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周末看了一个黄奇帆的讲话 --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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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一篇有意思的歌颂包产到户文字

二、包产到户、广受支持

当修正后的“六十条”草案在全国推行时,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的过程中,找到了解决“队内人与人之间平均主义问题”的办法,也是著名的包产到户制度。

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率先发现了这种生产模式的好处,1961年3月,曾希圣先后两次向毛主席汇报关于推行责任田的问题。

毛主席回复说:“你们搞嘛,搞坏了你们检讨就是了。”

随后,曾希圣给几位中央领导都写了信,详细分析了包产到户的好处与坏处,并认为好处明显多于坏处。

毛主席没有作出明确表态,曾希圣又赶到蚌埠,当面向毛主席做了汇报,毛主席平淡地说:“你们认为可以就普遍推广。”

然而,事情在1961年底发生了变化,曾希圣因“刮五风”问题受到批判,包产到户和责任田制度开始面临危机。

事实上,责任田制度是安徽农民群众自发创造的一种生产模式,是符合当时生产力水平的,但是并不在“六十条”中。

到1962年4月时,农民群众对包产到户的呼声达到了顶点,田家英据此来到北京汇报,而几位中央领导均支持责任田制度。

刘少奇认为形势已经明了,于是对田家英说:“我的意见是先在‘秀才’们中酝酿一下,看看反映再下结论。”

刘少奇想在接下来的北戴河会议上做完汇报,等中央订下包产到户的红头文件再推行,在与陈云讨论分田到户问题时,刘少奇说:

“工业的政策已经退了,农业也该退,可以推行包产到户。”

6月份,邓小平听取田家英的汇报时,明确给出了赞成的意见,邓小平说:“困难时期,可以用各种办法解决农民的困难。”

田家英的汇报,同样引起了陈云的高度支持,陈云采纳了刘少奇的建议,决定先仔细研究一番,再向中央汇报。

三、分田到户、改革中止

1962年6月,陈云在上海看到了关于安徽农民搞责任田的材料,当即认定这是特殊时期必须要采取的方式。

在外地视察的过程中,陈云根据家乡的调查结果,研究出了“分田到户”制度,也就是重新分田给一家一户。

“分田到户”既不是包产到户,也不是分田单干,而是一种体制性的调整,改革的程度不会像包产到户那样激进。

返回北京之后,陈云与周总理、刘少奇、邓小平和林彪交换了意见,大家都赞同陈云所提的“分田到户”。

7月6日,陈云鼓足了勇气,就“分田到户”制度向毛主席做了详细陈述,陈云说:

“分田到户可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恢复农业的产量,不会影响征购,也不会产生两极分化,分田四年就可恢复,否则至少需要八年。”

对于陈云的提议,毛主席没有作出表态。

第二天,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毛主席非常生气,严厉地批评了陈云所提的“分田到户”,并将其视为包产到户的一种。

毛主席说:“搞包产,搞单干,用不了多久,穷人就活不下去了,就会出现买地卖地,放高利贷,讨小老婆……”

在毛主席看来,实行包产到户制度,是制度和政策的倒退,而且这种倒退突破了社会主义和集体化的界限,有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

尽管毛主席没有直接批评陈云,但是却否定了包产到户制度,而这场农业改革运动,最终演也变成了阶级斗争运动。

至此,由农民群众创造的包产到户制度被彻底扼杀……

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按照这篇文字所说,那曾希圣不仅无过,而且有功了,呵呵呵。类似的还得有吴芝圃了,呵呵呵。

这就非常搞笑了,按照文字说法,那应该是公社导致的大饥荒了,然而真的是吗?

几乎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农业政策的同时, 1961年初至1962 年年中,一些地方为渡过严重困难,试点并推行多种形式的以“包产到户”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1961年3 月广州会议期间,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向毛泽东汇报安徽省实行“责任田”的情况,并在会上介绍“包产到户”的做法。当时,毛泽东表示可以试验。(这个是造假)

很快,“包产到户”在安徽全省范围内以及全国部分地区铺开了。

据估计,到1962 年上半年,全国20% 农村地区,安徽80% 农村,贵州40% 农村实行了“包产到户”。

“包产到户”屡禁不止,而且成不断发展之势,既反映了农民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传统惯性,追求农业生产的自主权;也反映了他们对农业合作化特别是人民公社化以来农业生产中的“大锅饭”、“大呼隆”等“左”的做法的强烈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促进农业迅速恢复,是坚持集体生产道路还是实行“包产到户”?如何对待和处理“包产到户”问题,成为一个迫切而紧急的政策性问题。

