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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转发知乎评武训传1 -- lan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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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数据就在那里,他们因何局限?凭啥局限?

他们有良心么?有资格局限吗?

1979年,全国已建立县和县以上农业机械制造厂2327个,农业机械修造厂2386个,从而基本上建成了农业机械制造、维修、配件生产大致适应,门类比较齐全的农业机械工业体系,在农业机械制造和修造厂工作的职工达到117万人。

  (8)推动了农村工业化,将使单纯的农业转型为集合了农业、工业、商业等的新型产业。

毛认为,农村要实现繁荣和共同富裕仅靠农业是不行的,必须还要靠公社的工业化和农村的工厂化。

他指出“不完成两极化(公社工业化、农村工业化),商品不能丰富,不可直接交换”。

1976年底,全国社队企业已发展到111.5万个,社队工业产值由1965年的5.3亿增长到123.9亿元,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0.4%上升到3.8%。

据美国学者——佩内洛普·B·普赖姆的调查,到文革结束时,

全国县属的农业机械厂约4300家,公社和大队所属的约495,000家。

公社、大队所有的中小型化肥厂约2350家,其生产量占全国产量的约50%以上。

公社、大队所属的水泥厂约3000家,其产量约为全国水泥产量的60%。

到1979年县、公社所属的小水电站的总容量已达6,330,000千瓦。这些水电站通常位于偏远地区,为解决中国偏远地区的电力供应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978年乡镇企业产值385亿元,占全国工业总值4237亿元的9.1%。

据《中国统计年鉴(1989年)》统计:1984年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农业总产值占63.5%,农村工业总产值占22.9%,农村建筑业总产值占7.3%,农村运输业总产值占2.6,农村商业饮食业总产值占3.7%。

后来,社队企业整体改名为乡镇企业,1992年乡镇工业产值达到13193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36802亿元的35.8%,成为三分天下有其一。

在此期间,全国工业产值以年平均递增16.7%的速度发展,其中国营工业和其他所有制工业年递增13.8%,乡镇工业以年递增28.7%的高速发展。至2000年中国农村社会总产值的60%以上、国内生产总值的近27%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0%和农民收入的30%都来自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吸纳了1.2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参见王骏《毛泽东与中国工业化》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第一版p208-210)。

  据统计,1958年完成土石方580亿立方米(《当代中国的经济管理》p42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年8月第一版);

③公社工业化过程的社队企业和后来的乡镇企业的大发展,1958年下半年共建小煤窑59000多个,小电站4000多个,小水泥厂9000多个,农具修造厂8万多个,以及大批土化肥厂、粮食加工厂、榨油厂、制糖厂、缝纫厂等(《当代中国的经济管理》p42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年8月第一版);

④在交通运输上,1958年全国新建的15万里公路中,人民公社修建的占67%,京广、津浦沿线人民公社先后投入150多万人参加铁路复线修建,完成2700多公里(《当代中国的经济管理》p42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年8月第一版)。

⑤同期,中国种子的研究与改良一直处于世界前列,这与人民公社的积极参与不可分离。

  (9)为农村普及了教育。

1958年10月1日,农村中的红专学校和红专大学34.9万所,有2000余万人。

1954年-1965年,全国扫盲9570万人(《光明日报》)。

  ②公社办学校。

“这样的技术夜校,每个乡,在目前至少是大多数的乡,都应当办起来,青年团的各级组织应当管这件事。农民的学习技术,应当同消灭文盲相结合,由青年团负责一同管起来。技术夜校的教员,可以就地选拔,并且要提倡边教边学。”(《一个受欢迎的农业技术夜校》[6]一文按语)

