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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各位国内河友有认真参与了自己小区居委会选举的吗? -- 胡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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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小区人数太多,所以直选是搞不定的。

无论是居委会,还是业委会,小区太大,人数太多,直选都是搞不成的

一个小区有3000~5000户,人口数是10000~15000

要开成立业委会,需要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也就是俗称的人数面积双过半

这样大规模的群体,试图搞直选,只会失败

欧美许多国家、地方,搞大规模直选,那种西式民主的失败,也是如此。

直选不是不能搞,但是一个群体要搞直选,那么这个群体的人数,最大不宜超过150人。人数越少,直选效果越好。

这个150人限制是英国牛津大学的人类学家罗宾·邓巴(Robin Dunbar)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

罗宾·邓巴曾表示,大脑认知能力限制了特别物种个体社交网络的规模。邓巴根据猿猴的智力与社交网络推断,人类智力将允许人类拥有稳定社交网络的人数是148人。四舍五入大约是150人,这就是著名的“邓巴数字”。

邓巴数理论被认为是很多人力资源管理以及sns的基础,即:人类的社交人数上限为150人,精确交往深入跟踪交往的人数为20人左右。

该定律指出:人的大脑新皮层大小有限,提供的认知能力只能使一个人维持与大约150个人的稳定人际关系,这一数字是人们拥有的、与自己有私人关系的朋友数量。也就是说,人们可能拥有150名好友,甚至更多社交网站的“好友”,但只维持与现实生活中大约150个人的“内部圈子”。而“内部圈子”好友在此理论中指一年至少联系一次的人。

超过这个人数上限的团队,需要更加严格的规则,法律以及强制性规范来维持稳定性和凝聚力。邓巴数并没有精确的数值,它处于100到230之间,而通常人们使用150。

原始部落也是由几十人或者上百人组成一个部落,如果人数增多,超出一百多人的上限后,就会自动分成两个以上的部落。

人类组织文明的进步,就在于突破这个一百多人规律的限制,组成更大规模的团体。

最初人类是用父系血亲联系,来突破这个限制。之后是用拟血亲,再之后是宗教、武装集团。

毛泽东当年提出支部建在连上,也是摸索出这个人数的群体,是让支部发挥了效率最大化

一个营大约是500人,远远超过了150人,那么支部无法与营中所有的人建立紧密联系,要掌握住这个营不容易。

一个排大约是30人,远远小于150人,那么支部能与排中所有的人建立紧密联系,能掌握住这个排,但是支部无法做到效率最大化。

一个连大约是100~120人,与150人相差不大,支部建在连上,那么支部能与连中所有的人建立紧密联系,能掌握这个连,效率也能做到最大化。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需要的就是将现有的小区变得更小。

将其变成150人以下的微型区

这样居民才有更大的动力去,成立业委会,监督业委会,聘请物业,监督物业。

也许有人会想,这样的微型区,怎么能请到物业服务,服务的人数太少,物业不划算

确实如此,不过微型区可以组成更上一层的区啊! 将直选与间接选举相结合

假设一个小区有3000间房子,就可以分成20个150间房子微型区

每10户可联名提名一名候选人,共提名4位以上候选人,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3名代表。

采用累积投票制

假设某间房子60平方(建筑面积加公摊面积),代表是要选3名,所以这间房子的房主,就拥有60*3=120票

这个房主可以将120票都投给同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将票分开,分别投给多名候选人。这是记名投票

最终票数最多的前三名当选代表。

然后这20个微型区,总共会有20*3=60个代表。

这60个代表又可以选3名代表,或者若干名代表

投票方案如前,这60个代表,每个代表的票数,也是自己所在微型区面积平分给三人,再与被选人数的乘积。

然后也是将票都投给同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将票分开,分别投给多名候选人。也是记名投票

最终票数最多的前几名当选代表。

这样组成的业委会,去聘请、监督物业。这些业委会代表由选出他们的微型区代表监督。那些微型区的代表,由自己所在的微型区业主监督。

当然这些代表也不可能白做事,在物业收取的物业费中,也要包含一些业委会的运维费用,这些运维费用,就是给代表们的适当补贴

通宝推:桥上,陈王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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