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前言 -- 小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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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前言 续4

让我们再回到临别之夜的成都玉林南路那家咖啡馆,2000年12月27日晚上九点之后,具体时刻在,周婉玉在那男孩肩头、要他大后天过来之后。

那女人还在肩头,那盏昏黄的台灯还幽幽亮着。

那男孩还在发神经病,发了一个来回又一个来回,看似和姐依偎在一起,其实已经在几个不同的位面穿越很久了。这晚上足以证明,他确实是既疯又傻,天生愚蠢笨拙到姥姥家,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给他的姐说这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才能圆满地不造成任何伤害——不是对他自己,他知道自己可以挺挺,但对肩头这个纠结在自己幻想中的女人,这个已经舍不得马上各自回家的女人,他舍不得这样啊。

于是姐温柔的“嗯”了一声之后,两人到这里又沉默了一会儿。他终于决定在放弃之前最后一次努把力,又硬搭话题,从那个英语培训下手,随口了两句,就问他的姐最早听懂的第一句英语是什么。问的时候他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只不过是引出自己的话头。但姐根本没有任何犹疑,脱口就是一句“拜拜”,又让他短暂短路了一下。

第一,他的本意就是说这句;

第二,他听得懂的第一句英语也是这个意思,但不是拜拜,而是另一句。另一句周婉玉在当时绝无可能以此当拜拜的话。

姐可能也有问他第一句能听懂的是啥,也可能没有,这个我记不清怎么开头的。反正他提一口气开始解释,他第一句听懂的英语,是来自一部电影,《12猴子》,布鲁斯威利斯和布莱德皮特主演。这个电影并不太著名,姐没有看过,当时他开始简述这个电影,这里我也简要说说。

在那个电影位面里,世界被一种全球流行的病菌摧毁。布鲁斯威利斯是未来幸存者社会的一个囚犯,敢死队员一样受命,从2035年通过时空旅行到1996年收集灾难的信息。旅行出了个岔子,他最早出现在了1990年,后来才整对,并在这错错对对的过程中和生活在过去时空的一个漂亮女心理医生相爱,除了她谁都不信他而是把他当疯子看。不管怎样,他最终没能拯救世界,未来的他和1996年儿时的自己同时出现在一个场景,是生命的尽头。他当着儿时的自己中弹倒下,就像他自己多少年来反复出现在噩梦里的记忆一模一样,他的她会最后将他搂在怀里,然后抬眼看向在一边旁观的、1996年还是小男孩的他。然后儿时的他会继续带着这一幕的记忆长大,世界依然会被毁灭,他依旧做噩梦,到2035年他依然会再把一切重干一遍,先回1990年,再回1996年,和她相爱,再当着儿时自己的面被打死……以此循环。总之是在科幻外衣下面,一部关于逆向时间旅行的、充满宿命感的电影。

这电影当然是全英语的。看这电影时候那男孩还太小,还在小学,一句对话都听不懂,全靠字幕。当年他读小学那阵是没英语课的,英语是统一到初中跟李雷和韩梅梅一起开始学。但他在小学五年级曾在少年宫课外学习了一年英语,所以当时一句对话都听不懂的他,看这电影的时间,肯定在小学五年级以前。按最近的时间推算,他小学四年级,应该是在1990年前后。即便到了几十年后的现在,到我现在打出这一行字,我依然记得1990年那小男孩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看着电影结束的场景。

强烈的宿命感牢牢地把那小男孩按在沙发上动弹不得。片尾字幕升起,全是当时他看不懂的英语,片尾曲唱起,依然是他完全听不懂的英语。但那无能为力的绝望宿命感一直牢牢按着他,让他死死盯着电视机屏幕。

