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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关于袁督师对蓟镇是否有管辖权的阐述 -- 碧血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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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关于袁督师对蓟镇是否有管辖权的阐述

疯行烈举崇祯二年五月十六日到吏部事兵部呈于兵科抄出之《钦命出镇行边督师蓟辽等处兵部尚书臣袁崇焕谨题为:乞汰冗官,以纾国用等事》督师奏折,并据此说了几个个观点。

要先说一句的是,这个奏折并不是全文,不妨把前面督师所请行事的所在等等一并录上,不然恐怕不妥,万一他管的是其他地方,大家可就说不清楚了。

疯行烈据此奏折说:

“上述是袁关于清汰蓟镇兵员的奏折,这里头不但涉及到了军务,甚至连蓟镇的政务袁也有权力干预,比如说滦州的训导和衙役也涉及其中,从中可以看出袁对蓟镇是事无巨细一体过问的,连衙役的工资好过问,你能说他没管辖权的吗?”

“袁能汰得了蓟镇的兵那他为什么就管不了蓟镇?没这个理由!”

好,那就开始说蓟镇的管辖权。

奏折里有那么些语句:“行移咨到臣,臣看得冗汰一事,臣到任即载去巡抚二员,总兵二员,协员一员,游击守中千把近百员,兵亦三万余,饷银又清省草价八万两。此时亦没可汰之官。况臣专征御虏,势不得作纤啬以防大计。然臣之尊奉敕行,更凛宁前新复无可载之官不具论。惟备行关内永平二道,清汰去后。据永平道右布政郑国昌呈:称滦州训导三员,内多一员。永平卢龙二卫知事二员,俱应载去。岁省柴薪马丁衙役俸银通共二百三十六两七钱二分等因到臣。臣再看得,一州而三训导,无谓汰一留二,官已不乏。此时卫军尽入于路,卫已无军。事因之简,即经历且赘,况知事乎?有经历不必再赘知事,故三官当载,无烦再计。若顺天等处,则听督抚为政,臣不敢越俎而议者也。即经道臣详报,相应题请。伏乞敕下该部,再加义复施行,缘系云云,谨题请旨。”

此奏折为请行某事者,非为行某事。请行,不等于他有管辖权,只是提出意见,即“伏乞敕下该部,再加义复施行,缘系云云,谨题请旨”云云所称。这个问题,和袁督师的都御史官职以及年前辽东巡抚的罢去有关,后面细说。

其次,滦州属永平,永平府是元朝的永平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四年三月为永平府,领州一,县五,滦州于洪武二年九月以州治义丰县省入。

顺天府,于成化二年开始专设都御史赞理军务一名,巡抚顺天、永平二府,寻兼抚河间、真定、保定等五府。成化七年,兼理八府。八年,以畿辅地广,从居庸关中分,设二巡抚,其东为巡抚顺天、永平二府,驻遵化。崇祯二年,又于永平分设巡抚兼提督山海军务,其旧者止辖顺天。

袁督师奏折说:“若顺天等处,则听督抚为政,臣不敢越俎而议者也。

这是什么意思?顺天他能管?显然管不了。就在他身边的顺天都管不了,怎么越过顺天去管蓟州?

蓟州洪武初以州治渔阳县省入,领治有四:玉田州、丰润州、遵化州、平谷州。遵化王元雅之死要督师负责?显然不可能。

如果不是崇祯二年在永平分设巡抚兼提督山海军务,而山海关又正好在督师的调度之内,他连这个都管不了。

这就是当年余大成驳斥梁廷栋的原因所在,也正是梁廷栋等人无法以蓟事罪崇焕之由。

其实拿再多这样的督师奏折来都没太大意义,除领治外,除非能推倒整部的《明史》和明代的全部官制才成,讨论袁崇焕对蓟镇的管辖权,应该把明代官制搞清楚。

袁崇焕是崇祯元年四月“以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

刘策是崇祯二年夏,起故官,《刘策传》:“兼右佥都御史,总理蓟、辽、保定军务”。

刘策之前是张凤翼,张凤翼之前是刘诏,《张凤翼传》:“明年冬,蓟辽总督刘诏罢,进凤翼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代之。崇祯元年二月,御史甯光先劾凤翼前抚保定,建魏忠贤生祠。凤翼引罪乞罢,不许。未几,谢病去。”

