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要不讨论一下2011年婚姻法对结婚和生育的影响 -- 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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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性如何通过婚姻获得利益?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
如果女性吧自己作为商品,以婚姻为平台,将自己“出售”给甲方(男性),那么从感情上,我是很反感这种价值观的。
因此不作回答。
。
同时,排开人生、价值(感情)、社会观(男权社会什么的),我就只能从现有的法律条款来解读这种“买卖行为”。
其结论就是:要懂法。
。
因为很显然,大多数想依靠出卖个人获得利益的女性,在婚姻中的结果都不太好:
1、社会舆论,不展开了;
2、国家的支持(法律支持),我前贴说了一些;
3、核心竞争力:
这一点我稍微展开说一下:
首先,一位女性把自己作为商品打包,其售价肯定是高于(甚至是远高于)个人的实际价值的——这也很好理解——毕竟是“预售”了自己的未来(起码是一部分未来)‘
其次,在估值较高的基础上,女性的实际“价值”基本是随着时间的积累而不断“贬值”的——身材、长相、肤质(以及部分社交和工作能力);
第三,
【混个脸熟】
【氨基酸浓汤】
【我要出去吃饭了,土鳖康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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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4 层
🙂你的最大问题,在于回避第一条 4 潜望镜 字353 2021-12-25 03:14:00
🙂你的最大问题 燕人 字305 2021-12-26 06:24:37
🙂哪里,我是一贯反对 潜望镜 字488 2021-12-28 22:15:26
🙂【原创】这个,俺第一条回复了啊
🙂因为这个观点是男性立场的 1 燕人 字307 2021-12-26 06:30:27
🙂权利都是斗争来的 9 陈王奋起 字165 2021-12-29 02:42:19
🙂主席送,还得女同志们能拿到手 5 审度 字272 2021-12-29 03:12:51
🙂这一代的女性估计是最得利的 3 小科 字399 2021-12-30 2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