1961 年四五月间,刘少奇在湖南农村调查时,就曾多次谈到农民提出的分田到户问题,并表明自己的观点。(作者的意思是刘少奇支持包产到户)

同年4 月14 日,他在同长沙县天华大队生产队干部座谈“农业六十条”时,同意解散公共食堂,但坚持要求集体生产。他指出: “生活单干跟生产单干不一样,生活单干还是社会主义。”

言外之意,生产单干是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

5 月7 日,刘少奇在宁乡花明楼公社炭子冲大队同当地农民和基层干部谈话时指出:“散食堂,是不是就分田到户?食堂是食堂,田是田,食堂可以散,分田到户不行。有些零星生产可以包产到户,如田塍,可以包产到户。荒地是不是可以包产到户?”群众回答说:“包产到户要好些。”(哈哈啊哈高级剪辑文字)

刘少奇要求:“收入要交一点给生产队,剩下的是自己的,社员有了就好办。”(作者一再引诱读者理解刘少奇是嘴里反对包产到户,心理支持包产到户,实际上只是解决饥荒的思路而已)

5 月13 日,刘少奇听取湖南湘阴县委工作汇报时,针对“分田到户”问题(作者的再一次诱导)再次指出:“要正面提出这样做不对,要教育群众,给他们说清楚:生产与生活问题不同,生活可以自由,生产应当是集体的。集体生产的优越性群众是懂得的,要正面教育,讲清道理,不要戴帽子。自留地是分给他的;田头、田角、田坎可以种豆子,但不是分给他的,而是包给他的,还有百分之五至十要交给公家。自留地、发展家庭副业、发展生活资料可以自由,但生产一定要集体的。”为了渡过灾荒,“有些零星生产可以包产到户”,如田塍、荒土等。怎么处理那些坚决要求单干的农民呢,他提出:“我们是提倡集体,可是他死也要单干,你怎么办?你说他是资本主义!这一条,你们现在不要讲就是。还有一条,他可以退出集体农庄。他退出,你就说他是资本主义分子,要戴帽子,要开会辩论?(这是针对退社的人的运动思路)现在不要讲这一条。现在还是提倡集体所有制,富裕中农,实际上是想退出的。吃了三年苦,恐怕有相当的群众想退出。集体所有制要表现优越性,这三年没有表现。不过群众还是相信,如果政策搞对了,还是可以搞得好。”(作者还在诱导)

从刘少奇话语中可以看出,虽然他内心里是坚持集体生产的,但由于几年来农业政策出现失误,集体所有制优越性没有发挥出来,农民提出“包产到户”甚至单干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为了纠正这种偏差,

第一,要明确生产和生活方面的政策界限:生活可以自由,但必须坚持集体生产,不能搞“包产到户”;但为解决暂时困难(三年灾害,讲话当时并不知道,此时还在纠正期间),对于那些不适合搞集体生产的田塍、荒土等可以“包产到户”。

第二,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和引导,使他们认识到农业生产没搞好,不是集体生产的原因,而是这几年政策出现问题,集体生产优越性没有得到发挥。(作者的精彩总结)

第三,对农民存在的“单干”的认识和做法,要讲清道理,以理服人,不能以力服人,搞批斗,戴帽子。(这实际上是反对五风中的强迫命令风,其实和作者说的根本不是一个意思)

第四,必须调整农业政策,使之既能发挥集体生产优越性,又符合农民生产需要,使农民真心实意地走集体生产的道路。

虽然1961 年上半年党内高层在不同场合曾经提到“包产到户”,但党中央的基本思想还是搞集体经济。(但是和改开的包产到户没有一毛钱逻辑关系,当然更没有因为所谓包产到户导致生活丰裕,这是改开后杜润生的造假谎言罢了)

随着“农业六十条”的贯彻实施,“包产到户”不仅没有成为党中央调整农业政策的选择,而且就是安徽的实验,也被要求纠正。(这种包产到户当然不可能在巨大灾害下解决粮食问题,安徽恰恰就是1961年灾害扩大了,年底被中央彻底纠正了,曾希圣也因为严重错误下台了)

1961年底,当毛泽东提出农村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以后,他认为这是农村生产关系所有制的最后政策界限,不能再退。(恰恰是毛主席支持灵活性才有的公社60条,这个退是不要僵化的意思,作者的意思当然恰恰是毛主席要僵化,这就是改开时期的特色文风,也就是杜润生的文风,呵呵)

期间,他找曾希圣谈话,希望将“责任田”改过来,但曾希圣以群众刚尝到甜头为由搪塞过去。(哈哈哈,真是牛逼的文字啊)

