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213-Richard Lewontin:文化会不会进化?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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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我要讨论的是涉及科学的社会学以及涉及知识的社会学,以及试图理解文化的进化意味着什么。首先我要说说我今晚不会讨论什么。没有人会否认,文化作为一种现象是从无文化进化来的。我不知道你们如何划两者的界限,比方说我认为黑猩猩没有文化而我们有,不过我不想围绕黑猩猩有没有文化的问题与在座某人吵架。至少我们都应该承认水母肯定没有文化,所以从水母到我们之间,文化成为了生命与未来进化的重要部分。我不会讨论从这个方面来说文化是否会进化,因为从没有文化到有文化的确是个进化的过程。我不会讨论的另一点——因为谁也不会这么说,即便是最粗俗的科学主义者也不会如此主张——文化的历史变迁与不同人口国家之间的文化区别是基因改变的后果。即便是我认识的最糟糕的某些人也不会声称:“我说英语是因为我有说英语的基因,史蒂夫的老婆说荷兰语是因为她有说荷兰语的基因。”我们今晚不会这么说。
我们打算讨论的是试图解释人类文化的历史,包括文化在地理上的多样化以及文化在时间上的改变与这种改变的历史记录,这就是所谓的文化的进化。我首先想谈谈在我看来发明文化进化理念的动机是什么。我认为这一动机来自将研究与知识合法化的正反两方面。这个问题涉及两种文化,分别是是人的文化以及自然科学的文化。首先从人的角度来说,或者我所谓的社会科学。此类学科被称为“社会科学”是理解为什么我们要如此谈论进化的关键。我们必须理解,那些研究社会结构、文化事件以及语言等等题目的人们想要什么:他们渴望被视为正规科学学科。我们的大学为此设立了社会科学院系与社会科学学院。为什么是社会“科学”?因为科学有合法性,而社会科学通过自然科学获得了合法性——甚至可以说社会科学的合法性是社会现象研究人员借来的,那以后他们就开始刻意自称科学家。要想成为社会科学家,首先必须成为一名科学家。
从社会科学历史上来说,我们从十九世纪开始持有以下观点:社会关系当中存在着机制与规律,此外也存在理解社会关系的方法。自从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以来,自从狄更斯的《艰难时世》以来,我们就提出了实用主义概念,即可以倚靠理性的、定律性质的理解来解读人类行为,人的行为也理应符合这些法则。我们不该讨论存在于这些机制化、定律性质人类行为之外的现象,狄更斯在《艰难时世》当中专门讽刺过这种做法。简而言之,自然科学可以用来作为研究人类科学与人类行为的模型。在这样的模型当中不存在爱与慈善之类的概念,因为这些都是软概念,不能用来科学地理解人类行为。这是我们是从十九世纪养成的观点。然后达尔文又流行了起来。在达尔文之前,赫伯特.斯宾塞就在一系列作品当中——尤其是在《进步:它的规律和原因》当中——选择了进化理念作为理解人类社会进步的模型,从而科学化这一系列人类行为、人类态度以及人类历史。斯宾塞说过。我们之所以应该相信达尔文主义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一切都会进化——文化会进化,语言会进化,宇宙也会进化——所以生物体一定同样会进化。斯宾塞主张进化是理解世界历史的整体模式,无论是物理历史还是文化历史。这是十九世纪中期的情况。
