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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以亲身经历作证:食盐抗结剂亚铁氰化钾有毒! -- 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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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以亲身经历作证:食盐抗结剂亚铁氰化钾有毒! -- 有补充

几年前,有一段时间我感到后腰常常酸痛。因为自学中医,也没有去医院,自己弄点方吃吃就好了。但是后腰酸痛一直没有解决。时间略长就发现规律了:但凡家中做了用盐比较多的菜,譬如炒韭菜,后腰酸痛的症状就比较严重。

于是我就怀疑是盐有问题。把家中的盐拿出来看,是加碘盐,里面加了不少东西。因为此前在网络上看过别人质疑加的碘有问题(认为用于食盐添加的某种碘的化合物对人体有害),当时就怀疑可能这个怀疑是真的,于是就想换一种没有添加的盐看看是不是这个问题。后来就在淘宝上找到了四川自贡的井盐吃了一段时间,后腰的不适果然消失了。当时我以为确实是食盐中加的碘的问题。

没过多久,就看到网上流传的一篇文章:

中盐之恶,触目惊心!

因为此文频繁被有关人士删除,我多引一点到这里:

大约是几年前,有一段时间我总是感觉到胃口不好,胃口发闷,不想吃东西,尤其不想吃肉类,总想吃凉瓜,感觉头厚重。一位中医说我中焦不通。另一位老中医摸着我的脉说,你怎么胃火这么大呢?你胃火不应该大呀?后来我准备忙过那几天去医院做胃镜检查,可是过了一些天自动好了。于是就忘记这件事,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又是胃口发闷,然后过些天又好了。

后来体检发现我转氨酶升——总胆红素升高——肌酐升高,过上一段时间好些,然后又升高。最严重时感觉肾脏明显不对劲了,并且尿尿呈现酱油色。我亲属中有位协和毕业的博士,他认为我这些症状是某种化学物质导致的,让我细查。我后来一样样排查我的食品,最后我终于发现了盐里面的抗结剂:亚铁氰化钾!

我当时上网一查吃了一惊,网上已经有那么多的谴责,责问中盐为什么往盐里面加亚铁氰化钾!

我马上改了不含抗结剂的盐,不久所有的症状都消了,化验单恢复正常,但是此后肌酐这项一直是正常值内的高数值,也就是说我的肾脏受到了严重伤害。

我原来以为这只是我的体质问题,但是后来多次在聚餐时发现结晶,但是用手一捏就碎了。

2016年夏天我给成都的朋友快递一大箱不含抗结剂的盐,结果2017年夏天我去成都在他家吃饭,他拿出我给他快递的盐说还剩几袋,你能吃的盐,我一看也只有轻微的结晶,用手一捏也碎了,根本不影响正常使用。那可是在较潮湿的地区放了一年的盐!所以我现在问问中盐总公司为什什么一定要往盐里面加亚铁氰化钾?

前年我给河北某大媒体做专家,在饭桌上我拿出我带去的不含亚铁氰化钾的盐,饭桌上领导听说了亚铁氰化钾的事情,马上给中盐河北公司一位领导打电话,要买他们不含亚铁氰化钾的盐,盐业公司那边的领导惊讶:“啊,你们知道这事儿呀……”。

2015年夏天我去重庆市,朋友知道了我不吃亚铁氰化钾的盐,第二天就跑到中盐大庆公司销售点去买,卖盐的听说他要买几箱子,就极力向他推销含亚铁氰化钾盐,我朋友说我就是专为买不含亚铁氰化钾的盐,为什么要让我买含亚铁氰化钾的盐?

卖盐的说这盐好。我的朋友当然没有那么笨。我后来知道央视有一群朋友也和我一样,不买亚铁氰化钾盐。

我每次在饭店吃饭要求看看饭店的盐袋子,看是否含亚铁氰化钾,结果绝大部分饭店都含亚铁氰化钾的盐,我问他们为什么要买这种盐,他们一脸茫然,他们说不知道盐里还加这种东西。

大部分朋友也都不知道盐里面的“亚铁氰化钾”

我问加拿大的亲属,加拿大的盐是否也含亚铁氰化钾。亲属说加拿大的超市卖的盐都是圆粒的,不含抗结剂,如果你要用粉末的盐,超市可以为你把盐打成了粉末,装袋带自加,不收费。

前些年北京市场一直在卖几种不含抗结剂的盐,盐的袋子上就明确写着“本品不不含抗结剂”,看来这些盐被挤出了北京市场,现在北京各大超市都以卖含亚铁氰化钾的盐为主。

现在即使就是不含抗结剂的盐,盐袋子上也不再标明“本品不含抗结剂”那几个字了。看来有人不希望大家注意抗结剂的问题。

这篇文章是质疑食盐抗板结的添加剂亚铁氰化钾的。我心里起疑,把以前吃的盐(幸好还没有扔掉)拿出来看,亚铁氰化钾赫然出现在添加成份里。由此我开始怀疑是亚铁氰化钾的问题(而非我此前认为的碘化合物)。后来我陆续吃过一些加碘和其他类型抗结剂的盐没有出现问题,也在外出访友期间无意吃了两天含有亚铁氰化钾的盐而感到不适。因此我可以确定地说亚铁氰化钾对人体有毒。