袁督师上任时,《袁崇焕传》:“是月,川、湖兵戍宁远者,以缺饷四月大噪,余十三营起应之,缚系巡抚毕自肃、总兵官仇梅、通判张世荣、推官苏涵淳于谯楼上”。

辽东巡抚毕自肃最后自杀了,督师于是请崇祯不设辽东巡抚,后登莱巡抚孙国桢免,也请不设,崇祯从之。这就是督师上任后裁去的两个巡抚,是崇祯裁的。

而袁督师的官职,有一个是右副都御史,明代的都御史属都察院,正二品。

有明一朝,巡抚和总督,还有都御史的职责,有明确规定:“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巡抚之名,起于懿文太子巡抚陕西。永乐十九年,遣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以后不拘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毕复命,即或停遣。初名巡抚,或名镇守,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窒碍,定为都御史。巡抚兼军务者加提督,有总兵地方加赞理或参赞,所辖多、事重者加总督。他如整饬、抚治、巡治、总理等项,皆因事特设。其以尚书、侍郎任总督军务者,皆兼都御史,以便行事。”

辽东巡抚毕自肃自杀,登莱巡抚孙国桢免后,崇祯准其所请,裁去了辽东、登莱这二处巡抚,辽东、登莱因此管辖权归袁督师。

都御史的职能,是“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

又:“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

因此上奏朝廷,请淘汰亢员,梳理政务,属都御史职权范围,他可以“纠”,上奏,请行某事,但准不准在朝廷,他管不了。

请不要把“奏请行某事”和“管辖权”这两者区别搞混了,要是这样的话,都御史们奏请的事情和地方,一部《明史》中可说是无所不包,那岂不是对这些事情和地方都有管辖权了?这不和皇上一样大了。督师奏请在某地行某事,不等于他对此有管辖权,蓟镇自有自己的管辖官员。

看看刘策的官职,是“右佥都御史,总理蓟、辽、保定军务”,而他的后继者张凤翼的传记中又明白说张于崇祯“三年起故官,代刘策总督蓟、辽、保定军务”,这个应该没有疑义吧?

好,那我们看《明史?职官志》:“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嘉靖二十九年置。先是,蓟、辽有警,间遣重臣巡视,或称提督。至是以边患益甚,始置总督,开府密云,辖顺天、保定、辽东三巡抚,兼理粮饷。万历九年加兼巡抚顺天等处。十一年复旧。天启元年,置辽东经略。经略之名,起于万历二十年宋应昌暨后杨镐。至天启元年,又以内阁孙承宗督师经略山海关,称枢辅。崇祯四年并入总督。”

继续看《明史?职官志》辽东巡抚一条:“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一员。正统元年设,旧驻辽阳,后地日蹙,移驻广宁,驻山海关,后又驻宁远。”

实际上,如果袁督师当时不申请裁去辽东巡抚一职的话,那么辽东都将在这个总督蓟、辽、保定军务的刘策管辖之下,现在可以说说,到底是谁管谁?

《袁崇焕传》说:“崇焕闻,即督大寿、可刚等入卫。以十一月十日抵蓟州,所历抚宁、永平、迁安、丰润、玉田诸城,皆留兵守。帝闻其至,甚喜,温旨褒勉,发帑金犒将士,令尽统诸道援军。”又说:“时所入隘口乃蓟辽总理刘策所辖,而崇焕甫闻变即千里赴救,自谓有功无罪。然都人骤遭兵,怨谤纷起,谓崇焕纵敌拥兵。朝士因前通和议,诬其引敌胁和,将为城下之盟。帝颇闻之,不能无惑。会我大清设间,谓崇焕密有成约,令所获宦官知之,阴纵使去。”

其事已经很清楚了,“帝闻其至,甚喜,温旨褒勉,发帑金犒将士,令尽统诸道援军”,要是是他的责任,崇祯甚喜,温旨褒勉,发帑金犒将士做什么?