接下来,伴随着现代人类学的兴起——我不知道他们在十九世纪怎么称呼人类学——我们一般公认的现代人类学之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提出一个概念:人类社会经历过一系列阶段,从荒蛮到野蛮,从野蛮到文明。我们当然属于最高一级。他主张世界上存在许多野蛮社会的遗迹。简而言之,摩尔根创建了一套“文化遵照定律不断进化”的模型,从荒蛮到野蛮再到文明。现代人类学在十九建立之初就养成了“人类社会遵照定律有序地不断进步”这一理念。这就是十九世纪的人们在研究人类社会时的意识形态。然后弗朗兹.博厄斯就挑战了这一理念。我认为博厄斯在各个方面都是二十世纪初最优秀的人类学家。他的挑战采取了意识形态与政治立场的角度:如果你确实相信人类文化不可避免地遵循某些法则从荒蛮进化到野蛮再到文明,那么这种历时关系也可以在共时的不同群体之间显现出来,这样一来就为种族主义、蓄奴以及发生在非洲、东南亚以及大平洋地区的所谓“教化野人”行径搭好了政治舞台。因为从共时性角度来说,这些“野人”正处于文化进步的较早期阶段,相比之下十九世纪英国这样的工业巨头毋庸置疑更加进步,也更有资格代表人类文明。按照这种理解,历时性的文化序列将会导致后果恶劣的共时性群体间对比,以至于足以为殖民主义张目。在我看来,博厄斯之所以要挑战规律性进步的主张,这一担忧起到了很强的作用。他对于这个问题非常敏感。因此他彻底反对这种概念,他的人类学学派拒绝接受阶段性进步的人类文化进化理念。
博厄斯的观念直到最近才在文化人类学领域一统天下。我想念一段针对人类学界重要人物的公然挑战。这段言论发表于1959年,也就是《物种起源》出版一百年。当时人类学界在芝加哥举行庆祝,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庆祝大会上的各位嘉宾发言后来结集成了一本书,序言是莱斯利.怀特写的。社会科学界之外的听众或许不太熟悉这个名字,不过此人可谓是二十世纪中期人类学的巨擘之一。他在大会著作合集的序言当中写到:“在美国,针对进化论的否认很难解释。”——他指的不仅仅是田纳西进化论审判,而是大学里的反进化论学术思潮——“许多非人类学科学家都难以置信,某个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类学家’的人,也就是弗朗兹.博厄斯其人,身为国家科学院成员之一以及美国科学推进会会长,居然会几十年一以贯之地致力于这种反科学的反动目标。”——请注意,怀特在这里混淆了对于文化进化论的反对与对于进化论本身的反对,于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人类学家博厄斯就变成了反进化论者,因为他主张文化不会进化。怀特继续写到:“当然情况没这么糟。如果科学还要继续进步的话,如果科学还要拥抱文化人类学的话,那么重新投向进化主义就是不可避免的。”他在此主张了他的目标,即让文化人类学成为社会科学。“事实已经证明,进化这一理念过于基础,过于成果丰硕,以至于不可能被任何自封科学的活动永远忽视。因此进化注定将要回归文化人类学。”如果文化人类学还打算成为科学,就必须接受进化论。正如我刚才所说,将进化模式纳入文化社会学的全套组织当中,就是为了承接自然科学提供的合法性衣钵。这是现代学术事业的历史的一部分。
不仅在早期才如此……文化进化的体系化阐述最成功且最受好评的尝试之一——就连怀疑者也赞不绝口——是约翰.图比(John Tooby)与丽达.考斯米德斯(Leda Cosmides)合著的一本书。此书问世之际,人们正在对文化进化理念嗤之以鼻。这两人的书写得十分精彩——我并不会挑坏例子,我挑的都是好例子——他们的主张应和了怀特:“与其他科学的脱节为我们的知识构成留下了一个坑洞,这个坑洞的位置原本应该是人类科学。社会科学缺乏进步是因为他们不能利用或者接受他们与其他科学的逻辑关系,即在更大的科学方法框架内研究自己的对象。”换言之,严格的科学体制对社会研究非常重要。
