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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Andrew Marr:当代英国的诞生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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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13,开路者们

在访问伦敦期间,列宁曾经这样发问:“谁主动?谁被动?”这个问题指向了最普世的权力关系,也就是谁能对谁做什么事。但是这个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收窄并且落实到更具体的层面上:在学校里,在办公室里,在商业谈判或者恋爱关系当中,谁能将对方叫到身边?谁会被对方叫过去?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就看清了权力关系的结构。1904年5月,劳斯莱斯公司的两位创始人亨利.莱斯与查理.劳斯在曼城的密德兰酒店第一次见面。按照列宁的理论,这次会面十分值得玩味,因为发出邀请的人是亨利.莱斯,回应邀请的人是查理.劳斯。这一点很出乎一般人的意料。查理.劳斯不仅是威尔士边境贵族大地主的儿子以及伊顿公学与剑桥大学的毕业生,而且还在新兴汽车领域卓有建树,早就成了报纸读者们耳熟能详的人物。在上游社会眼中他则是一名成功的法国庞阿尔汽车经销商,伦敦地区的驾驶教练,汽油时代的全能探险家。他在西区建造了陈列室,还将福尔汉姆的一座老旧溜冰场改造成了车库,足够容纳二百辆汽车。因此一开始他并不认为自己有必要离开伦敦,主动登门拜访亨利.莱斯。按照他的标准,亨利.莱斯根本没有受过正经教育,社会地位也很低下。亨利.莱斯是一位破产磨坊主的儿子,九岁就辍学打工,依靠递送电报来贴补家用。后来他进了工厂,并且在彼得伯勒接受了为期不长的造船培训。他曾经在英格兰北部的街头巷尾到处寻找工作,三餐只有面包牛奶。忍受着刺骨的寒风与苦涩的贫穷,他咬紧牙关一步步熬出了头,最后终于在曼城拥有了一家不起眼的电器工坊,制作灯头、发电机与小型电动起重机。

假如说查理.劳斯象征了爱德华时代英国有产阶级男性的无畏进取精神,代表了倾心于速度科技的上游社会汽车发烧友,那么亨利.莱斯就是典型的工人阶级工作狂,磨秃了十个手指甲才从社会最底层爬上来。他是一位天才的工程师。随着生意越来越好,他购买了平生第一辆车。劳斯很早以前就喜欢上了法国设计先驱创造的庞阿尔系列,可是莱斯却对法国车不以为然。他买了一辆二手的德科维尔,刚刚开了两三天就对这辆车的质量产生了不满。于是他把这辆车大卸八块,将气缸、化油器、点火系统、分电盘、变速箱、悬挂系统、刹车以及润滑系统平铺了一地,然后重新安排了车辆的内部结构。等到他收工的时候……只不过身材瘦削、满脸胡须、废寝忘食的莱斯其实一直都没有收工,而是重新设计了一辆车。这辆车看上去平平无奇,但是当它挂着M612的车牌驶上切尔西公路的时候,立刻就显示出了诸多不凡之处:行驶噪音很小,驾乘感觉很舒适,而且还不会半途抛锚。回头再说伦敦,查理.劳斯发现推销庞阿尔的工作越来越难做了。尽管这款车型为未来五十年的绝大多数汽车厂商奠定了标准,但是在1904年看上去却相当过时,造型过于死板,速度也很慢。因此当他从一位朋友亨利.埃德蒙德那里听说了这款新车之后,立刻就产生了兴趣。莱斯愿不愿意到伦敦来见他一面呢?1904年3月26日,埃德蒙德给莱斯写了一封短信:“我昨天给你打电话之后见到了劳斯先生。他认为如果你能来伦敦见他的话会更加方便,因为他很忙。”但是莱斯却一动不动。