在1962 年初七千人大会上,曾希圣因搞“责任田”被指责为“犯了方向性的严重错误”,“带有修正主义色彩”。(1962年才是彻底三年饥荒的日子)

“包产到户”再次受到批判。

但刘少奇在安徽大组讲话时,对曾希圣搞“责任田”问题没有过多批评,只是认为责任田报告过中央,同意他试验,不过没有同意在安徽普遍推广。(哈哈哈,曾希圣这个错误不比别的大多了)

会后,曾希圣被撤职。

安徽新省委做出改正“责任田”的决定。

新任省委书记李葆华传达七千人大会精神时说:“在北京时,改责任田的问题曾经向少奇同志讲过,少奇同志说,要走回头路,这是很明确的。”(李葆华同志是改开批判的四人帮份子,呵呵呵呵)

可见,走集体生产的社会主义道路,既是党中央的决定,也是刘少奇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认知。(作者的意思当然很明显,中央错了,刘少奇也错了,当然刘少奇是受到毛主席的压迫才错误的呗,哈哈哈)

七千人大会后,虽然安徽“责任田”受到批判,但广西、湖南、河南、贵州、陕西、甘肃等省一些地方搞“包产到户”的各种信息不断传到中央。(这是意思显示地方挺多,支持安徽,实际上,这些地区恰恰是因为所谓的包产到户加大了灾害)

1962 年3 月11 日(也在上半年,就是上半年解决的灾害问题),中央转发中央监察委员会关于《广西农村有不少党员干部闹单干的情况》的简报,指出:“农村中有些群众和基层干部搞单干的情况,最近一个时期,在不少地方继续发生。要是不积极地认真地抓紧工作,有些省、区的这种情况,还可能在一个时期内,部分地有所发展。这是应该引起各级党委的严重注意的,决不可麻痹大意。中央要求,在发生这类情况的地方,领导上派出得力干部,向农民很好地进行说服解释,帮助他们搞好集体生产,使情况逐步改变过来。这样,有的地方,即使局面一时不能完全扭转,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也会小些,否则也可能引起大的损失。”

但“包产到户”毕竟适应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适合广大农民的需要,因而具有强大生命力,农民群众都不愿意改变。(就是强说啊,就像河里某位河友了,哈哈哈)

这种情况引起了一些中央领导人的重视。

其中,最典型的是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这里颠倒了时间点,邓子恢确实一直支持包产到户私干,只不过根本不是1962年才开始)

他在党内长期负责农村工作,特别重视在农业生产中建立责任制。(这是夸邓子恢的农村经验,不过却无意的流露出了邓子恢长期坚持支持包产到户)

他曾两次派干部到安徽调查,得出结论:安徽省的“责任制”,坚持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原则,方向是正确的,是在集体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上找到了一条出路。(这个应该是自留地问题吧,哈哈哈)

1962 年二三月间,他又到湖南、广西等地调查,发现很大一部分社员和基层干部要求分田到户或“包产到户”。

5 月9 日,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作《当前农村人民公社若干政策问题》的讲话时指出:有些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和山区分散地区,如果适合搞“包产到户”,农民也有搞“包产到户”的积极性,那就让他们搞。自留地、饲料地、借冬闲田、自由市场等也可以适当放开或扩大。

他说:“我认为,当前在一定范围之内,扩大小自由没有危险。过去我们对自发资本主义的危险,我看也有点太夸大了。因此,可以适当扩大小自由。”

“我认为,适当扩大小自由,包括自留地、饲料地、借地、借冬闲田等,总不要超过总耕地的百分之二十。主要的生产关系还是集体所有制,加上百分之二十的小自由,就变资本主义呀?干部是我们的,国家主要的经济是我们的,就发展资本主义呀? 把资本主义看得太厉害了”。(这还是围绕救灾这块)

对于邓子恢的意见,刘少奇比较谨慎,当时没有表态。

在5 月10 日各大区会议上他提议:“子恢同志的一套意见,书记处研究后再议。”

5 月11日,他在作会议总结时再次表示:“邓子恢同志还讲了一篇巩固农村的集体经济的问题。这些问题, 以后再来讨论。”(估计是不说同意作者不满意,哈哈哈)

6 月6 日,邓小平阅看邓子恢《关于当前人民公社若干政策问题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后批示:“印发到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书记处同志,专送主席一份。”(作者的意思是邓支持包产到户,但是没说,哈哈哈,这是逼宫毛主席的想法吧)7

以上说明,虽然五月中央工作会议没有对“包产到户”问题作出政策规定,但已开始进入中央领导层的研究讨论范围。(显然是邓小平是提交者,哈哈哈,这也是作者的目的啊)