然后又有完全不同的独立运动也提出了相同的主张,这场运动源自生物学领域,其主旨在于科学家认为应当怎样看待科学,尤其是身为科学家的在座各位究竟是怎样成长起来的。比方说,最伟大的科学家是谁?或许有几个答案,但是难免要落在牛顿头上。为什么是牛顿?因为牛顿设立了可以适用于一切的定律。爱因斯坦当然给牛顿找了点麻烦,但是暂时先不说他。牛顿的定律在公共意识与科学家培养当中都留下了重大科学应当如何开展的意象。我所知的一切科学都有忍不住想概括学科内一切内容的倾向。自然科学各个学科的地位好比一架梯子,越泛化,越概括,越能应用在广大领域,地位就越重要。我受训成为科学家的时候,自然科学与生物学这架梯子的最低一档就是分类学,因为他们的工作无非只是给各种生物起名字而已,一点儿也不泛化,简直特化到了极点。从那以后体系学逐渐提高地位,发展了许多花哨的研究方法,具备了一定的普遍性。现在就算你遇到了你从来没有见过的蝴蝶也可以对其进行分类。
我想要强调,普遍化与研究的应用广度对于自然科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动机与合法性来源。尤其是有些人自称进化主义者——比方说我,这正是我的职业——这些人相信如果某些与自然器官相关的现象无法用进化论来解释,那么进化作为一套知识体系就会受到威胁。进化论理应能够解释关于活体组织的一切行为表现、生理学与形态学侧面,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人类文化。进化论不仅要解释作为生物学特质——例如大脑尺寸——的附带现象的人类文化,还要解释人类文化的历史变迁。别忘了达尔文当年试图解释两个现象,首先是生命随时间的改变,其次是现有生命形态的多样化。如果文化进化论是科学,那就必须能够解释人类的集体文化体制的变迁与多样化,否则就是失败。过去三十年以来许多非常流行的书籍都企图将达尔文进化论的原则应用于人类文化,其中最著名的一本就是E. O. 威尔逊的《社会生物学》,特地指出要让进化论的原则用在一切社会组织方面,包括人类本身,包括宗教、战争、侵略以及教化与接受教化的能力,总之就是人类文化的各个方面。所以文化人类学有两条源流,一条是社会科学,另一条是自然科学。两道源流都决心将进化原则运用在文化上面,因为两者都在征求合法性。这就是文化进化论思想的来龙去脉。
这样一来就有了下一个关于人类文化的问题:文化进化与历史有什么区别?我们都同意人类文化是有历史的,文化是有历史的,其中发生过各种各样的历史变化,没有人否认这一点。那么我们如何决定某一套历史变化进程是不是进化?又或者我们对于进化这个词的用法过于宽泛了?我希望说服大家相信并非如此,因为我们的目标就是将文化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理论联系起来,因此这里对于进化一词的用法十分具体。我们使用进化一词并非想要传达某些细枝末节的意义,而是想要体现具体含义。这样一来,我们应当如何区分关于文化改变的单纯历史叙事与文化进化论?有几种可能。首先,我们并不会谈论法国第三共和国的进化,或者拿破仑帝国的进化,或者两西西里王国的进化,我们只会谈论它们的历史。那么我们如何决定用历史这个词来指代这些具体国家朝代,又用进化来讨论人类文化?首先,我们可以主张进化的概念可以应用在任何历史过程当中,前提是它们体现出了某种法则式的规律。或许我们之所以主张历史会进化,是因为历史遵循规律。所谓遵循规律,就意味着我们可以关于文化变化的规律性提出宽泛的主张。
这一主张未必总是合用。有人一方面认为存在规律化的历史,同时又并不称其为
进化。我最喜欢的例子——并不特别了解这个题材的人们可能不太清楚——就是著名的中世纪阿拉伯学者伊本.赫勒敦,我推荐大家看看他的《历史绪论》的译本。伊本.赫勒敦在这部作品当中试图让历史有规律可循。我想读一下他的规律,你们需要理解他提出的规律不仅仅是关于人们这么做或者那么做的论述,而是非常量化且准确的主张。赫勒敦提出的很多主张听上去都很像科学主张,不过出自一位中世纪历史学家之口。“贝都因人只能在平原才能控制某一片地区。”这是一则禁止性的主张:如果你是贝都因人,那么你只能控制平原,控制不了山区。这是个非常概括性的关于贝多因人的主张。要记得,对于赫勒敦来说,文明世界仅仅位于地中海的边缘,例如北非与西班牙西南部,其他地区不足为论。