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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也说200多年的中美关系史 -- 用心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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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二、所谓200多年来美国对华政策的不变目标

两百多年来,“美国对华政策所追求的目标始终是: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信息与价值观的自由流动。”——陶文昭教授的这个总结可能只是口头表达,我没有找到原始的出处,所以这里再抄录王辑思教授在《中美关系200年》序文中带引号的引用。

所谓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信息与价值观的自由流动,很明显地与当代某些全球化话语(强调商品、资本、信息与人员的自由流动)近似,二者的差别,只是以“价值观”一项替代了“人员”。其实,真正能够“自己”流动的只有人员,商品与资本、信息与价值观的流动都需要人力推进,是复杂的社会流体力学,不存在“自然”流动,所谓“自由流动”只能是就政策法规层面取消障碍壁垒、减少限制而言(不可能完全没有限制)。

我们承认历史发展具有连续性,也不反对以当代概念解释历史,但也认为应该保持一定的警惕,避免以当代概念强解历史。以当代概念解释历史,关键要看与历史事实是否相符。

一个明显的疑问是,所谓的自由流动是单向的(只是美国的商品与资本及美国的信息与价值观向中国输入)还是双向的(也包括中国的商品与资本及中国的信息与价值观向美国输入)?既然谈的是自由流动,那么双向的流动才合乎情理。如此,按照王、陶二位教授的总结,我们至少可以分4个方面来看美国的政策。但是对照历史事实,我们发现只是在其中的一个方面,近200年来美国的政策目标一直不变,即突破中国政府限制向中国输入美国的信息与价值观。

鸦片战争前的一百多年,确实有信息和价值观不能自由流动的问题:面对咄咄逼人的西方势力,清朝政府出于防范的心理,有禁止天主教的政策,不许外国人传教,也不许中国人信教,此外也禁止中国人教外国人学习中文。而美国立国之后,发展出对外传教的兴趣,遥远的中国也成为美国传教的重要目标地区。鸦片战争前十余年间,已经有美国传教士来华活动,他们学习和掌握了中文,1844年作为美国使团的中文翻译参加了中美《望厦条约》的谈判。《望厦条约》准许美国人在通商五口居住,可以设立礼拜堂、学习中国语言,使得鸦片战争前美国传教士在华类似活动合法化。随后的中法《黄埔条约》进一步准许法国人在华可以学习中国语言之外还可以教中国人学习外国语言、发卖法国书籍。清政府还应法国的要求颁布驰禁天主教的政令。1858年,美国又率先让清政府在《天津条约》中承诺对基督教各分支(条约声称“耶稣基督圣教,又名天主教”)的传教习教一体保护。此后直到20世纪40年代,美国对华传教事业都受中美条约保护。

传教时代渐渐逝去,美国又有新的价值观要向中国输出,并且以新的技术形式来突破限制,最初是开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美国之音中文广播,20世纪90年代又设立主要针对中国的自由亚洲电台,这是美国政府直接投资实施对华宣传。当今互联网时代,美国要求所谓的信息自由流动,进而对认为主权国家有权控制信息和跨境信息流动的中国政府施加压力。

所以确实可以说,美国一直有突破中国政府限制向中国输入美国的信息与价值观的政策,而且近200年来没有变化。但是反过来,美国政府限制不限制中国的信息与价值观向美国输入呢?美国在价值观方面似乎一直是有很强自信的,从自认“上帝的选民”到自认“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优越感毫不掩饰。其实也有不自信的时候,比如面对共产主义价值观,美国就有了臭名昭著的麦卡锡主义。