中央工作会议结束后,刘少奇开始重视这个问题,并要求在党中央领导层中酝酿和讨论。(这时其实是刘少奇开始处理三年问题)

当时,许立群根据各地材料整理出《一些群众要搞单干的一个重要原因:队的干部太多,工分补贴太多》的简报。

刘少奇阅看后给陈伯达批示:“印发中央各部委和书记处同志一阅。”8

另外,他在一份材料上批写的一段话也反映他正在考虑在政策上对“包产到户”的定位问题。他写道:“恢复农业生产,除可能的国家支援外,在农村采取什么政策更快。是维持和巩固现有集体经济,是采用包产到组和到户,是分田到户,是增加一部分自留地,可否巩固集体经济,( 某项政治后果) 。巩固集体、农活质量与产量联系。干部特殊化, 多吃多占。公社大队只管政权工作。包产到组到户是否巩固集体经济。对已分田采何态度。”(这里还是五风问题,当然作者不是这个意思,必须是包产到户问题,哈哈哈)

那么,刘少奇对“包产到户”的态度开始明朗并转而支持是在什么时候呢?根据现有史料推测,大概在1962 年6 月下旬。(刘少奇转变了,作者才开心啊)

刘少奇思想认识发生改变,除了与党内陈云、邓小平、邓子恢等人的共同认识外,恐怕与他当时迫切要求改变农村困难形势有关

据邓力群回忆:“少奇同志当时的心情,他曾经流露过:从来没有想到,会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由于我们的错误,使我们的人民遭受了如此严重的灾难。”2(哈哈哈,这段话明明是反思五风,愣被作者说成是反思包产到户)

甚至他曾一度认为:“单干总比不干好。”

从以上来看,经过长时间思考和斟酌,刘少奇认为实行“包产到户”的条件已经比较成熟了,并且希望能得到毛泽东的支持。

毛泽东对“包产到户”却持不同意见。(这句话才是改开派的题眼啊,文风就是这么恶劣,呵呵呵)

7 月9 日,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听取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此时,著名的吴芝圃已经下台)、新乡地委书记耿其昌关于农村情况的汇报。

刘建勋和耿其昌认为,农村总的形势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了。(这当然是灾后救灾,和包产到户根本无关,但是作者岂能满意呢?这就是历史的神奇之处)

当耿其昌讲到恢复田间管理地段责任制7时(哈哈哈),刘少奇说:“这个制度是好的。是否可以再改进一下,如何提高社员经营大田的积极性,家肥也肯用到大田里。要使社员对经营大田和经营自留地差不多,就需要使社员得到好处,肥料下在大田里比下到自留地里合算。不然,大田不使劲,光在坏地、荒地上下工夫, 对集体经济是不利的。(这能叫支持包产到户?也是神奇,但是就能呗杜润生扯成支持包产到户,作为灾害大省,河南怎么能不参加讨论呢,呵呵)能否研究一个办法,超产奖励联系产量,包产以内的集体分配,超产部分,大活多分些,小活少分些,这不叫包产到户,也不叫单干。可以进一步试验如何超产奖励联系产量,而又能巩固集体经济的办法。”

刘建勋在汇报农业所有制问题时说:“20% 的严重困难队,集体生产维持不下去,多数群众要求实行包上交的包产到户,有的县委也积极建议采取这种办法。”

他建议采取两种办法,一是农民自愿结合、重新组织小规模的生产队;二是包产到户。(哈哈哈哈)

7 月10 日,刘少奇、周恩来和邓小平听取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就差四川了)汇报。

谭认为:山东农村总的形势是正在向好的方面发展,最困难的时期已基本过去。山东在田间劳动管理方面普遍推广两头农活 ( 耕、耙、播、收) 集体干,中间农活 ( 田间管理) 包工到组、责任到人的办法。

谭启龙汇报完农村情况后,刘少奇问:有没有单干的?有多少包产到户的。谭回答:严重困难的生产队,全省大约有20%,采取借地、包产到户、口粮田、井田制各种形式的都有。刘指出:对这些困难地区要有个态度。像河南提出的,在这类地区实行自由结合组成小规模的生产队,是个好方式。包产到户的,是否也可以留下10% 到20% 的集体部分,大家凭政治觉悟把它经营好?