因此他这里讨论的是他心目当中的世界历史,而贝都因人自然是这个世界的构成部分。他还做过另一条概括:“被征服者总想模仿胜利者的鲜明特征与服饰等等。”然后他又提出了相应的量化主张:“这种威望最多能够维持四代人。”不是“很短”或者“暂时”,而是“四代人”。他还提出过量化经济主张,听上去完全可以出自任何一位现代经济学家之口:“说到商业繁荣,城市与城镇的区别在于各自的人口规模。王朝就如同人一样有天然的寿限,以四十年为一代,一个王朝能够延续三代。”他对历史也有过概述:“王朝的权威首先会扩张到极限,然后逐渐收窄,直到王朝在三代人之内崩溃消失。”
这些主张听上去很像规律,可是谁也没有讨论过贝都因社会的进化或者地中海沿岸穆斯林帝国的进化,因为这都是历史。所以除了类似定律的主张之外,还有另外一些因素区分了历史与文化进化。汤恩比做过定律性主张,黑格尔也做过定律性主张,许多人都喜欢针对历史趋势做出概括性主张甚至量化主张,例如赫勒敦——大多数历史学家都不会像他这样做。这还不足以被称为所谓的进化,还需要其他的因素。
历史过程与进化过程之间的另一种可能区别在于时间框架。短期事件是历史,长期趋势就是进化。这个理念存在得相当广泛。我请大家看看上一场讲座展示过的一张图片,这是马歇尔.萨林斯——人类学界的又一位巨擘——绘制的生命进化图,他用这张图来阐述文化进化。就生命进化图来说,X轴是时间,Y轴是进步,进化导致向上的进步趋势,从原生动物到哺乳动物再最顶端的人类,这是他所谓的普遍性进化。至于进化树上的断头分支被他称为特定性变化。从文化上来说变化不是进化,只是各“向上移动”这一主题的局部变体。这就是他的文化进化模型。这在这个体系当中,两栖动物、爬行动物或者鸟类的分化并不是进化,只是对于进化大趋势的偶然评论。
我想从人们对于进化的整体观点出发进一步提问,我们能否确定——不管其他人怎么说——确实存在某种我们希望以此来讨论文化进化的意义?倘若确实如此,我们应当怎样提出文化进化的理论?提出这样的理论将会涉及怎样的行为?以及理论模型究竟是什么?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需要给大家看另外一张图片:进化理论并非只有一种。进化理论有两个维度。一个维度在于进化本身究竟是转化式的还是分化式的,另一个维度在于进化的主体是终有一死还是长生长在。我这里稍微重复一下上次讲座的内容:有两套进化范式,其一是我们所谓的转化式或者发展式进化。假设我们有一个数量很大的群体,例如一大群人、果蝇或者恒星。如果我们说“这一整批主体随着时间变化”,那是因为其中每一个个体都朝着同一个方向改变。比如我班上的同学整体来说变得越来越胖,因为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变得越来越胖。之所以说“整体向某个方向移动”是因为其中每一个个体都向同样的方向移动。以恒星的进化为例,每一颗恒星都要在主序当中演变,或早或晚每一颗恒星都会成为红巨星或者白矮星,然后熄灭,因为重力崩塌而变成黑洞。这是宇宙的进化,因为其中的每一个客体都要经历同样的过程。这就是转化的含义。与之相对的则是分化式进化,这是达尔文提出的独特理念:整体之所以会进化是因为个体之间出现了区别,而某些个体的特质相较于其他个体得到了更好的体现。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整体当中的某些变量增加了,其他变量减少了。整体进化的体现在于某些个体特质的出现频率提升,而另一些则下降。整体当中的个体并没有发展,或者说就算它们发展了,这种发展也不是进化过程的一部分。比方说假设高个的后代比矮个更多,那么人口就会整体变高。不是因为其中每个人都变高了,而是因为变高的人增多了。这就是转化式进化与分化式进化的区别。如果要讨论文化的进化,我们必须要决定我们的文化进化模型是转化式的还是分化式的。文化的进化是因为各个文化单位都在发展,还是因为某些文化单位留下了更多的后代?能不能说不同文化形式之间存在竞争,某些形式的胜出导致了整体文化的改变?