这时候,那句话来了,是片尾曲的一句歌词,也是一个完全没专门学过英语的男孩,唯一可能空耳听懂的话,是从他及我,人生记忆里第一句听懂的完整一句英语。

在那一瞬间,他的感觉极其复杂。除了惊讶于自己居然还能听懂一句完整的外语、大感意外的同时,还感受到了这句话背后饱含了极复杂的情绪:伤感、不甘、无奈、愤懑、悔恨,以及强烈的宿命感。尽管那句话字面本意不是这个,但那男孩听出来了,这句话其实唱的是再见,是给爱人、给世界、给自己的那一句,拜拜。

从他及我,对自己的这个感悟,对当时自己被情绪按在沙发上对着电视机的场景,印象极其深刻。

咖啡馆里那男孩给姐的讲述要比以上简略许多。但,如果事情仅仅是如此,那么我完全可以把以上内容揉进之前的叙述里去,还正好可以对之后两人的别离进行一个呼应。但那天讲到那里的时候,剧情突然反转,他突然又来了。

对,毛病又来了。

他忍不住了。他还没来得及把人生第一句听懂的那句英语说出来,说着说着就继续往下开跑,在电影完了之后继续,给他的姐说了全部的事情。就是,完全凭一种突如其来的冲动,一种没有理由感觉,觉得身边这个人就是可以信任的, 可以告之这件一直在自己心底、告诫过自己无数次不可以给别人说、说了会被所有人当疯子看的事。

他知道,这件事就像自己曾被外星人绑架过一样又幼稚又荒谬,说出来只会被人笑话成疯子。但她的气息让他安心,于是他跳过想说拜拜的本意,难以自抑地往下讲了这个他的,也是从他及我的,心底深处的秘密。

时间。

这个关于时间旅行的电影,时间不对头。

这电影当时他是独自在家,一个白天,偷偷打开电视机看的电视台节目。所以当时应该是一个假期,家人都去上班的时候,还必然不是星期二,这个懂的人懂。之后,他再也没看过这电影。又过了若干年互联网出现之后,他突然想起这部记忆中印象无比深刻的电影,于是在网上查找,才陡然发现这件事:时间错位。

《12猴子》,太平洋右岸首映的时间,是1995年底,他要在国内的电视台看到,无论如何不能早于1996年。他绝无可能,在1990年自己小学四年级、没学过英语的情况下,看过这部电影。

但如果如此,他就绝不会形成自己人生初次空耳听懂一句英语的惊讶记忆,因为1996年已经初三,空耳英语听力测验考试无数次了。那个被强烈的情绪按在家里沙发上的感觉也不会有,因为1992年后他家搬了两次,到1996年住所场景已经完全不是记忆中那样。

也就是说,要么他神经错乱记忆出错,要么,他就是在1990年,看过一个只有1996年才能看到的电影,电影讲的是时间穿越出错,先到1990年后到1996年。

他的人生,有一个六年的时间错位,异常蹊跷。

咖啡馆里,讲到这里的时候,周婉玉离开了他的肩膀。两人各自开始抽烟,他开了句玩笑,怎么开的现在我想不起,反正大意不外乎是自己就是神经病是疯子哈。

姐没有笑,深吸一口气,回过头睁大眼睛看向他,说:“我信你。”

原话。

见她的表情居然是异常的认真,他的笑容有点僵,没有料到他的姐是这样的反应,心里隐隐又有欣喜这诉说对象选择正确。但他的姐接下来的话直接让他的脑浆都僵了起来。

姐说,她也遇到过这种事,而且,她遇到的那件事,就是他!

接下来,就像回到了1990年一样,那男孩被复杂的感觉牢牢按在沙发上,按在那女人身边,死死盯着他的姐。姐不再看他,眼睛没有焦点地看着对面虚空好一阵,小半支烟之后,才开始她的讲述。

前面我提过,周婉玉语速飞快,思维又跳,按当年她的讲述顺序如实还原,这实在超过我的能力。为了让大家明白来龙去脉,这里我只能凭记忆中周婉玉前后几次讲述的凌乱内容,重新把前因后事拼凑起来加以叙述。