于是劳斯只得亲自出马,坐火车北上来到了曼城——谁主动?谁被动?——一路上他在餐车里向埃德蒙德承认,他真正想要的是一辆以自己的姓氏命名的汽车,“这样到了未来我的名字或许会家喻户晓,就好像‘布罗德伍德’与‘斯坦威’成为了钢琴的代名词那样。”这个故事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劳斯的为人。后来还有一件事显露了莱斯的为人。有人向莱斯指出,研制一款低价可靠、面向大众市场的汽车意味着在汽车行业获得极大的成功,他却说自己只想制造全世界最好的汽车,无论造价如何。亨利.福特与年轻的威廉.莫里斯——后者刚刚在此前一年开办了牛津汽车公司,也就是名爵公司的前身——将会走上另一条道路。与此同时,终于对面而坐的查理.劳斯与亨利.莱斯发现两人对于汽车的共同热情消除了彼此之间的一切社会藩篱。这顿午餐吃得宾主尽欢,接下来的试驾体验也同样愉快。这次见面奠定了英国现代史上最伟大的工程成功。劳斯莱斯将会在当时频繁举办的赛车场上取得第一次突破,第二次突破则是在1906年推出的银色幻影。这辆车有四十马力,最高时速八十英里,但是却安静至极。尽管汽车早已成为了财富与社会地位的象征,但是银色幻影刚刚问世时却是凭借着自身表现震撼了最死硬的汽车爱好者。有人这样写道:“在我面前开过来了一辆最令我惊讶的汽车。车身如此修长,行驶如此安静,造型如此堂皇,全都是汽车世界从未有过的。有人告诉我,这是一位伟大的工程师F.H.莱斯的作品……我们在道路上穿行,如此飘飘然的驾乘体验使得同车人员无不瞠目结舌。我们用最高时速飘过了一座又一座山岭。”

精于市场营销的贵族劳斯与一心追求卓越的工程师莱斯开始合作一年之后,英国的汽车保有量达到了16000辆。在爱德华时代,汽车虽说还没有走进寻常百姓家,但也已经司空见惯了。等到一战开始时,英国的挂牌汽车数量将会达到132000辆,观察家们开始使用“熙熙攘攘”之类的形容词来描述路况。一个世纪之前的英国曾经是“拉车不用马”领域的先驱,但从那以后就逐渐落后了。早在1803年,康沃尔的工程师理查德.特拉维西克就制造了全世界第一辆蒸汽车辆。等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伦敦西北部的帕丁顿区与埃奇韦尔区之间出现了大型蒸汽客车,时速达到了二十英里。格拉斯哥与派斯利之间修建了蒸汽拖车线路,一趟车一次能运载六十多人。三十年代初的英国议员们普遍认为蒸汽车辆将会取代马匹。频繁的锅炉爆炸与铁路时代的到来将他们推向了错误的一边,尽管蒸汽动力汽车——全球变暖时代最普遍交通工具的老祖宗——直到二十世纪初期都依然很受欢迎。此外爱德华时代早期的车行还会售卖多种款式的电动车,甚至就连国王都买了一辆。

但是除了苏格兰人博伊德.邓禄普发明的充气轮胎以外,构成汽车的其他关键发明全都出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德国人——尤其是戈特利布.戴姆勒与卡尔.本茨——或者法国人之手。这个局面一定程度上要归咎于英国的路况。率先迈入铁路时代的副作用之一就是公路失修,纤细曲折的古道湿滑难行,虽说情趣盎然,但却效率低下。另外英国的交通法规也没能做到与时俱进。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自行驱动车辆在英国城镇道路上的最高限速是每小时2英里,在乡间道路上翻一倍。而且无论是在城区还是在乡间,汽车上路都要配备一名日举红旗、夜掌红灯的引导员头前步行开道。举旗掌灯的规定后来逐渐成为了非强制的软性要求,但是早在超速摄像机问世之前几十年,英国的交警们就已经开始满怀热情地逮捕驾驶员以及开罚单了。1895年,工程师约翰.奈特(1)成功地制造了一辆汽油驱动汽车,并且以每小时8英里的疯狂时速耀武扬威地开上了法纳姆街头,当场遭到逮捕与罚款。