  人民公社成了与文化、科技结合的载体。

公社、大队、甚至生产队都办了各种文化科技阵地,并且与城市各种支农单位及农科所(站)、大学对接,组织农民学习文化科技知识,开展科技种田,同时,也协助科研。

1958年10月1日农村中的红专学校和红专大学已达34.9万所,有2000余万人。1954年-1965年全国扫盲9570万人。

1965年全国农业中学(职业中学)61626所,教师19.7万人,在校学生443.3万人(1988年在校学生279.4万人)。

袁隆平的杂交水稻在公社的帮助下进行,1975年冬,湖南上万人的育种队伍到海南,制种3.3万多亩。

1973年11月28日《光明日报》以《一所深受贫下中农欢迎的大学》为题,发表辽宁农学院朝阳分院的教育革命调查报告,宣传“朝阳经验”。

这所学院原名朝阳五七农业科技大学。

设有农学、水利、牧医、果林4个系,几年来先后举办了50多期短训班,为社、队培养了近万名各种农业技术人员。

经验是:

1,学生实行“社来社去”,即学生由社、队选送,毕业后仍回到原来社队当农民,为社、队培养农业科学技术骨干——社会主义的新型农民;

2,从发展农业生产的需要出发组织教学,建立了教学、生产劳动和科学研究三结合的新体制,以科研促教学。根据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建立若干课题组,围绕科研课题组织教学;

3,办学方式,实行“几上几下”,每年分期组织学生回到自己社队,参加当地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从而使教育超出了学校的范围,走向了社会。“上”就是在校学习,“下”就是回队实践。

  ③普及义务教育。

1964年,毛泽东发表著名的甲辰谈话,对建国以来当时的农村教育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提出批评。

农村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和升学率分别从1962年的56.1%上升到1976年的97.1%,后者则由42.6%升至94.2%。

(1995年农村小学校16万所,学生763.7万人,中学3821所,学生40.7万人,2005年分别为6.1万所,307.5万人,2582所,36.5万人)。

  ④缩短大学学制。

将来农民都要大学毕业,所有的人都要大学毕业,(《同藏族人士的谈话》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二日)。

  ⑥通过农业机械化使农民接受科技知识。

农业机械化运动对中国农村走向现代化的启蒙作用不容低估。

最初搞农业机械化时,许多干部连农业机械化的概念都不清楚,成千上万的农民更是从未见过拖拉机。

农民科技意识淡薄,接受新事物缓慢,使用的仍是千余年前祖先使用的铁锹、镰刀、锄头之类传统手工农具。

通过农业机械化运动,大批农民被培养成了农机技术人员。

到1978年底,全国仅人民公社系统就有农业机械管理操作人员790多万,其中拖拉机手330万。

他们是中国第一批懂得现代生产技术的农民,对现代科学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和运用起了很大作用(王磊 1995)。

  1957年,中国农业科学院制订的农业科学研究的规划和任务,就把培育推广良种、防治病虫害等作为农业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1960年,人民公社已经建立起了五千四百多万亩种子基地。

从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有关科研部门培养的优良小麦、水稻新品种以及杂交玉米、高梁等就开始逐渐在生产中推广。

1966年,全国召开了第三次农作物育种工作会议,推荐了72个新育成的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优良品种。

70年代初,科研部门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新技术应用于农作物育种,培养成水稻、小麦、棉花、玉米、谷子、大豆、油菜等几十个新品种,不仅使农作物产量提高、生长期缩短,而且具有抗病虫害等特点。

从这时起,中国在改良品种、消除病虫害等方面的成就逐渐领先世界,各级政府、各人民公社对农作物改良和育种工作都十分重视,普遍开展了群众性的选育和推广良种的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南方种植水稻的地区,在1971年良种种植面积占其总面积的80%;杂交高粱播种面积在全国达到20%;杂交玉米约占三分之一;小麦抗锈、抗倒伏、高产品种更是普遍推广。

七十年代初,我国杂交水稻良种育成,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大体完成推广,使水稻单产约增加20-30%。就水稻品种的研究和改良来说,全国就有十几个省的科研部门以及人民公社、生产队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其优良成果获普遍推广的先后也有十几种,亩产都达千斤以上。

吉林省海龙县河洼公社社员李贞生(朝鲜族农民)于1967年成功培育出杂交水稻新品种,是新中国最早培育出杂交水稻的人。

袁隆平小组被抽调研究籼型杂交水稻是从1964年开始的。

1972年杂交稻研究被农业部列为全国重点科研项目,即组成了全国范围的攻关协作网。1973年袁隆平小组的杂交新品种实验成功,1976年即被批准大面积推广种植,结果使水稻产量增产20%以上,亩产达600多公斤。

