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经历的一次公司大规模裁员 -- 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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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劳动法原文: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8年公布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一)为使劳动者4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法公布后,华为等珠三角企业为了规避劳动法每8年买断工龄,重新签合同。广东省打上了针对性补丁。
在李某有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况下,华为希望李某离职,要么强制开除给2N(劳动法规定)。要么和李某协商具体补偿金额,一般在N+1HE 2N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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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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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的依据
🙂误导的人,不见出来正式道歉,还在忽悠。咋不来个200N呢 瀚海黄沙 字64 2019-12-10 00:15:31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2N 10 风会 字370 2019-12-08 22:55:44
🙂你的2N解读是错误的,看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 知其何休 字588 2019-12-09 08: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