从民航旅行到家庭影院再到移动电话,许多新鲜科技产品刚刚问世时都是有钱人的玩物,汽车也不例外。英国的早期汽车宣传员包括英国史上第一位犹太裔伦敦市长大卫.所罗门爵士,他在1896年建立了自驱动交通协会,一年之后又与机动车俱乐部合并。俱乐部成员都是贵族与政界要人,例如罗斯伯里与贝尔福。1903年上院通过一项法案,将机动车限速提高到了每小时20英里,社会舆论为之哗然,人们批评这一举措是“富人有、富人治、富人享”的恶政。与此同时,司机们则感到自己遭到了陈旧法律与死板警察的迫害。1905年,机动车俱乐部一分为二,一批态度更激进的成员另立门户,成立了机动车联合会。

要想知道这些早期有车族的感受,可以看看《每日邮报》的创始人诺斯克利夫勋爵以及其他几人合著的一本书,名叫《机动车与驾驶》。这本书初版于1902年,后来几经再版。书中充满了购车的建议——阿吉尔或者纳皮尔都不错——与修车的窍门。书中认为,机动车非常有用。可以让车主更便捷地参加猎狐聚会,到达偏远的乡村角落射猎野鸡与鹬鸟,或者前往苏格兰的乡野湖泊垂钓鳟鱼。有一位亨利.汤普森.巴特爵士为这本书贡献了一篇旨在论证驾驶有益健康的论文。“就我个人而言,我发现驾驶改善了我的整体健康。在公路上以合理的速度驾驶汽车能够造成轻柔的颠簸,并且对身体产生有益的刺激,用俗话来说就是‘疏泻肝火’,促进肠道蠕动及其功能表现。”换句话说他认为开车就像骑马一样有助于缓解便秘(下次你看到爱德华时代贵族男女骑马游玩或者驾驭无马之车的历史影像的时候,不妨想一想他们希望实现怎样的养生功效)。但是亨利爵士也承认骑马比开车更能塑造腿部肌肉。他认为开车的不利之处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克服,关键在于每次开车二十英里之后就应当快跑二百到三百码。”这一观点无疑是金玉良言,只不过等到1904年这本书再版的时候亨利爵士已经故去了。

驾驶是一项户外运动。当时的车辆基本都是敞篷车,因此开车时的恰当服饰也引发了很多争论。比方说法国机动车俱乐部主席佐兰.冯.涅瓦尔特男爵就指出,驾驶员的衣着经常“沦为最不恭敬的粗鄙讥讽的对象……而且很多情况下这些粗鄙之语并非全无道理。”一般的粗呢外套毫无用处,因为“气流会从两肋周围呼啸穿过,外套的背部会像气球一样鼓胀起来。”另一方面,“皮衣皮裤也不合适,因为人体的湿气散发不出去,结果就是内衣会变得又湿又冷。”在男爵看来,开车的时候最好穿上用带子束腰的布质外套,里面衬一件打孔麂皮马甲,用围毯护住双腿,脚上蹬一双雪地靴,腰间还要系一条橡胶围裙。后面几件服饰在冷天尤其有用,因为当你伸腿踩油门刹车的时候,“护具下面依然罩着一层热气。”不过最好的驾驶服装还是毛面翻在外面的大衣以及高领子,尽管“这身打扮历来都会让英格兰的过路人与小孩子们忍俊不禁。”

