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王佳佳法官事件对体制的一点现实影响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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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里的青年往墙上涂鸦,于是引出两个法官不同的判决。这里,涂鸦到底是涂的什么?没说。第一个法官按破坏公物罪判,不涉及涂鸦内容。第二个法官按寻衅滋事,那应该跟涂鸦内容有关。罗翔没说内容,估计内容确实有违碍之处,如果只是如国外所常见的墙上涂鸦,很难扯上寻衅滋事。这样看,第一个法官其实是避开内容违碍之处,按比较轻的罪来判。但是涉案者不服,把5千损失降到44千8,于是第二个法官干脆就按违碍的内容判。求锤得锤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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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3 层
🙂诈骗按次数算 2 Swell 字169 2024-09-03 10:26:45
🙂罗翔教授说过:不要“学法律学到没人性!” 8 俺老孫 字617 2024-08-28 23:32:24
🙂学法律学到没人性可能才是常态 3 randomc 字428 2024-09-03 01:50:53
🙂【商榷】简化的叙事里可能有猫腻
🙂那如果说 11 121gdi 字730 2024-09-01 05:04:33
🙂特别感谢河友最后的|画龙点睛在,让自己得到启发和帮助。一句话 GWA 字86 2024-09-02 17:46:11
🙂很高兴能得到你的肯定,不过 121gdi 字203 2024-09-03 05:23:06
🙂上面帖子里的例子都是罗翔举的,你是用反驳我来质疑罗翔教授么? 俺老孫 字0 2024-09-02 01: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