然后还有进化单位究竟是必死还是不死的问题。如果就像生物进化那样各个单位必死,那就必须有一套性状遗传体系,从而让发生在上一代的、影响上一代个体在整体当中出现频率的变化能够在下一代体现出来。如果你每次都将变化归零,那么进化就不可能发生。或许高个的后代确实比矮个更多,但是如果高个留不下更高的后代,那么总体人口的高度就不会变高,只会就地转圈。就文化进化来说,这意味着整体的统计学特质要依据某些理论或者现象学穿越死亡障壁,从一个时间段传到下一个时间段。如果个体单位不死,就没有这个问题。例如淘金,你在淘金的时候洗掉较轻的颗粒,于是较重的金沙就留了下来,砂砾并不会死也不会繁殖。这同样是进化过程,不过是分化式进化。
我们要提出文化进化理论,就需要具体说明我们的概括性模式究竟是哪一种。一旦我们决定了应该使用转化理论还是分化理论,就会致力于不同的可能,人们总会无意识地这么做。首先看看转化理论,一旦选择这套理论,我们就得决定文化发展有没有方向。总体来说,本质上站在转化立场的文化进化理论全都会应和摩尔根的荒蛮-野蛮-文明模式,认为文化发展具有某种方向,而且这一方向往往可以分成若干阶段,例如让.皮亚杰提出的个体心理发展阶段理论,或者更著名的弗洛伊德理论。这些理论认为人的发展会经过各个阶段,如果你受困在某一个阶段,就会产生固着,例如口部固着,肛门固着,等等。所有这些病理心态都是是转化失败并且停留在某一阶段的表现。同理,受困于荒蛮阶段的社会也是没有完成转化的病态社会。人类学家与生物学家提出了许多种文化发展的轨迹,比方说我最喜欢的是效率提升:文化进化的特征就是效率提升。什么效率?利用社会资源的效率,利用能源的效率,劳动力的效率,等等。我不想在此讨论这一观点是否合理,你可以有自己的看法。我只想说效率是遭到主张的特质之一。另一项特质是复杂性,文化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复杂性不仅被视为文化进化的特征,也被视为有机体进化的特征。我在上一场讲座当中引导大家怀疑过这一主张,部分原因在于我们无法衡量复杂性,或者对于衡量方法没有达成共识。在生物学领域,我们的共识是复杂性意味着稳态的提升,稳态就是群体或者个体对抗有害影响以及外界扰动的能力。社会的进化意味着对于侵入病原体的抗性越来越强。我们的稳态要比蜗牛更强,我们是温血动物,我们能控制体温,我们有各种各样的反馈,因此我们更能抵抗外界。既然我们位于进化树的顶端,那么稳态的提升自然意味着进化程度更高。哺乳动物比爬行动物的稳态更强,爬行动物比蜗牛更强,蜗牛比细菌更强,等等。还有一项关于文化进化的主张认为文化进化是为了更高的回报。我们必须同意,我们生活的社会比起狩猎采集社会确实能够提供更多的卡路里来回报我们的人力付出,现代社会的大部分政治生活也围绕着卡路里回报展开。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社会位于进化顶端?未必。文化进化的模式与方向究竟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但是这些理念都是从十九世纪继承而来的,当时关于进步的概念与革命思想密不可分,因此进化必须通向特定方向而不是随便前往什么方向。这是根深蒂固的文化进化理念。
如果想要遵循定律的变化,那就必须有进化机制,尤其是必须确定进化的单位是什么。生物学的进化单位是个体生物乃至基因组。生物学的整体则是某个物种当中的所有个体。基因学知识为我们提供了详细的进化机制。如果生物进化存在某些趋势的话,那么这些趋势肯定是概括性的。这里有一项重要的区分:有些理论提出了定律,有些理论提出了产生定律的详细机制。在过去,文化进化的定律往往只是对于规律的强调:文化越来越复杂,提供越来越多的能量,效率越来越高,但是没有什么机制来决定改变如何发生。这是运动(kinematic)的描述,不是动态(dynamic)的描述。我们曾经尝试提供定律,尝试提供详细的文化进化机制。但是大多数围绕文化进化著书立说的学者后来都放弃了转化观点,而拥抱了达尔文的分化观点,因为前者的问题在于转化过程没有机制,而达尔文理论的美丽之处恰恰在于极其详细地描述了个体行为与自然选择的局部机制。这样一来,文化进化研究就变成了将生物进化的机制与现象与文化进行按图对应。首先我们要决定生物进化机制的基本因素在文化当中的类比物究竟是什么。比方说生物基因在文化当中对应什么?文化的基因是什么?这种基因必须也能够通过自然选择而增加出现频率。为了最有效地实现这一对应关系,我们创造了模因这个新词。文化进化的研究人员声称模因就像基因一样,是文化进化的个体单位,彼此各不相同,并且形成了集体。继续借用生物学术语,模因也有等位之说,显性的A模因对应这隐性的a模因。有些模因主张高鼻梁的人们更漂亮,也有些模因主张矮鼻梁的人们更漂亮。根据这种观点,高鼻梁模因会在某些人口当中胜出,因为这些模因的繁殖率更高。