同期培育水稻新品种的并不只有袁隆平小组一个,全国约有十六七个科研单位的上百研究人员、上万个农村公社生产队的农民参与。他们都取得了显著的增产成果。小麦、玉米、大豆、谷类作物品种的改良中我国科技工作者的成就都是很突出的。

例如著名农业科学家李振声研究杂交小麦,反复试验十多年,取得了成功,新品种使小麦亩产增长25%、在七十年代就达700多斤。还有以李登海为代表的玉米品种改良,在1975年就达到亩产1024斤,如今已经更新升级了数十个品种。在种子研究领域,1964年,袁隆平开始了“杂交水稻”的故事。

1971年10月26日新华社报道,中国农村培育杂交高粱和杂交玉米获得显著成效。杂交高粱比普通高粱能增产30—40%,1971年全国已种植杂交高粱2280万亩。

杂交玉米一般可增产25——30%,1971年全国已种植6720多万亩,占全国玉米面积的三分之一。1974年7月17日新华社报道;中国各小麦产区大力推广优质品种。

  1959年4月,毛提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论断。

并要求“四年以内小解决,七年以内中解决,十年以内大解决”。

还指示“每省每地每县都要设一个农具研究所”。

1962年,在毛亲自主持的八届十中全会上,确定“我们党发展农业的根本路线是,第一步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二步是在农业集体化基础上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

新中国建立以后,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包括动力机械、耕作机械、运输机械、收获机械、水力机械、林业机械、饲料机械、场上作业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和农机零配件制造等行业的农机工业体系,能够生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农用运输车、水泵等各种农机产品。

创建了洛阳,天津,佳木斯等大型农机制造企业。

我国农村普遍存在人多地少,多山区丘陵,不适用大型农机作业的情况。

因此,在国家的支持下,又开发了大量新式畜力农具,如步犁、耘锄、播种机、收割机和水车等。

我国农机推广体系是从旧中国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起步的。

1951年,为促进农具改革,建立了新式农具推广系统,到1959年底共推广了各种改良农具和半机械化农具五亿二千多万件。

自60年代起,国家确立了因地制宜、典型示范、由点到面、逐步推广的农业技术推广原则,形成了以国家农机推广机构为主导的事业型推广网络。

到1976年,全国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85.4万台;

小型拖拉机达到 329.8万台;

农业用汽车35万辆;

农用排灌动力机械达到615万台;

农用水泵达到515.7万台;

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机具达到 123.5万部;

小型拖拉机配套农机具达到 291.8万部;

谷物联合收获机达到35861台;

饲料粉碎机达到113.9万台;

磨面机、碾米机、轧花机和榨油机共 388.1万台。

1984年,机耕面积5.24亿亩,占耕地面积的39%。

机电灌溉面积达3.76亿亩,占灌溉面积的56.4%。

1962年3月12日,毛泽东致信刘少奇,提出兴办农业机械化的原则:

以地方为主;因地制宜,不能一哄而起;

多产农林牧副鱼等品类;

与备战、备荒、为人民联系起来,国家积累不要太多,要为一部分人民至今口粮还不够吃、衣被甚少着想。

国家计委根据毛泽东的这些意见,于1966年7月17日提出《关于农业机械化规划的几个问题》的文件:

今后15年,即到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总设想分为三个阶段:

①以5年至7年为期,机耕面积由1965年的2.3亿亩达到4亿亩以上,灌溉面积由5亿亩达到8亿亩左右,基本做到农产品加工的机械化和运输的半机械化,化肥每亩耕地施用量由13.5斤达到30斤左右;

②以10年为期,到1975年,机耕面积达到8亿亩,灌溉面积达到9亿至10亿亩,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加工运输的机械化水平,化肥的平均每亩施用量达到50斤左右;