7 月11 日,刘少奇和周恩来在商量即将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会议通知时提出,会议要讨论“目前农村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通知中列举了一些问题,请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并找若干地委,中央各部委和国务院各部委党组加以讨论,进行调查研究,准备意见,以便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讨论。通知提出:“你们认为,在实行六十条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以后,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生产中还有些什么问题?”“你们认为,应当采取什么办法来巩固集体经济,使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快一些?你们认为,采取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办法,是否可以更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如果我们采取这种办法,它在经济上或政治上将引起何种后果?”“在那些现在实行包产到户、实行单干的地方,你们认为应当采取什么政策?你们那里,有没有因为破坏严重,干部作风不好,集体经济搞得不好,农民要求包产到户的生产队,你们认为,对这类生产队应当采取什么对策?”3通知当日发出。

7 月17 日,刘少奇撰写中央通知, 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和国务院各部委党组征求对《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 ( 草案) 》的意见。

薄一波回忆:“中央的决定发下去后, 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委写出61 篇讨论的‘书面报告’,基调是批评包产到户,但也有的发表了赞成包产到户的意见。”(还是想拉薄一波为此背书)

从以上可见,虽然毛泽东已明确表态反对“包产到户”,但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还是希望在更大的范围内征求意见,以便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就此问题进行讨论,作出决定。(意思还是刘少奇暗中反对毛主席,这是改开四十几年的常规话术)

但他在公开场合讲话时态度还是比较谨慎的。(不同意也说刘少奇暗中心里反对毛主席,哈哈哈)

7 月18 日,他在接见中央下放干部时,特意谈了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问题。

他指出:“现在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不够巩固,相当多的集体经济发生动摇,许多地方的农民,甚而至于干部,要求单干,要求分田到户,或者包产到户。”(开明宗义,刘少奇抓的就是这点,这是正确的,实际上刘少奇就是支持毛主席的方案,嘿嘿嘿)“对于这个问题,中央正在讨论,即将规定若干政策措施(就是以后十几年实行的公社制度)。你们到农村工作的、到地委和县委工作的同志,要抓巩固集体经济的问题”。在谈到怎样巩固集体经济时,他提出:“我看实行责任制,一户包一块,或者一个组包一片,那是完全可以的。”(这块应该断章取义)但“问题是如何使责任制跟产量联系起来”。(就是强行靠啊!!!)

毛泽东回到北京后,多次强调反对“包产到户”。7 月上旬,他同罗瑞卿、萧华谈话时,问军队中是赞成单干的多,还是赞成社会主义的多?(当然是赞成社会主义多,自然作者就不提了)

7月18 日,他同杨尚昆谈话时指出:是走集体道路呢?还是走个人经济道路?同一天,中央紧急下发《关于不要在报纸上宣传“包产到户”等问题的通知》。

7 月25 日,中央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毛泽东在会议上多次指责“包产到户”是刮“单干风”,并对邓子恢等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

8 月5日,他在同柯庆施、陶铸、邓子恢等人谈话时说:有的人主张60% 到户,有的人主张全部分田到户。

这就是说,基本上单干或者全部单干。(哈哈哈,不过这是毛和邓子恢的矛盾和分歧)

也就是说,把五亿农民都变成小资产阶级,让小资产阶级当权,让小资产阶级专政。可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

看来允许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十几闹单干是可以的,还有90% 是集体的嘛!如果全部闹单干,或大部分闹单干,我是不赞成的。如果那样搞,党内势必分裂。

在这种情况下,刘少奇只能努力向毛泽东的思想靠近。(哈哈哈,实际上刘少奇就是支持毛主席,呵呵,这里作者一再搅啊搅,其心可诛啊)

接着召开的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对“单干风”再次进行批判。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决定》指出:“是单干力量大,还是集体经济的力量大;是单干能够使农民摆脱贫困,还是集体经济能够使农民摆脱贫困;是单干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还是集体经济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些问题是需要回答的。我国农业在实现集体化的过程中,曾经逐年增产,达到过历史上没有过的水平,而且对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给了巨大的援助。这就是事实的回答。”

这就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否定了“包产到户”的合法性。

会议结束后, 全国加紧批判“单干风”, 加快了改正“包产到户”的步伐。

大家再看看作者的总结:

从以上论述来看,20 世纪60 年代初,刘少奇对“包产到户”的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反对到支持到放弃的过程。(就是强行挂靠啊)

这种对“包产到户”思想认识的变化,也是党中央集体探索农业恢复和发展方式的结果。

20 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各地出现的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试验,大部分是群众在实践中提出的,反映了群众的意志,适合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可惜的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由于党的领导人在此问题上认识的差异而没有坚持,但为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和实践依据。

来源:《毛泽东研究》2015年06期,作者杨志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中央的研究单位就是这种水平,实在是令人不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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