周婉玉在随着家人四处迁移过程中,读书需要到处插班,而且还不是按学期来的。但她人聪明成绩好,有过跳级,还不止一次,所以当中专毕业时候她同学大都过了十八岁,她却毕业后再等两个月才满十七岁——她的具体年龄是直到此刻才告诉他的——她中专毕业这岁数,正是人一生中背叛社会的巅峰,于是毕业后,她拒绝接受家人安排,进家人工作的那个需要到处跑的讨厌单位——我其实记得那个单位叫啥,现在都还在的,但这里确实不方便说——于是她就一个人在成都晃荡,一段时间里甚至闹得和家人都断了联系。

多年后我回头来看,他和她当年能在那么大的年龄差距下居然聊得起来,抛开男女这事不说,客观上还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两人都有极其复杂的性格背景,人生经历也显然不太正常,两人都看出了对方是同类;第二是缘于他显然有严重得不亚于她的叛逆情绪,而她感受到了。实际上,她读那中专也是在对接家人所在的那个单位,如果不去,实在就不好找其他工作。和家人闹翻之后没办法可想,于是她只好从最简单的开始,凌晨去成都火车北站荷花池批发市场进些小玩意儿,然后提个包到城里热闹地方打空摆地摊卖。摸索了一阵,发现学生钱最好赚,于是她到城南那处学校集中的热闹地方摆了一阵。

九眼桥。

周婉玉说,她一直有这个感觉,是以前曾经见过他的,第一面就有。所以她才一直有这么个印象,大致是知道他年龄的,是比她自己小不少,但也没那么夸张。所以当啤大伯里她得知他的实际年龄的时候,她吃惊得连坐都坐不下去了。那既是为了年龄,也是为了那个异常蹊跷的错误印象。

那印象开端就在九眼桥。她说那年那天下午,正是放学时候,她看着一个“小胖男娃娃”划着自行车慢慢过来,叉着脚一只脚蹬地,一只脚蹬人行道街沿,眼睛不停地扫,完全不看人,就只看地上各个地摊的东西。她看着他划过自己的摊没有停留,却在她隔壁摊位停了下来。

隔壁是个旧书摊。周婉玉说,她看见他突然看着地摊上的一本书,眼神死死定住,眼睛开始放光,然后就傻里傻气地笑了。她说这个表情她记得异常清楚,这个表情她从来没有在其他任何人脸上看过,之后也没有。直到2000年2月14日那天晚上,在那个对着电脑用功的男孩脸上,她才再次看到了这个表情。再之后,她又在他脸上看到过好几回。

在啤大伯之前,她就一直很想给他说这个,但一直又怕认错人,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在啤大伯里她终于说出来,又以为他没听到。当时他没有反应,她也就不再说了直接问年龄,问出来对不上,就认为是她自己认错了。

“对对对就是这个样子。”周婉玉竖起手指,对着那目瞪口呆的男孩。

为什么目瞪口呆?因为那男孩,就是在九眼桥的地摊上买过一本书,一本对自己意义极其重大的书。

接下来两人怎么说的,我确实想不起具体经过。总之在咖啡馆里,在姐的牵引下,那男孩稍微回过神来一点,两人就开始对细节,而细节竟然是完全对得上。当时九眼桥上,那男孩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一个男同学;那本书他买了,她也看在眼里,还觉得卖得好贵,又骗了个学生。具体那本书是啥,他当然记得,但她没留意这个,只留意价格比原标价还喊得高,他觉得贵了试着讲了一下;而他也记得那价格和讲价,但书摊旁边的那个一直注视着自己的姐姐,他则完全没有留意,记忆里完全只有书摊和书摊上的那本书。两人甚至连当时他之于书摊的那个角度都对上了,严丝合缝的。如果说记忆中某个眼神可以记错、可以因为年代久远而模糊而迁移到相似的人身上,这所有对上的细节,绝无可能全是巧合。

