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国内言论控制 -- 风会
刚刷知乎,看到了一个例子:男子在微信群中说跟我加入ISIS,被判刑9个月。我以为是谣言,用百度搜了下。
2016年9月4日晚,张强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半壁店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于是,张强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大家没有任何回应,继续聊其他话题。
然而,2016年10月13日,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依法传唤了张强,以其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将其抓获归案。
警方回查他的手机和电脑,发现除了微信群发布的那句话外,张强没有其他关于恐怖主义的言论。
《工人日报》记者注意到,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时福茂对记者表示,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7年5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强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一案。6月13日,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强法制观念淡薄,在300多人的公共微信群内以发布信息的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其行为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被抓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不能认定为情节轻微。最后,法院判决张强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本身我略偏粉红,喜欢口嗨,有时在想,如果有人说我是那钱发帖的官办5毛该怎么自证清白。看到这个,我觉得还是网上少说话比较好,尤其是不要随便口嗨。
顺便建议在国内的河友,网上口嗨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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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言论控制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你以为新疆最近情况好转是怎么实现的 驿寄梅花 字0 2020-02-12 04:00:24
🙂说这个在米国这里也是要抓起来的。 4 精报童子 字0 2020-02-11 09:10:50
🙂看地方,腾讯就非常不建议聊“敏感”话题 4 杨微粒 字12229 2020-02-10 15:19:29
🙂国内你去骂毛泽东随便骂,骂革命烈士随便 76 陈王奋起 字257 2020-02-10 12:34:38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骂共产党要有技巧啊,骂其中的高官 17 陈王奋起 字875 2020-02-14 00: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