“时所入隘口乃蓟辽总理刘策所辖,而崇焕甫闻变即千里赴救,自谓有功无罪”,而他最后被杀的罪状里,根本没蓟镇这条,如果确实是他的责任,温体仁、梁廷栋等辈小人岂能放过?这也太没道理了吧,有现成的罪名不用,而要去捏造几个来用,什么道理?你能解释?

你也可以说清人为了抬高袁督师,而在他的传记里做手脚,但整部《明史》乃至有明一朝的官制也能全部为此而做了手脚?

退一万步说,就算清人要抬高袁督师,崇祯和温、梁要杀他的这几位仁兄总不会抬高他吧?更不会枉杀刘策而帮他开脱罪责吧?

《刘策传》:“崇祯二年夏,起故官,兼右佥都御史,总理蓟、辽、保定军务。大清兵由大安口入内地,策不能御,被劾。祖大寿东溃,策偕孙承宗招使还。明年正月与总兵张士显并逮,论死,弃市。”

后来崇祯八年北京被兵,朝廷不杀丁魁楚等,《刘宗周传》曰刘上书抗争道:“以丁魁楚等之失事于边也,而责之戴罪,何以服刘策之死?”请教,这话又应该怎么解?

失事于边,刘策、丁魁楚等辈之罪,论刑当斩,杀刘不杀丁,无以服人,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还能怎么解?这个也是奏折。数年后刘宗周的话,要比猜测确实吧?而且他对袁督师并无好感,也是认为督师与满清议款通敌的一员。

余大成与梁廷栋的对话以及分析,已经说过,我就不再重复了。余大成说清军自蓟镇入关,责任在兵部,这话不是《明史》里的,就是满请要改也无从改起吧?

与此可以对应互相证实这个责任确实在兵部的是,在《王洽传》中说:“王洽,……崇祯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摄部事。兵部尚书王在晋罢,帝召见群臣,奇洽状貌,即擢任之。上疏陈军政十事,曰严债帅,修武备,核实兵,衡将材,核欺蔽,惩?K削,勤训练,厘积蠹,举异才,弭盗贼,帝并褒纳。……二年十月,我大清兵由大安口入,都城戒严。……帝忧甚,十一月召对廷臣。侍郎周延儒言:“本兵备御疏忽,调度乖张。””

到这里,责任在谁已经很明确了,刘策有失地之罪,兵部有疏忽之责,因此刘策与王洽都下狱论死。恰恰只有袁督师不是因为蓟镇失守而获罪,当时当地那么多官员以及崇祯审理最后判定的罪状,比你我的猜测更准确吧?更何况给督师定罪都是一心要致他于死地的人。

更重要的,从这里我们还可以明确知道,汰兵之举,正是新上任的兵部尚书王洽提出的十大举措之二“核实兵”、“核欺蔽”,袁督师只是执行上司命令去“纠”“核”,还不是执行,只是提出建议,请奏朝廷而已。

要再说清楚的是,《梁廷栋传》道:“十一月,大清兵克遵化,巡抚王元雅自缢,即擢廷栋右佥都御史代之。廷栋请赐对,面陈方略,报可。未几,督师袁崇焕下狱,复擢廷栋兵部右侍郎兼故官,总督蓟、辽、保定军务及四方援军。”

袁督师下狱后,正是这个梁廷栋坐了刘策的位置,他难道会不知道这个“总督蓟、辽、保定军务”的职能?如果是袁督师的罪过,他这个负责处理督师又一心要杀督师全家的小人,那里能放过这条大好罪名。

再举个其他例子,《赵率教传》:帝大喜,立擢都督同知,实授总兵官,代杨麒镇山海关。寻论功,再进右都督,世?J本卫副千户。……崇祯元年八月移镇永平,兼辖蓟镇八路。逾月,挂平辽将军印,再移至关门。明年,大清兵由大安口南下。率教驰援,三昼夜抵三屯营。总兵仇国彦不令入,遂策马而西。十一月四日战于遵化,中流矢阵亡,一军尽殁。