既然我们有了模因,那么模因的载体是什么?是个体人类吗?还是书籍与对话?它们究竟藏身在哪里?最简单的说法是个体携带模因,我有我的一套理念,你有你的一套理念。这也解决了必死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会死,我们这一套模因在我们死去时就会消失。这意味着必须要有模因的遗传机制,从而将模因从一代传承到另一代。然后我们又要思考传承文化特征的适当模式是什么?我继承的模因究竟从父母得来,从朋友得来,从电影得来,还是从我敬仰的人那里得来?这其中的模式千变万化。有一本书问世在最近的讨论之前,作者是L.L.卡维利-司福萨(Luigi Luca Cavalli-Sforza)与马库斯.费尔德曼(Marcus W. Feldman),名叫《文化传播与进化》,提供了一套文化从一个人传播到另一个人的模型。他们给出的模型包括从父母到子女的传播,从单一父母到子女的传播,同辈之间的传播,师生之间的传播,等等。这些模型的重要之处在于揭示了文化传播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模因的存续与否。模因与基因的区别之一在于基因是对称的。假如我的基因是Aa,那么我的一半后代能够得到A,另一半能够得到a。文化传播则是非对称的。后代接受父母理念的概率不是二分之一,而是六七成起步。这自然会驱动文化进化朝向那个方向。这个系统对于具体采用的文化传播模式极其敏感。如果要对文化进化论产生任何合理的看法,就必须针对各种不同文化传播模式的现实作出决断,这一点待会我们回头再说,因为我想挑战这套文化传播模式理念。
第二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模因在传播时都要遵循同样的时间特质。比方说语言模因,我怎样学会使用某个特定的词?是从我父母那里学来的。那么建筑物又怎么样?建筑或者说建筑的制式不会随着某一个人的死亡而突然消失。中国建筑很久以来看上去都不像欧洲建筑,直到最近为止。随着文化进化在北京与上海发生,北京的摩天大楼现在看上去与世界任何其他地点的摩天大楼没什么区别。这样的模因能够维持的时间超过一代人,所以每一位个人并不必亲自将这一模因传递给自己的后代、朋友或者同辈。建筑的具体营造规范一方面被书写了下来,另外一方面遵循这些规范的建筑也能维持很长时间。因此在文化进化论当中,不同的社会文化对象从出现到消失的时间常数往往是异质的。很有可能这些模因在一度消失之后还能通过文献记录或者回忆再度出现,甚至再度流行起来。
既然我们将文化进化与生物进化混为一谈,那么难免也要回答自然选择的问题:为什么某些模因在人口当中的出现频率会提高,而另一些会降低?流行观点认为既然模因是思想的体现,那么有些思想出于心理学原因确实更加吸引人。一个模因被发明出来,然后人们趋之若鹜,因为它更吸引人。“吸引”一词在文化进化论的文献当中时常出现。从不在文献中出现的是文献创作人自己都不知道的文化现象,比方说社会阶级的存在以及各个阶级掌握权力的不同对于思想与文化的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举一个最著名的例子,为什么德国南方的居民大多是天主教徒,而北方居民大多是新教徒?像这样的分化式进化是怎样发生的?大多数文化进化文献都会主张某一位特定的教士或者布道人发挥了作用,或者某些有吸引力的理念使得更多的人将特定的宗教传播给自己的子女。但是欧洲历史学家们都知道,德国乃至全欧洲的宗教地图都遵循古老的唯上原则:Cuius regio, eius religio,“君主信奉什么宗教,你就信奉什么宗教。”某地的宗教由当地的统治者确立,如果你碰巧生在天主教统治者的属地,那你就是天主教徒。这一话题引发过很多战争。权力差异这一理念似乎并没有得到将文化进化等同于生物进化的人们的重视,但这确实是事实。此外移民与军事入侵也会显著影响当地文化。我既没有时间也不打算逐一盘点所有可能的因素,我只想让大家意识到存在着独特的历史现象,例如侵略、捕奴、阶级压迫,统治集团压迫都能对于特定人口群体的文化分化与历时变化起到极强的影响。
