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明清火器的迷思 -- 恶魔之读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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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戶律》規定:“凡兵民聚眾十人以上,帶有軍器……不曾拒捕者,為首發邊遠充軍,為從流二千里。若十人以下,帶有軍器,不曾拒捕者,為首……杖一百,流二千里,為從杖一百,徒三年。”《大清律例兵律》還規定:“凡異姓人,但有歃血定盟焚香結拜兄弟者,照謀叛未行律,為首者擬絞監候,為從者發雲貴兩廣極邊煙瘴充軍。其無歃血盟誓焚表情事,止序齒結拜兄弟,……為首者杖一百,枷號兩個月,為從各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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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官方明史是被系统纂改了,唯有清朝才禁民间修的明史。 64 dafemren 字4600 2015-05-03 00:03:25
🙂西洋传教士评论康熙的书法不怎么好。这是表扬康熙吗? 1 2313234454dfsd 字75 2015-05-13 11:00:16
🙂这一句话省去我看这几千字的时间。 2 解甲 字90 2015-05-03 00:33:39
🙂《大清律例戶律》 10人即可。 歃血定盟焚香為首者擬絞
🙂我猜您根本不熟悉您说的内容。 7 解甲 字423 2015-05-03 02:09:10
🙂嗯,异性结拜也是要斩首的 那就对了, 历史上也没有如此 4 dafemren 字240 2015-05-03 02:36:28
🙂元朝也没有。 7 解甲 字354 2015-05-03 02:55:18
🙂比较历史,按照前期中期后期来比较, 20 dafemren 字1261 2015-04-29 17: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