那篇文章出来之后不久,网络上开始出现辟谣文章,说亚铁氰化钾是国家食品卫生部门批准的合法添加剂。我去查了一下,确实如此。于是我在该部门的网站上留言,请他们提供将亚铁氰化钾纳入食品添加剂的依据(应该是毒理实验报告之类吧),但没有回复。

后来我又陆续看到这样一些信息:

四川积极应对日本技术壁垒,谋求突破盐渍菜出口受阻局面

今年6月份以来,四川省许多盐渍菜加工企业接到日本客户的通知:日方最近从某超市销售的中国青岛产食盐中查出含有日本食品卫生法禁止使用的添加剂———亚铁氰化物。

国内的诸多辟谣者通常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是,亚铁氰化钾是欧美国家允许的添加剂。但经过有心人考证,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国外允许添加亚铁氰化钾的背后真相

任何人在发达国家里,或者国内大城市里的大超市里卖盐的地方都可以发现国外进口的盐绝大多数是不含亚铁氰化钾的,特别是高档食盐全部不含亚铁氰化钾。因此说国外大多数食盐也含亚铁氰化钾的人完全是骗人的。

中国至少从1994年开始,全国99.9%的食盐里全部添加亚铁氰化钾,全国只有一种既添加碘酸钾又添加亚铁氰化钾的食盐。中国13亿人是被强迫食用吃亚铁氰化钾的。

最后文章总结:

欧美虽然也用亚铁氰化钾,但仅限于“餐桌盐”。国家卫健委的领导和专家们明明知道国外含有亚铁氰化钾的食盐主要是精盐,主要用于“餐桌盐”。但是提倡用亚铁氰化钾的人用欧美也用亚铁氰化钾,掩盖国外的亚铁氰化钾仅限于“餐桌盐”的真相。

还有一些辟谣的人认为别人是看到“亚铁氰化钾”里面有“氰化钾”而心理过敏。但我看过的质疑帖里并没有哪个人将这两者混为一谈。所以请尊重你的对手的智商。

我估计也有一些朋友会说,自己吃了好多年,也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对于这些朋友,我觉得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其实已经对你构成伤害了,但是你不知道伤害是它导致的。还有一种可能是你真的对这种毒物无感。但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一下“金丝雀模型”:

17世纪英国的煤矿业发达,但是煤矿里面会产生瓦斯气体,非常危险。早年的时候呢,又没有什么仪器能够把瓦斯的浓度给测出来,有一批聪明的煤矿工人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们发现金丝雀对于瓦斯气体及其敏感,所以他们下到矿井的时候,就会提拉一只金丝雀的鸟笼。放到矿井里,时刻观察。什么时候发现金丝雀晕倒了,就知道大事不妙,赶紧撤退

好吧,以亲身经历作证,我就是那只金丝雀。请大家赶紧撤退。祝您健康!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3)
家园 关于亚铁氰化钾分解的几点思考

包括亚铁氰化钾的支持者也确认,亚铁氰化钾在400摄氏度以上会分解出氰化钾。他们支持添加的理由是,正常烹饪不会达到这样的高温。

我检索了一下资料,十成热的油温在300摄氏度左右,理论上不会导致亚铁氰化钾分解。

但是这里有个疑问:譬如水在100摄氏度时会变成气态。但这实际上说的是一种充分条件,即到了100摄氏度时水会100%变成气态。实际在常温下水也会少量持续蒸发。那么亚铁氰化钾在低于400摄氏度时是不是也会有少量分解呢?还是绝对不分解呢?我不是化学专业的,这一点希望专业的河友能发表一下意见。

另外还有一点可质疑的:就算亚铁氰化钾只在400摄氏度以上才会分解,人类在正常烹饪中一定不会达到这样的高温吗?吃过火锅的人通常会有这样的经验:锅中还有不少水,但锅底的食材已经糊了。检索得知,煤气在自助燃烧时边焰温度可达1300摄氏度以上,有机物碳化所需温度(出自维基百科):

不同物质的干馏所需的温度差别很大,一般分为低温干馏(500~580℃)、中温干馏(660~750℃)和高温干馏(900~1100℃)

也就是说,正常烹饪也可能在局部超过亚铁氰化钾分解所需的400摄氏度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亚铁氰化钾遇酸以后,可以分解出氢氰酸,氢氰酸的毒性其实也是非常高的,所以精制盐不要和醋一起放。可是中国人吃醋也是一种普遍的行为。也就是说这个分解几乎是必然的。

家园 慕盛学起诉国家卫健委

慕盛学起诉国家卫健委,中国食盐安全长期受美国人误导

朋友圈的文章,不知道能活多久。我引一点内容到此:

慕盛学于2019年6月10日给国家卫健委发信,要求公布有关亚铁氰化钾安全性试验报告。

国家卫健委7月8日回复称“你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

点看全图

14亿中国人天天吃、要吃一辈子的东西,其安全性证据不能公开。是不是很荒谬???

