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误工时间依据医院的治疗记录和出院后医嘱的复查康复时间等等,月工资是本人单位出具的近期平均工资(有)或当地上年社平工资(无)。你让法官如何酌情倾斜?我说了我不知道法官是否错误的认定了误工时间,她有错按现行法律伤者也只能上诉而不是行私刑。
还有,法律无法认定的东西除非法律本身规定了弹性空间则不能酌情,如果可以那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美国的判例法本身就有法官判个案等同于造法的功能,相应的它有类似法官不能因判案本身的恰当与否被追究责任的上位法。我们是成文法,法官必须按条文判,否则会被追责。除非条文本身有规定赔偿定刑可以在某个上下限之间酌情,比如杀人罪起刑10年到死刑这种的,还有精神、名誉伤害赔偿这种没有确切赔偿标准的,我们常见到各个案子会有区别非常大的判决结果。身体财产伤害一直是要以法律认定的实际损失赔偿的,法官没有可酌情操作空间。
你说的其他东西,比如撤掉了法官曾经处理的案子,当然存在当事法院要掩盖什么的可能,但跟我要说的无关,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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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中没有界定误工费的具体规定 12 陈王奋起 字476 2024-08-26 01:21:33
🙂自由裁量空间就是对误工天数的确定。争议点也在此。 5 匿名 字325 2024-08-25 21:26:10
🙂你这里每一句话都是猜测,你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你有可以说一下 dudu8972 字0 2024-08-25 21:39:28
🙂问题就在于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认定办法:误工时间乘月工资
🙂你们在大荷兰待过吗,是以最普通的人群来待过吗 8 lxjian2008 字1019 2024-08-26 23:25:50
🙂那你还等啥,揭竿而起啊 dudu8972 字164 2024-08-27 00:01:27
🙂原来这就吃人血馒头,涨见识了 6 lxjian2008 字216 2024-08-27 01:31:37
🙂反抗不公的人越多,普通人收益越多 史料推理 字154 2024-08-27 05: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