哪有巧合巧成这样的?概率上不支持嘛。这一切只能说明一件事,两人就是真遇见过的。

只除了一点。

时间。

买书的时间对不上。

在他的生命时间线里,那个时候刚好是1993年,他已经就读成都十二中初一,十二岁多,不到十三。在她的印象里,她也感觉他就是十二、三岁的模样。但按这个递推她的年龄,已经二十二岁,快二十三了。

在她的生命时间线里,那个时候赫然是1987年,她堪堪中专毕业,十六岁多,不到十七。但按这个递推他的年龄,刚刚小学一年级,六岁多。在他的印象里——不需要印象了,六岁连字都特么不认识两个,谈什么买书。

他和她的人生,彼此相对的,有一个六年的时间错位,异常蹊跷。在1987年或1993年,十七岁的她,见过十二岁半的他。

只差五岁不到。

在遇到周婉玉之前,《12猴子》带来的六年时间错位,那男孩一直试图在用自己记错了、感觉偏差之类的自我解释,虽然每次心底深处都知道,这个解释大有问题,解释不通的。而在遇到周婉玉之后,多少年了,在行这篇文字之前,我不仅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周婉玉,也再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时间错位这事。

我反复假设过,周婉玉是不是在那男孩关于这事的叙述中,刻意附和。周婉玉是不是因为自己也喜欢逗趣,所以凭着自己的聪明,引导对方说出来当年放学的细节,再加以附和,觉得好玩。所以当那男孩得知之后、震惊到莫可名状的时候,她反而笑盈盈的不以为意。但我反复想着周婉玉那在肩头的眼神,那厉害的性格,以及在啤大伯里主动提及的九眼桥,最终我认为不是。我认为那女人,是真和那男孩,见过的。他们在2000年那五次相见之前,还有一个无视时间线的,只能解释为命运交错的,见而未见的,第零次相见。

这纠结万分、多少年无解的事,在周婉玉成为文字之后,我反而释然了。她那不以为意,是因为她的认知里有更重要的东西,而她以为她已经把握到了。六年的时间错位,是不是让她最终无法把握的原因,这个也许;在那九眼桥上的第零次两人相见,是不是可以当作他对她的见而未见,这个也可再议;但更厉害的是,或者说更吊诡的是,《12猴子》本身,也在讲一个六年的时间错位,也在讲这错位中的一对男女。

以及一个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的宿命。

这不是小说,我说过的,这是我人生中真正发生过的事情。

现在,在看的人们,你们中聪明的,应该能猜到,为什么我一定会抵死不承认周婉玉的存在了,对吧?至少其中一个原因是为本位面操碎了的心。因为只有这个女人不存在,只有这个人证不存在,才能保证是从他及我这个神经有问题、老毛病频发的记叙者记错事情,才能维持这个世界稳如磐石、严密牢靠、无懈可击的形象,才能让我自我抵抗住这疯狂的世界观:我的这一切,难道是,先验的?这不可能啊!

位面不能有漏洞,程序不能有bug,所以这个女人必须不存在。否则,呵呵。

本文形成初稿是在2019年夏天,在彼时,我本意只是讲出这段男女秘史,根本没有任何意愿,把上面的事情放进文稿里,因为我完全无法理解。六年错位这件事像一桩记忆中无解的无头悬案,多年来每次想起,莫名其妙,困惑不解,乃至毛骨悚然。即便是距离事情发生几十年后,我对那件事还是一片茫然,只能本能地选择回避。初稿的时候,我给自己的解释是,本来这件事也无关痛痒、偏离主题嘛。

但,初稿完成后,这件事始终像一块多出来的石头,在一座完成收工的山水景致之中无论放哪里都显得突兀多余的顽石,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却又一直占着我的手,又大又重扔都扔不掉,不能不安置。因为在起稿之前我承诺过自己,所有记忆中的画面,都必须完整呈现出来,叙述可以技巧,描绘可以渲染,但不可扭曲作伪,也不能任何遗漏。于是,在完成初稿一年之后,我在无数次不断地摩挲和改写文稿中,不断调取过往的记忆,不断审阅脑海里的画面,终于大概有点明白那是怎么回事了。在看的各位请大可放心,从那男孩到我,直男癌死硬理性一以贯之,绝不可能整出鼓吹封建迷信来。但现在还没到展开详解的时候。