家园 慕盛学:我是主动撤诉还是被动撤诉(生物灭绝)?

(我估计此文未必能在朋友圈生存多久,因此全文转载于此)

本人因国家卫健委对我要求公开的《食盐添加亚铁氰化钾安全性实验报告》回复错误,而把国家卫健委告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院,已经于8月13日开庭,目前等待判决。

一、基本事实

庭审调查证明国家卫健委于4月24日国家卫健委对我的回复“经查,制定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文件,但我委档案中并未找到相关文件,建议你自行查阅联合国粮农组织或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相关文件资料”。

这个回复虽然没有直接写“你申请的报告不存在”,但已经充分证明了我申请的报告不存在。

国家卫健委官员庭审时承认我要求公布的实验报告“没找到”。

上述事实是十分清楚的,证据是十分确凿的,都是国家卫健委承认的。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6条第4款的规定“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但国家卫健委一年来一直不告诉我“没查到”,一直告诉我“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布”,很明显是错误的,因此我要求法院判决国家卫健委撤销“卫政审复[20190661号”回复是有理有据,有法可依的。

二、法院判决艰难

本案本来只是信息公开的小小的案件,但是由于本案是“民告官”的官司,是涉及食品安全的公益官司,关注的人已经数万,判决的结果更是涉及人口将达到数亿,

从起诉到开庭的七个多月受煎熬的是国家卫健委,但最后国家卫健委都实事求是公开承认了“没找到”,卸下了包袱。现在是把矛盾转移到了法院,法院怎样判决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

如果是依法判案,无论在全国任何法院,任何法官,都应该判我胜诉,这毫无悬念的。但现实上法院判决结果会被很多外界因素影响,也是客观存在的。

依法判我胜诉是理所当然,但我胜诉将证明已经让全国14亿人过量吃亚铁氰化钾的决定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将会引起很多人对国家卫健委的不满。让我败诉,真的很难找到合情合理合法的理由,于是要求我撤诉。

三、有人给我指出两条路,我何去何从?

在我公布案件事情后,大多数人支持我,也有人反对。在反对的人中有的人是为我担忧,有的人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甚至要求消灭我。

下面的留言注明事件的存在

1、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约束被统治阶级行为的工具。如果您了解世界法律产生的历史,就对这种“奇”习以为常了。对法的制定、践踏、毁坏与重建的过程,也同时解构了人类社会的兴替轮回。

2、从这个意义上说,您败诉才是符合历史规律的。对各方的安全稳定皆好。如您胜诉,将颠覆整个现存的司法及政治格局。

3、法院能受理此案,已经是奇迹了。现在难受的是他们。

4、人类生存于事实中,但靠的是谎言、妄念、来维系其运转。事实是梯子的立木,谎言是梯子的横木,缺一不可。因为人认知能力有限,只有通过虚妄破灭,才能了解事实。这就是谎言(妄念)存在的合理性。

5、现在最佳结果是原告主动(自己提出)或被动(生物灭绝)撤诉。祝岁月安好。

证据图片:

第一个截图清楚,但是没有第一句话,第二个截图有第一句话。

点看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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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国家卫健委的败诉几乎很难挽回,因此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本案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我主动撤诉,二是被动撤诉(生物灭绝)。

四、王民的话基本是事实

有人认为王民的话是错误的,是威胁,是与人民为敌,但我认为基本是事实。

虽然国家的各种文件明确规定公民对食品安全有监督权,例如1995年10月3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本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但实际情况却是社会上对举报食品安全的人会受到各种打击。

国家有很多法律,很多部门主管食品安全,但全国著名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全部是记者揭露的,主管部门难道不是失职吗?

调查全国所有揭露食品药品安全的记者,几乎全部没有好下场。

1、“三鹿”点名记者—— 简光洲

简光洲,被许多中国网友视为中国新闻界的良心,是第一位在报道中对“三鹿”点名的记者,当时任职于《东方早报》。

2008年9月11日,他发表《甘肃14名婴儿同患肾病疑因喝三鹿奶粉所致》的点名报道引来前所未有的质量问责风暴。

可在三年后的2012年8月30日,简光洲离职了。他最后在微博上留下了这样一段话:“东早10年,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所有的悲欢,所有的梦想,所有的忍受都是因为那份纯真的理想。好吧,理想已死,我先撤了,兄弟们珍重!”