共产主义价值观不专属于中国,我们可以再看看美国是如何专门对待中国价值观的。中国人没有那么强的宗教情怀,但也不缺乏价值观,比如崇尚勤劳节俭。19世纪中叶开始赴美的华工正是由于勤劳节俭的本性令美国的白人劳工无力与之竞争,因而遭受排斥。美国政府怎么应对?1868年,美国人蒲安臣擅自以中国名义签订由美国政府主导安排的中美《续增条约》(因此得名《蒲安臣条约》),后来也得到清政府认可批准。这个条约的重点是方便美国招徕华工赴美建设太平洋铁路,因此表示:“现在议定,是美国人在中国,不得因美国人民异教,稍有欺侮凌辱,嗣后中国人在美国,亦不得因中国人民异教,稍有屈抑苛待,以昭公允。”《蒲安臣条约》对美国国内歧视华人的倾向稍有约束,但是太平洋铁路完工后排华浪潮愈演愈烈,于是1880年美国政府派安吉立与清政府交涉修改《蒲安臣条约》有关条款而得《安吉立条约》,授权美国可以“限制”、“调整”华工赴美,但1882年美国通过的排华法案却“禁止”华工进入美国,“公然地从文字上和实质上违背了我们与中国人民签订的庄严条约所规定的义务。”

我们再看看当代的情形。当中国也有自信和能力主动输出价值观(比如在海外设立孔子学院)的时候,美国并非没有芥蒂。最新的例子是中国媒体在美国媒体以广告形式发表关于中美贸易关税问题的观点,就被美国领导人指责为意图干涉美国选举。所以说,美国政府并不真正追求信息与价值观在中美之间的自由流动。

至于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商品的自由流动可以对应为自由贸易;而资本的自由流动指大笔资金可以在短时间内不受限制地进出国境,这是最近几十年才有的提法,与资本输出或跨国投资不是一回事,其合理性与正当性大可讨论(不过这里尚不需要进行这样的讨论)。所谓商品与资本自由流动的问题,我们必须以1949/1950年为界把200多年的中美关系史分为前后二个时期来看。

在1949年以前,美国政府推动及保障美国商品及资本向中国输出的意图与政策的一以贯之是毫无疑义的。中美早期贸易阶段,美国就颁布有专门条例为去广州贸易的美国商人提供优惠政策。1831年,美国总统的年度咨文中也专门谈及对华贸易的重要性。鸦片战争后,美国紧跟在英国后面,通过包含有单向的协定关税、片面的最惠国待遇等内容的一个又一个不平等条约为美国商品及资本的对华输出一步一步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到1946年,美国通过为发动全面内战的国民党政权提供大规模援助而获得令中国对美国全面开放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而同一时期,美国政府是否对中国商品及资本进入美国也大开方便之门呢?彼时中国是落后的农业国,缺乏可能对美国经济形成冲击的商品与资本。所以,《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虽然规定了相互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一反过往百年的不平等条约,但在当时依然被包括国民党政府官员在内的中国人民视为名义上平等实质上不平等的不平等条约,因为就中国当时的经济实力根本没有机会享受这些待遇。

夸张一点,考虑到作为美国开国里程碑之一的波士顿倾茶事件,我们甚至可以说美国的大门从一开始就不是对中国敞开的,因为对正寻求独立的北美殖民地经济形成冲击而遭受抵制的茶叶虽然是属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商品却正是中国的产品。谈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不能避开人口的自由流动,按照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劳动力属于商品;按照当代的定义,劳务输出属于服务贸易。考虑到美国作为自由移民国家的特性远远超出作为自由贸易国家的特性,美国对中国关闭大门的最突出表现还是排斥华工。直到1943年,美国才部分废除排华法案,允许华人移民,但每年限额仅为105人。1946年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一方面明文规定双方国民可以进入彼此领土全境从事各种事业及职业,但又说有关入境移民的现行法规(即美国的排华法规)不受影响,实质上是规定中国单方面对美国人员开放。最后到1965年,因为美国国会通过的《移民和国籍法修正案》取消了移民的国别限额制度,排华法案才算完全废除。

因此,即使只算1949年前,说商品与资本在两国间的自由流动是美国对华政策的不变目标,也是大有争议的。

更重要的是,从1949年开始形势大变,美国纠集西方国家(从马歇尔计划受援国开始)一起对社会主义国家及一些民族主义国家实行出口管制,刚刚取得革命胜利的中国自然也包括在内。美国的对华出口因此大幅缩减,根据陶文钊《禁运与反禁运:五十年代中美关系中的一场严重斗争》(原刊于《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所提供的信息估算,1949年和1950年2年的额度大约只有1948年1年的一半,但同期中国对美出口规模仍维持不变。1950年年底,美国又借口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冻结中国在美资产,中国亦采取反制措施,双方贸易完全中断。1953年朝鲜半岛停战后,美国继续对新中国进行全面经济封锁,直到1972年尼克松访华,才开始部分解除。

