出来。作为法家的对头,董大儒当然要把“废井田”的责任推给商鞅,从而借一个虚无缥缈的“井田制”的名头来推行抑制兼并的实政。由于抑制兼并实际触犯统治阶级本身的利益。从董大儒到王莽没有一个人能真正成功。后世儒者也只能无奈得喊几句“恢复井田”罢了。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话商君】说变法(一)承认土地私有 36 履虎尾 字5639 2014-11-04 01:55:56
🙂履虎尾老师关于井田制的旧贴 2 燕人 字255 2020-06-14 13:15:25
🙂钱穆的中国经济史一书中提到过 1 逐日夸父 字48 2014-11-05 11:39:03
🙂【原创】所谓废井田、开阡陌意思要从几方面来分析
🙂好东西 fingerlake 字2 2014-11-08 01:06:07
🙂王莽的土改问题不仅仅是打击面积过大 2 青色水 字249 2014-11-05 16:30:22
🙂王莽上台前后判若两人 6 任爱杰 字649 2014-11-05 20:45:45
🙂王莽的上台是靠着做戏 1 青色水 字379 2014-11-05 21: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