2、地沟油揭露者——李翔

李翔,洛阳电视台记者,曾揭露震惊国人的地沟油事件,同时也是家里唯一的孩子,2个月后就将结婚的准丈夫。

2011年9月18日晚,李翔工作结束后返家途中遇刺身亡。行凶者手段极其残忍,李翔身中十余刀不幸牺牲,随身携带的电脑包被抢。

洛阳电视台上下震惊,有同事说:“翔子平时做的报道都是民生新闻,难免得罪人。”李翔全身被捅超过10刀,不符合一般抢劫案件的特征,凶手是否有其他作案动机?

最终,案件被定性为抢劫案。“抢个笔记本电脑用得着刺十几刀吗?”很多网友坚持认为遇害事件与地沟油有关。而李翔生前最后一条微博发于遇害前3天,内容为“网友投诉栾川有炼制地沟油窝点,食安委回应未发现”。

3、药品打假专业户——高敬德

高敬德,从2004-2007年的三年中坚持医药打假105次,被上海、浙江医药界和媒体竞相关注。

他常孤身一人,奔波辗转于上海、浙江和江苏等地区。在艰难的打假过程中,多次遭到暴徒的殴打,他说:“现在卖假药的人鬼得很。”很多大药店里都有他的画像,见到他来就拉上大门。

然而最让人无奈的,是很多地方药监部门并不愿配合。为了打假,高敬德花光所有积蓄,得罪了很多人,但因深知假药害人,仍坚持要走遍全国,誓将打假进行到底。多年的打假,高敬德的身体已每况愈下,胃出血,糖尿病,整个人变得日渐消瘦。

然而这个从2004年开始在医药领域专业打假,曾入选2008年感动中国候选人的斗士,在北京上访被派出所接走,带回上海后的第三天,于2011年10月26日这天,离奇死去。

4、调查山西疫苗乱象——王克勤

王克勤,人称中国新闻界最具份量的核潜艇,被誉为中国揭黑第一人。因常年揭露社会黑暗,他得罪了数不清的利益集团,有黑社会组织甚至曾扬言要出价500万元买他的人头。

2001年2月3日,发表《兰州证券黑市狂洗“股民”》,成为2001年“全国经济秩序整顿第一案”,仅兰州就有150多名涉案人员被逮捕。

2001年10月17日,发表《公选“劣迹人”引曝黑幕》,揭发甘肃岷县乡村干部打死打残村民等相关恶性事件。

2002年12月6日,发表《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推动了中国出租车业最早的改革。

2005年6月20日,发表《河北“定州村民被袭事件”调查》,揭发了一起活活打死6个村民,伤100村民的极为血腥的征地事件,震惊中央,随后定州市委书记和风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参与策划、组织、指挥屠杀的27名主要案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或年限不等的徒刑。

2005年11月30日,发表《河北邢台艾滋病真相调查》,揭开了邢台由于血站管理混乱、输血引发大量艾滋病的问题,倒逼邢台政府承认这一严重问题,并出台政策接管当地艾滋病感染者的生活、医疗等保障,推动了中国血液管理。次年,卫生部颁布《血站管理办法》,有力地保障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生命安全。

2010年3月17日,历时半年多调查,发表《山西疫苗乱象调查》,引发巨大震荡。此后全国疫苗普查及安全警示制度得以实施。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正直的人,因为调查疫苗问题被离职。同时给王克勤签发《山西疫苗乱象调查》报道的中国经济时报总编辑包月阳也被免职。

几年前王克勤在接受采访时曾说:“山西疫苗案不了了之,山东及全国必出问题。”可悲的是,如今他的预言成真了。

还有很多,这里不详细介绍了。

我所揭露的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大国策里的黑幕,是涉及14亿人的大事,我的对手十分强大,被我公开点名批评的人已经多达140人,很多人盼我早日被“生物灭绝”,我能活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谢谢关照!

由于国家卫健委败局难以挽回,因此剩下的只有我主动撤诉或被动撤诉

五、我不会主动撤诉

1、事已至此,我的行为是符合国家法律的,是符合人民利益的。我不会撤诉。

2、我对生活没有高标准,衣食住行比普通野狗强点就行,而且不攀比那些宠物狗。

3、我对寿命也没有高要求,达到全国男性平均寿命就十分满足,现在已经达到了。

4、因此要平息本案只能享受被动撤诉了(生物灭绝)。

虽然我对我的寿命已经满足,但是我没有任何自杀的愿望,如果我真的被“生物灭绝”了,希望能唤醒一部分人,继续关心“食品安全”事业,为中华民族的世代健康努力奋斗!

北京 慕盛学

通宝推: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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