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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伤其类,不平则鸣,祭李文亮大夫 -- 陈王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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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李大夫之死将卸网络舆论监管之一臂

本朝的网络辟谣机制,是一种奇葩的制度,在李大夫被“训诫”的过程中显示的淋漓尽致。一个医生发布自己的诊断,然后一个屁都不懂的警察就有权力说他“造谣”。医生说话的地方还是小众的群里,警察也可以伸手进来。就算事实已经证明医生是对的,警察也只是辩解说他们仅仅给了医生以“训诫”,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没把医生抓进看守所已经很仁义了。以至于最高法发了公告要求警方不要随便以言罪人的时候,警察也没有出来道歉认错。

因为警察认为自己对权力的使用是合法合理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为什么警察明明把真相当作谎言“训诫”了,还能这么理直气壮呢?

这个问题仔细想想网络警察的执法方式就知道了。当一个帖子出现在警察面前的时候,他根据什么来决定是否该行使“辟谣”的权力呢?

如果这个帖子一看就知道是假的,百分之百的谣言,比如说明天三体人或者那美克星人即将进攻地球,警察会去辟谣吗?不会,因为警察知道任何看到这个谣言的人都不会去相信的。警方辟谣所针对的,只可能是看上去像是真的而且又流传甚广的言论,也就是警察自己看起来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言论。

但即便不知真假,警方在“辟谣”的过程中不会做任何寻求真相的工作,因为那样成本太高,他们只能直接给发言人塞抹布。他们也不可能什么热点都针对,那样太麻烦。所以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就只能针对那些可能对政府产生负面舆论影响的言论。至于这些言论是真是假,他们根本不会管。甚至可以说,这些言论越像是真的,那就越可能对政府造成损害,那就越要“辟谣”。人人道路以目,就是他们所期望的言论环境。而被他们封锁的消息当中,有的可能最终是谣言,但必然也有的就是真相。

如果辟谣确实辟到了谣言,避免了政府形象损失,人民也不会给警察记功,因为谣言已经被从源头消灭,人民没看到。但万一辟到了真相,那就是警察隐瞒信息,导致政府和社会错误决策,最后造成严重后果,后果导致真相还是暴露了。面对这种情形,人民肯定会讨伐暴力机关。警察肯定最后得背锅。所以说事实已经证明,这种辟谣的机制,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朝廷这波对网络舆论的控制始于五六年前逮捕秦火火和立二拆四开始,用的是“寻衅滋事”这种口袋罪名。这说明朝廷其实根本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来管理舆论。既没有任何法律说明某种言论非法,也没有任何法律说明某种言论合法。理论上宪法第三十五条保障所以人的言论自由,但实际上都知道这条连个球用都不顶。因此,网络上的各位的发言理论上都处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无论你的言论是爱国还是卖国。

朝廷为了阻止新的秦火火和立二拆四出现,建立了由警方和网站合作的“辟谣”机制。这其实是一种封建政权体制下的权力分封制度。在这种机制下,从中宣部、网信办,到各地警察局,再到每个网站的审查员,每一级的办事人员只要表面上效忠上级,实际行使权力的时候就有近乎完全的自由裁量权。他们和朝廷的关系,就像诸侯和周天子之间的关系一样。警察局可以随意认定某个网民的言论属于“谣言”,然后给予“训诫”甚至行拘。而网站的审查员也完全可以自由心证地认为任何一个网络用户的言论“政治敏感”,可以随意删除或者封号。别以为你爱国就可以躲过这种审查。要知道,你要是在网易、或者知乎之类的地方发言,审查员会专门针对爱国爱党的言论。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具体什么样的言论合法,什么样的言论不合法,更没有任何依法的申诉渠道,网民处于绝对被镇压的境地。被修理了你也无法申诉,因为没有法律保护你。

如今李大夫去世,最高法发言,国监委介入调查,警察最后背锅。以后网络警察辟谣的时候肯定会畏首畏尾,面对真假莫辨的热门消息,只能假装没看见。警方的审查机制衰退了,起主导作用的肯定是各大网站的审查员。同样没有任何机制监督这些人,这些人真的会替朝廷辟谣吗?不会。在资本的主使之下,我看他们会专门针对爱国言论。公知们的时代马上就要回来了,而且还变本加厉。朝廷过去封锁了多少针对政府的谣言,今后会加倍糊在脸上。这只能说活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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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刚才看见老牌南方系公知杨海鹏发的推:

【想起吴薇组织的公检法律和学界律师界的关于“网谣的研讨会”。八年前的夏天。在香山。

我对公检几位为扩权摩拳擦掌的与会者说:“舆论是一条大河,一个网罗意见的水系。自然的河流,有它的自净功能,污浊的水会被更大的水流吞没涤清。”

“用公安手段舆论审查,等于在水网上到处筑坝,把活水变成死水。”】

可以看出,公检部门当年对于网络审查是很积极的,因为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扩张,意味着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财政经费。至于这对社会治理是否有正面作用,这不在他们考虑之内。如今警察踢到了铁板,有人说不要让警察背锅,我不同意。他们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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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正在编修民法典,又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信息服务管理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都在立法计划之内,但是这么长时间一部适用于网络言论的法律都没有制定出来。这次大概要加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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