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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坟墓引起的故事 -- 胡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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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举头生子是个普遍的现象

首先是医疗上,头生子流产、夭折的概率是很高的,即使现在还是如此。所以一些神婆巫汉对付女人的一个绝招就是:“你曾经有一个夭折的孩子,这是他向你讨要东西了。

”十有八九会得到泪眼婆娑的肯定。

其次,头生子也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旧约中上帝要亚伯拉罕把他的头生子献祭,在出埃及时杀死了埃及人一切头生的,包括牛和马,还多次提出:“你的头生子是属于我的。”这就是说杀头生的婴儿在游牧民族是普遍存在的。

第三,一些民俗认为,杀死头生子,有利于后面的子女,称为“宜弟”。

裘锡圭先生《杀首子解》介绍,在上古时代,不分中外,人类都有过“杀首子”的习俗,即将所生的第一个儿子杀掉献给神,这种今天看来十分荒谬的行为,在中外上古史中确是存在过的。为何要“杀首子”以献给神?《杀》的解释很合理,即古人处于蒙昧状态,对神灵十分敬畏,世界各地都有过“献新之祭”,中国古代称为“尝”祭,亦称“尝新”,认为人们所获得的一切,都是神灵赐予的,如新收割的谷物和头生牲畜,必须首先献给神,不然会招来灾害。这种习俗,在中国一直延续到现代。以解放前四川东部农村为例,当新稻收割之前,必须将新稻蒸成新稻米饭,配以酒肉,点燃香烛,举行“尝新”祭祀之后,人们才敢食用新稻,这种“尝新”之祭,连祭祀的古称都延续下来了。《杀》引《圣经》的《出埃及记》:你应该把凡是母亲头胎新生的都献给雅赫威(神)。可见“杀首子”属于“献新之祭”的行为。不“杀首子”就会给今后所生之子带来灾祸,《杀》引《墨子》《列子》等古籍记载,我国上古曾有过“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的习俗,故“杀首子”也是为了“宜弟”。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你的子弟中的每一个头生子你也可以赎”(《圣经》的《出埃及记》),即以公羊代替。在中国上古的“以人殉葬”,后以“俑”代替“人”,同样是社会文明进步之后出现的。

  通过以上介绍,才明白老天津“拴娃娃”和“洗娃娃”的习俗,仍保留了上古“杀首子”的文化意蕴。因头生子是要杀了献给神的,“娃娃哥”为神所赐,以之代替头生子,和以俑代替人殉葬一样。老天津人之所以要“洗娃娃”,使“娃娃哥”伴随其一生,就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头生子,行二,不能杀以献给神,这样一来,当然就“宜弟”了,而“拴娃娃”和“洗娃娃”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宜弟”。“礼失而求诸野”,解放前四川东部农村的“尝新”祭礼和老天津“拴娃娃”与“洗娃娃”的习俗,仍保留了人类上古习俗的痕迹,可作《杀》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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