等到一战开始的时候。汽车几乎已经成了出行的必备手段。汽车工厂遍地开花,法律也改头换面。全国各地的竞速比赛与车展使得人们不仅可以亲眼看到汽车,亲手摸到汽车,有时候甚至还能试驾一下这些新时代的机器。突突突的噪音再也不会吓得行人与牲畜惊惶失措了。许多名人都是汽车爱好者——例如陆军元帅罗伯茨勋爵,鲁迪亚德.吉卜林,当然还有丘吉尔——并且也都留下了与爱车的合影。在城市里,马拉公交车慢慢消失,汽油驱动的公共汽车逐渐出现。双座马车也被出租汽车取代了。卡车则接替了大马车的角色。一度只有化学家才能弄到的汽油如今在新建的车库里也能买到。乡间旅社开始迎合有车一族的习惯,将马棚改建成了停车场。汽车的胜利要比投票支持工党的工人阶级的胜利或者女性投票权活动家们的胜利来得更快。劳斯莱斯公司搬到了电价与地价都很便宜的德比,兴建了规模庞大的新工厂。这家工厂很快就会改行生产军用车辆,工厂出产的引擎也将会安装在飞机上。

亨利.莱斯对飞行向来没什么兴趣。但是查理.劳斯却对飞机一见倾心。1910年6月,他已经成为了全国最著名的飞行家,尤其以长距离飞行而为人熟知。他与莱斯以及公司其他董事达成了一项秘密协议,从此放下了公司技术主管的日常工作,专心投入飞行事业。几天后,三十二岁的劳斯坐火车来到了伯恩茅斯。他报名参加了伦敦海德公园的竞速比赛,伯恩茅斯只是中途站点。不过他这次正好赶上了伯恩茅斯建城百年庆典,庆典节目包括爱德华.埃尔加亲自指挥的音乐会、假面舞会、童子军游行以及航空飞行表演。城镇郊区的索斯伯恩拔掉了大量树篱,移栽了四十多块菜地,清理出了一片机场。机场上扯起了一套彩旗充当空中特技的布景,主办方还拿出了大笔现金当作彩头。后来有一位过于兴奋的记者声称,劳斯来到现场时“满脸都是听天由命的神情,两颊全无血色,似乎诡异地预感到了自己即将迎来突然而又可怕的结局。”他带来了一架莱特式飞机。当天风很大,很不利于这款身材单薄的双翼机平安升空。来自法国的对手埃德蒙.奥德玛早已经上天并且坠机了,所幸没有伤及性命。他专门赶过来警告劳斯推迟起飞,但是劳斯还是坚持起飞了。他原本打算在天上绕行一圈,然后降落在预定地点,也就是裁判帐篷附近。观众们都认为他飞得太高,并且声称听见了“令人心悸的断裂声音”,然后飞机的一部分就脱落了下来。劳斯的飞机随即一头栽到了地上,他也被甩出了机舱。第一眼看上去他并没有外伤,似乎只是晕了过去,但他其实当场就死了。朋友与仰慕者们立刻绕着他的遗体围成了一圈。一名记者想要拍摄坠机现场,结果被他们揍了一顿,他的照相机也被抢过来摔碎了。

就这样,英国汽车工业的先驱以英国航空业先驱的身份献出了生命。他是一个小群体的成员,这一群体的努力将会导致四年以后全世界第一场空战。此时的劳斯显然已经厌烦了劳斯莱斯公司。莱斯本人对于民航旅行的兴趣缺乏并没有阻止公司在航空时代扮演重要角色。劳斯莱斯公司的引擎将会装备第一架跨大西洋飞机、喷火式战斗机以及很久以后的协和式客机。但是劳斯为公司的创建起到了关键作用。他的注意力区间很短,始终不能理解莱斯对于细节以及管理的狂热关注,而且也喜欢将各种赞誉都推到年长的工程学天才合伙人头上。但是劳斯很清楚这项突破性的消费产品需要魅力,需要撒上一撮媒体关注的魔尘。他的社交圈子与人脉确保了劳斯莱斯公司能够赢得各项汽车行业大奖,能够得到新兴大众媒体的仰慕与报道,能够在英国汽车市场被德国、法国与美国竞争者主宰之前激起国民的爱国情绪。有产阶级拥有财富与创业热忱,北部地区拥有坚韧与工程技能。假如两者能合作得更频繁一些,当代英国的工业史兴许还会有更多的闪光点。

(1)https://en.wikipedia.org/wiki/John_Henry_K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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