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张居正夺情与今上修宪 -- 毕玄
还给老百姓?明显不可能。那么按田亩缴税。没问题啊。但是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是不同的。
《明史·食货志》:“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货,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枆。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法。”
这里的要件是量地计丁。什么是量地计丁?并不是摊丁入亩,而是不再以里甲作为单位(这可是彻底打破了黄册的规定)而将一州一县的徭役均派到该州县的丁粮。然后考虑民户的土地财产状况和劳动力状况收取赋税,折合成丁银。其实就是把以前要老百姓自带干粮的实际劳动改为收人头税。然后用这笔钱去雇人服役。这其实不出王安石的免役法。
而在具体实施中各地先要把民户分出等级。所谓“有丁无粮为下户,仍纳丁银。有丁有粮为中户。丁粮俱多为上户。”那么怎样定下、中、上户就大有漏洞可钻。而各地实施的标准五花八门。例如江苏嘉定每丁征一分银,而同在江南相隔不远的浙江余姚却每丁要征五分银。除了很少一些地方把丁银完全摊入田亩,其他地方仍然是以丁为主,以田为辅。这样搞的话,按人头缴税,当然是没有田地的老百姓吃亏。穷人家里五口人要交五个人的税,富人家里五口人也只交五个人的税。谁的负担更重?
所以到了清朝完全实行摊丁入亩才算理顺了税收关系。但要在明末搞这个除非明朝从执政党变回革命党才有可能。当然,另一条出路是发生工业革命,把失地的流民赶到城市里去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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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册制度到明朝中期后是搞不下去的 6 任爱杰 字1733 2018-03-08 12:06:44
🙂确实,世易时移,阻力很大。但是终究还是要努力一下下的。 林风清逸 字0 2018-03-09 03:24:27
🙂所以清帐土地很重要,半吊子的一条鞭法进一步加重自耕农负担 3 毕玄 字1827 2018-03-08 22:43:40
🙂那么隐田清理出来还给谁?
🙂隐田清理出来,军屯退还,产权承认,缴纳赋税 2 毕玄 字421 2018-03-09 00:22:49
🙂清丈土地必须以人为前提,所以考成法是前提 1 林风清逸 字100 2018-03-07 22:26:33
🙂赞同你,非常时期行非常之法 7 拉萨号 字219 2018-03-02 14:51:31
🙂海航。。。你真的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xiaobailong 字0 2018-03-07 11: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