《何可纲传》:总兵驻关内者,挂平辽将军印,辖山、石二路,而以前屯隶之。……蓟辽总兵赵率教久习辽事,宜与山海麻登云相易,挂平辽将军印。

《仇国彦传》:“国彦以崇祯二年四月为蓟镇中协总兵官,驻三屯营。十一月六日,大清兵临城,副将仇来同等挈家潜遁。国彦愤,榜诸人性名于通衢。”

赵率教官为蓟辽总兵,还兼辖蓟镇八路,挂平辽将军印,辖山、石二路,隶前屯。一旦移至关门后,想再入蓟镇都不可以,而被蓟镇中协总兵仇国彦拒之门外,最后只能绕道西行救援,十一月四日于遵化阵亡。仇国彦于十一月六日因清兵临城,城破自杀殉国。

看起来说这个和袁督师好象没什么直接关系,但是要知道,有明一代的总兵官,是有大小的,总兵无品级,总镇一方为镇守,独镇一路为分守,总兵挂印称将军的,辽东为征虏前将军,也就是祖大寿,他手下管着辽东全部分守总兵。而蓟镇总兵,则不得称将军挂印,而那位拒赵率教于门外的蓟镇中协总兵仇国彦,官职全称实际是蓟州中路副总兵,于万历四年改设成立的编制,驻地三屯营,带管马兰峪、松棚峪、喜峰口、太平寨四路。赵率教是挂将军印的总镇级的总兵,关外祖大寿,关内赵率教,蓟镇要是在袁督师控制下,那么袁督师手下三大将之一赵率教,想入蓟镇救援都不给进,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管辖权不在袁督师。

疯行烈文中,还有不少逻辑错误和对官制的了解不足导致的问题,举一例:

“需要说清楚的是,蓟镇的汰兵是袁力请的,并不是朝庭决定的。《崇祯实录》中有这么一句话,颇值得重视:冬十月己丑,召廷臣於文攘殿,以遘州????、袁崇?ㄕ?鹆疏示;轺臣求允办。上???舨可?????自?溃挥衷唬骸撼??ㄇ霸铺?兵?p铪,今何仍也』?王在?x曰:『?p汰,??自???q始』。

这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连皇帝都不清楚袁什么时候开始汰兵,也不清楚个中情况,从中可折射出其实袁对蓟镇的军务是一手抓的,崇祯已经说过袁可以便宜行事,自然也就不会再多管。”

只凭崇祯和王在晋“『崇?ㄇ霸铺?兵?p铪,今何仍也』?王在?x曰:『?p汰,??自???q始』”这一句对话就可以得出“袁对蓟镇的军务是一手抓的”?这也太草率了吧,我都有点不知从何说起了。

逻辑错误就不说了吧,三段论是怎么地都推不出这个结果的。

“?p汰,??自???q始”的理由太多了,可以理解为计划造好,还没实施,也可以理解为惯例都是来年才开始,或者理解为因时间问题,要实施就是来年初了,等等,等等,何以疯行烈独能得出“袁对蓟镇的军务是一手抓的”这样一个结论?

又,疯行烈文中有说因为是汰兵打开了城门,所以袁督师要对此负责。且不说汰兵是兵部的命令,只说因为汰兵开城就要督师负责,那就好比说是现在搞廉政撤消了某吃回扣的公务员职位,于是公务员叛国,于是就要纪委对他的叛国行为负责一样站不住脚。

汰兵,是袁督师遵照兵部尚书王洽的命令所提的建议,而发军饷和官吏、军丁人数的增减实施,更是户部和兵部以及吏部的事,严格的说,军制和兵员增减的具体处理是兵部职方郎中的权利,兵部职方,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之事。