最后我还想挑战文化进化模式本身。刚才我所说的一切都体现了试图构建与生物进化模式同形态的文化进化模式的观点:首先要找到基因,其次要找到基因的载体,还要确定自然选择的机制。我认为文化从个人传播到个人、从代际传播到代际的想法是错误的,甚至使用传播这个词本身就是错误。这个错误自从基因学兴起时出现,然后进入了文化领域。我主张文化并不会传播,文化只能习得。传播与习得有很大的区别。如果你采用司福萨与费尔德曼的传播模型,那么文化就必须依赖传播者,例如父母。但是我的文化并非这样得来。我想在座各位的文化也都并非这样得来。我这里所说的文化指的是你所处于的整体社会世界,而我的文化通过从小行走在街头得来。我知道建筑应该长什么样,并不是因为有人特意告诉过我,而是因为我曾经路过很多很多建筑,因此我才知道美国的建筑看上去并不像中国的传统建筑。我的身体姿态,我在说话时的语音升降,这些都是我通过各种感官输入而习得的,来自我毕生当中的各种来源。
我和我妻子经常玩一个游戏,我们走在街头,看见前方有一对陌生夫妇,我就说“这是个记者”,她则说“这是个法国人”,然后我们就赶紧跟在他们身后听他们聊天。我们总能猜中对方是不是美国人。我们怎么看出来的?因为他们的体态不像美国人。虽说现在欧洲及美国的中产阶级的衣着打扮非常相似,但是依然存在足够让我们意识到的不同之处,足以让我们察觉这个人并不是我们所属文化的一部分。谁也没有刻意教给我们这一点,谁也没有向我们传播过这一点,我们长期沉浸于大量感官输入的海洋之中。至于我们根本用不着思考就能脱口而出。我主张最能证明你属于某一个文化圈的特质都是那些你意识不到的特质。几年前我第一次坐飞机来到意大利米兰,然后立刻遭到了一轮感官轰炸,空气的气味不对,人们看上去不对,走路的方式不对,建筑物的造型也不对。我要是坐飞机去阿尔伯克基的话就没有这种感觉,为什么去米兰会有呢?因为意大利文化与美国文化的区别之处足够多,以至于我突然意识到了此前一直被我屏蔽掉的感官输入。
我们现在有神经学证据可以证明这种屏蔽机制的发生。这就好比钟楼敲钟,我从来都没有听见过,因为钟声太过规律,所以被我自动屏蔽掉了。我们可以训练一只猫对特定的声响产生反应,但是如果在发声的时候扔一只老鼠在它面前,那么猫自然就会忽视声响,转而去抓老鼠。如果将神经信号探测器植入猫的内耳,就会发现当老鼠出现的时候猫的内耳根本没有向猫的大脑发送神经冲动信号。当然如果没有老鼠的话,你还是能够将神经信号与铃声联系起来。一旦扔出老鼠就分散了猫的注意力,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向周围神经系统发出反馈,压制住了神经信号的传递。所以“我们最熟悉的东西往往注意不到”这种说法完全正确。我们只能注意到陌生的东西。因此我主张不应该用基因来类比文化,基因传播的模型是错误的。如果我们想要理解文化,就必须从文化本身入手,而不是将文化与其他我们更加熟悉的现象体系相等同。
我向大家着力强调,达尔文进化论及其现代形式是针对一套特定的自然现象而设计出来的理论与体系,这套理论丝毫没有普适之处,而是专门针对那些必死的个体,这些个体具有特定的寿命期限与传播基因的模式,与环境之间也存在特定的关系。如果我们想成功总结出定律式的、动态的人类文化模式,那就必须抛弃关于生物进化现象的知识,将文化当作独具一格的另一套现象,根据我们对于这套现象的理解构建针对性的机制与理论。两套相互不同的现象并不能依据同一套定律来解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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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Richard Lewontin:文化会不会进化?
🙂知识点在哪? 1 多余6569 字144 2022-09-15 09:09:05
🙂在有些方面有相似之处 1 桥上 字0 2022-09-14 07: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