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张漫画引发的血案 -- 梓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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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我们"和"我"
那副漫画对我没有任何触动。但是我理解澳洲政府的恼怒原因。艺术品的意义在于典型化,夸张,因而产生宣传作用。并不需要在画面中安排有几个凶手,几个受害者那样。
那幅画所产生的效果就是日寇在中国,德寇在苏联的样子。
我们应该确切明白澳军在阿富汗的存在不是这样。
不守法纪的军人是极少数(或者某个比例待发现)。澳军在阿富汗的存在是合法,产生正面积极意义的。是经过联合国的授权的。Pattern同学发帖说是澳洲军人内部自行发掘这个丑闻。可见公道自在人心。
我们都坚决支持外交部声讨澳国军人败类枉杀阿富汗平民。但是用艺术宣传品的做法不是我能理解的。正如其他同学说的,如果外交部用一张照片声讨,根本不会产生任何矛盾。
我不懂大棋,或许外交部的意图就是激怒澳政府,那麽显然目的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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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作品没有夸大吧 25 有型的马里昂 字782 2020-12-03 02:51:58
🙂艺术上的夸大 1 8 燕人 字333 2020-12-03 10:18:24
🙂"我们"和"我" 2 有型的马里昂 字635 2020-12-03 21:53:41
🙂你也是强行解读我的动机
🙂是否合法这个要看是哪个法了 4 懒厨 字678 2020-12-04 09:58:08
🙂这个在中文里叫“以直报怨” 20 pyrefir 字290 2020-12-02 09:58:30
🙂我未尝想为澳方解围 燕人 字157 2020-12-03 02:35:34
🙂败类有没有被法办不知道 5 兰州人 字112 2020-12-03 21: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