因为,我发现,这样的事情,并不止这一件。后面,我都将逐一讲到。

后面的事情后面来,在这里,我们还是把关于周婉玉的事情先说完。在看的大家,你们中悟性好的,应该会问我,那句话拜拜到底是什么,对不对?

来自《12猴子》片尾曲、当年那小男孩唯一听懂的、人生第一次空耳听出的完整英语句子。一句不该是拜拜的、却偏偏在那男孩那里就是这个意思的话。几年后某个叙述者回国,找出那首歌,不需要看歌词也能轻易空耳听懂每一个单词,然后惊讶地发现,当年那小男孩空耳听到的那句话,所包含情绪里的别离意味,竟然真是对的。结合那个电影,那句话,当真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不是有时间错位的事情,本来那男孩应该很顺当就给那女人说了的,那句话。

2000年12月27日,成都玉林南路那家咖啡馆里,就着那时间的问题,那男孩和那女人越说越热烈,越说越熟悉,说着说着话题就越来越远。那女人本来话就多,那男孩的本意也就再没有机会表达出来。

那女人也忘了问他,那句歌词到底是什么。讨论得口干舌燥之余,她问他还喝不喝咖啡,怼他该去补肾,越说越开心。姐究竟是一个女人,她完全在先错后对、终于认对故人的情绪里,忍不住的觉得好笑。也许是她太女人,在复杂的情绪里理性思维缺失;也许是她太聪明,知道不能去想必然答不了的问题,所以她压根儿就没再跟他去探究那蹊跷到可怕的六年时间究竟意味什么。

但她不知道,那里有一些信息是单向的,有一些至关重要的事情她竟不知道、只有他知道的。他不需要她一起探究,看着她的笑容,他就已经想明白了,这要么两人一起神经错乱记忆出错——同时他还必须有一个关于某个电影的六年记忆差池——要么,她就是在1987年,看过一个只有1993年才能出现的,他。

要么,最后的第三种可能:从《12猴子》的记忆到这女人,以及所有关于她的一切,必须都是不存在的。她只是他的一个幽灵。

于是他把那句话压下,那句本不该是拜拜的话。说不说,此时不再重要,告不告别,此刻已经是无可所谓。既然已永无可能再见,于是他一直强撑着自己,一直到她打车离开,一直到独自走向领事馆路,一直走到通往小区那条漆黑的路口处,再也走不动了。

蹲跪,崩溃。

路易阿姆斯特朗沙哑的歌喉声在心中响起,是,《What a wonderful world》,多么美好的一个世界。

漆黑的冬夜下,他突然站起来,他突然转身,他开始对着那个方向说,说拜拜,说了很多遍。

无数声拜拜之间,慢慢的,无法辨听的一句句英语歌声中,那句话慢慢唱了出来。

是,“I love you”。

当时他还不知道,这会让他落下个病根,相当大的毛病。

在看的人们,我知道一定有人会觉得,这也没啥不好说的,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对不对?

不对。

那晚的事情,远超任何人想象的复杂。在看的人们,你们在前面看的时候,绝对绝对无法设想。

时间的差错,只是两人间看似毫不重要、细究起来极为蹊跷的两件事情中的第一件。你们有谁怀疑过,当时那个小神经病,在生平第一次一个心动的女人靠在自己肩头时,为什么会又想到写东西上面去?

我知道,如果我不提,你们又是没有一个人会注意过这个细节,我说对没有?

这才是至关重要的节点,整个事情中,最最重要的那一刻。

最后一次返场,让我们再次回到2000年11月27日,她在他肩头前后的那段时间。

通宝推: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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