1949年以前,中国一直是美国经济扩张的重要目标(其根本原因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欧亚市场被欧洲列强及新兴的日本帝国划分与控制,美国难以进入,仅有中国这个大市场尚未沦为完全殖民地且无自我保护能力,美国可以争夺)。通过1946年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美国不仅获得了中国对美国全方位及深层次的开放,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排挤其它国家在中国的经济机会,美国一个多世纪以来的对华政策目标几乎就可以因此完美实现。但是从一开始就反对这个条约的中国共产党不仅推翻了国民党政权,还通过抗美援朝反击了美国的武装干涉,美国不得不接受“丢失中国”的结局。美国长达20余年的全面经济封锁,固然反映了它对新中国的极端敌视,但美国并不支持台湾国民党政权反攻大陆(因为不现实),也说明它不惜完全放弃在中国大陆的经济机会。

美国的放弃,一方面是出于“丢失”中国的无可奈何,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其经济版图在二战后由于欧亚列强被完全打垮或者严重削弱、殖民体系开始崩溃而得以迅速扩张(1947年美国宣布了所谓复兴欧洲经济的马歇尔计划),放弃中国而不足惜(这与今天的形势并不相同)。其后美国与新中国缓和乃至正式建交,主要动因还是战略考量,并不真正着意于发展经贸关系,而是把经贸关系当作一种政治笼络和施压的手段。1980年,中美签订贸易协定,规定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但美国早有对所谓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国家的歧视性立法,规定对其所给予的最惠国待遇是有条件的、非永久性的,必须经过年度审查。20世纪90年代,美方即连年借年度审查把经贸问题与政治问题挂钩,对中方施压。直到2000年美国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常贸易法案”、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才获得美国给予永久最惠国待遇。所谓最惠国待遇,其实质不过是正常贸易关系(由于多边贸易体制内又给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开绿灯,行内有戏称最惠国待遇实为最差待遇)。也就是说,建交20年后,美国才确定与中国的正常贸易关系。

不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经济的巨大潜力体现出来,也正是在20世纪90年代,美方开始重视与认真对待与中国的经贸关系(当然同时也带有政治目的),集中表现为认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经过艰苦的谈判,中美于1999年签署协定(这个协定值得从很多角度与1946年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比较),美国同意中国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美经贸关系迅猛发展,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双边经贸关系之一。但我们并不可以因此而得出结论:最近20多年美国对华政策所追求的目标是商品与资本在两国间的自由流动。其实,经贸关系得以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双方有利可图,贸易自由与否(只要不是完全禁绝)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自由贸易也不能解决社会经济结构问题。以历史上的中英贸易为例,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的对外政策被认为是闭关政策,英国的对华贸易则长期由东印度公司垄断经营;英国对进口茶叶征高额关税,中国也对茶叶出口征税,但这些都不影响中英之间茶叶贸易的长期繁荣。鸦片战争后,清朝的闭关政策被打破,对进口商品也只征收值百抽五的低关税,英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并且出产的棉纺品价廉物美,但对华出口几十年都打不开局面。

这里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最近20多年来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做全面的分析,只需简单地列举说明美国的政策。无可否认,美国政策的主流是推进经济全球化,所以不遗余力地要求中国全面开放商品和资本市场,同时也不吝惜向中国转移中低端产业并相应开放美国市场。但经济全球化也必然伤害美国的许多产业和就业,当需要转移内部矛盾的时候,美国也毫不犹豫地不断实施为限制中国商品与资本进入美国而采取的保护主义措施。最说明问题的,无论经贸关系怎样发展,美国始终以战略上遏制中国为优先考虑,始终限制与禁止高技术产品对中国的出口(在“巴黎统筹委员会”解散之后又组织“瓦森纳协定”),这样宁可承受高额贸易逆差、也要坚持出口管制的做法又怎么可以用追求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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