这关督师什么事?至于崇祯责问手下此事办的怎么样了,或怎么这个事情还没办好之类,例子多多,一抓一把,恐怕不用我再一个个去找出来了吧。

说到这里,也该说完了,搞这些东西很累人的,这些只是我马上能想得起来的一些资料,也拉拉杂杂上万字节了,写完这个就算了,再搞下去,最后估计也就是一个我说是这样那就是这样的结果,说而已白说,毫无意义。

明明都写得很清楚的东西,就是不提出来说,坚持用猜测来替代确证的史料,我也不想再多说了。看史料,不能图省事光看奏折和实录一类,对志、表以及官制、人物传记也都应该要关注一下才好说话吧。

还要再说一句,除了管辖权之外,想以汰员来指责袁督师的,除非能证明他所汰之员全是精壮战斗人员,而不是假冒吃空饷的名额。不然的话,对他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打假廉政,到那里都不会说是有罪吧?

但我看这个要求,是不可能达到的。可我却可以证明,督师这个时期,全国所汰之员,可以说基本都是占役、虚冒、吃空饷的。把下面的帖子贴上来,懒得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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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一代,吃空饷和亢员之烈,恐怕无与伦比。就说同时期的事情,不提辽蓟两镇,就以北京为例,后来殉死的内阁学士李邦华当时和督师就有同样汰兵的举措:

“京营故有占役、虚冒之弊。占役者,其人为诸将所役,一小营至四五百人,且有卖闲、包操诸弊。虚冒者,无其人,诸将及勋戚、奄寺、豪强以苍头冒选锋壮丁,月支厚饷。邦华核还占役万,清虚冒千。三大营军十余万,半老弱。故事,军缺听告补,率由贿得。邦华必亲校,非年壮力强者不录,自是军鲜冒滥。三营选锋万,壮丁七千,饷倍他军,而疲弱不异。邦华下令,每把总兵五百,月自简五人,年必二十五以下,力必二百五十斤以上,技必兼弓矢火宠,月一解送,补选锋壮丁之缺,自是人人思奋。三大营领六副将,又分三十六营,官以三百六十七人计,所用掾史皆积猾。邦华按罪十余人,又行一岁二考察之令,自是诸奸为戢。

营马营马额二万六千,至是止万五千。他官公事得借骑,总督、协理及巡视科道,例有坐班马,不肖且折橐入钱,营马大耗。邦华首减己班马三之一,他官借马,非公事不得骑,自是滥借为希。

京营京营岁领太仆银万六千两,屯田籽粒银千六十两,犒军制器胥徒工食取给焉。各官取之无度,岁用不敷。邦华建议,先协理岁取千四百,总督巡视递节减,自是营帑遂裕。

营将营将三百六十,听用者称是。一官缺,请托纷至。邦华悉杜绝,行计日省成法。每小营各置簿,月上事状于协理,以定殿最。旧制,三大营外复设三备兵营,营三千人,饷视正军,而不习技击,益为豪家隐冒。邦华核去四千余人,又汰老弱千,疏请归并三大营不另设,由是戎政大厘。

仓场仓场总督南居益言:“京营岁支米百六十六万四千余石,视万历四十六年增五万七千余石,宜减省。”邦华因上议军以十二万为额,饷以百四十四万石为额,岁省二十二万有奇。帝亦报可,著为令。帝知邦华忠,奏无不从,邦华亦感帝知,不顾后患。诸失利者衔次骨,而怨谤纷然矣。

其年其年十月,畿辅被兵,简精卒三千守通州,二千援蓟州,自督诸军营城外,军容甚壮。俄有命邦华军撤还守陴,于是侦者不敢远出,声息遂断。”

这个是和袁帅入卫同时发生的,那么其年北京被兵,京师明军不敌北兵京师告急,是不是也要把这个帐算到李邦华头上?

和袁帅把55000人裁去的15000人相比,李学士裁员的大大过之,光是京师三大营的营马就从2万6裁到了1万5,这简直可以拿来指责他搞破坏了。

有问题可以讨论,但一味的提一端按一端,甚至对一些很明显的问题视而不见,并据此指责袁帅,未免太过偏颇。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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