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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字字如刀,看财新网如何报道庆安枪击案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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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与海峰兄商榷

海峰兄上贴中的这些道理,绝大多我是赞同的,但有些想法要与您商榷一下 - 毕竟在西西河能理智讨论的人已经不多了。

首先,“要求警察抵命”这是不合理而且非常过分的,毫无疑问应该被拒绝。但我同时认为,在中国的环境下,把徐打死有过分使用武力之嫌疑;倘使徐之死乃意外,则警察有行为过失,有违背警械操作规范及警察条例的之可能。无论如何该警察也不应该是表彰对象。

有人非要把美国说事。但问题是中美两国国情不同,政体不同,警察的职责也不同,怎么相提并论?美国警察滥用武力由来已久,也是千夫所指;但与之对应 是民众合法拥枪的权利。双方达成恐怖的平衡 - 一个相当脆弱而且容易引起连锁反应最后双输的局面。这难道是大中华帝国要接轨的么? 这论坛上一群人成天对美国咬牙切齿或者鄙视再三,怎么一旦有事就毫不犹豫的说“美国也这样?” 问题是美国又不是天堂,美国人吃屎难道也能让吃屎合理化?

中国的警察,处于一个平时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困境中,使得警察的权威常常受到挑战,很多时候甚至逾越底线。问题是改变这个现状,不能从嘉奖鼓励警察过分使用武力开始。因为在枪械面前,我们都是弱者,不因为某人自认为良民这个威胁就更小。

在徐的事件中,首先要质疑的是凭什么不让徐坐车?其次是警察在打斗开始后,为什么不能暂时避让,呼叫支援以后再制服拘留之?暂时让徐上车会导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损失么?相对其他可能的选择,再母亲和孩子面前一枪把人打死真的就是最佳选择?

P.S. 我2000年的时候在一个公司打工,给公安系统开发过一套实弹射击训练系统。记忆中当年看到的用枪条例是非常严格的。怎么才短短十几年,就变化如此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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