③以15年为期,到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

一方面新中国起步于“一穷二白”的落后的经济遗产和西方的封锁,一方面新中国又选择了需大量资金投入的工业化道路,这样,积累与分配的矛盾就异常突出,全国不得不进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时期。

在这种情形下,对于分配,毛十分注意吸取苏联的经验教训,第一次提出了“三兼顾”的概念。

他形象说:“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在与农民的分配上切忌不要犯错误。

毛认为处理好生产与分配的关系也是调整生产关系,调动生产力积极性的重要环节。

“在生产问题上,一方面,合作社经济要服从国家统一经济计划的领导,同时在不违背国家的统一计划和政策法令下保持自己一定的灵活性和独立性;

另一方面,参加合作社的各个家庭,除了自留地和其他一部分个体经营的经济可以由自己作出适当的计划以外,都要服从合作社或者生产队的总计划。

在分配问题上,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

对于国家的税收、合作社的积累、农民的个人收入这三方面的关系,必须处理适当,经常注意调节其中的矛盾。国家要积累,合作社也要积累,但是都不能过多。

我们要尽可能使农民能够在正常年景下,从增加生产中逐年增加个人收入。”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在这里,三兼顾原则被解释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社员收入。”

  毛采取一组关联的办法使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获得政策的支持。

(1)比较轻农业税;

(2)工农业品的交换,采取缩小剪刀差,等价交换或者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

(3)按照正常的价格统购农产品,而且收购的价格还逐步有所增长;

(4)在向农民供应工业品方面,采取薄利多销、稳定物价或适当降价的政策;

(5)在向缺粮区农民供应粮食方面,一般略有补贴;

(6)在合作社的收入中,规定适当的国家,合作社,农民分配的比例,即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应该归社员,百分之三十到四十归合作社和国家,其中包括合作社的公益金、公积金、生产费、管理费和各种杂费,包括国家的公粮和公粮附加。

合作社和国家顶多占百分之四十,最好只占百分之三十,让农民多分一点。这中间有百分之十是各地方可以调剂的;

(7)合作社收入部分,都要直接为农民服务。生产费,管理费,公积金,公益金,这几项各占多少,应当同农民研究出一个合理的比例;

(8)除了遇到特大自然灾害以外,必须在增加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争取百分之九十的社员每年的收入比前一年有所增加,百分之十的社员的收入能够不增不减,如有减少,也要及早想办法加以解决;

(9)合理的奖售政策。

  在人民公社的分配制度中下列情形是不允许的:

(1)“分光吃尽”;

(2)集体增产了,社员不增收;

(3)超支户多,分配不能兑现;

(4)批判了“工分挂帅”,却搞平均主义(《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分配问题的指示》中发[1971]82号 )。

国家还要求商业部门运用价格手段促进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人民公社处于国家工业化积累时期,似乎是农民的本身应得的收入的大部分贡献给了国家。

人民公社期间,每位劳动力年均无偿为国家提供的剩余价值为80余元(辛逸),这确实是个极大的数目,相当于今天多少钱呢?

这说明,人民公社的集体生产具有小农无法比拟的优势,也正是公社制度极大调动起农民的主人公责任意识,否则,这20余年年均多达80元的贡献是无法解释的。

据有人研究,“1958—1978年的20年间,农民纯收入由87.6元增加到133.6元,年平均增长不到3元,而且几乎全面来自于集体分配收入。”

但是,这个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这个时期农民的收入应包括国家的暗补。

如,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免费的看病,义务教育基本免费的上学,五保户制度、扶贫制度等社会保障,使农民看的起病,上得起学,老有所养。

这种暗补资金是相当大的,在今天,这几项开支占了农民收入的绝大部分,把这些除去,农民的收入又有多少?

 《199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小学 71.30万所;

  《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小学 21.35万所;

  ...

  1992—2013年,全国小学从 71.3 万所减至 21.35 万所,减幅70%。

  2009“两会”期间,广东农民代表杨月娥说,“学校撤并,孩子们不得不去镇上上学,一些孩子离家就是二三十里,车费、住宿费、伙食费,一月保守都要1000元,实际上农民的负担反而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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