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王佳佳法官事件对体制的一点现实影响 -- 大胖子
共:💬222 🌺875 🌵36
符合自动投案的第三种情况,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就是自首的法定要求。就是接到警察电话,主动到案,都算,因为这属于“能逃而不逃”,有归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
当然这只是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并不是必须减轻。如何适用于减轻,则需要有其他因素了。包括取得死者家属谅解,给予赔偿,本地区类似判决有适用减轻的情节等等。
听说过一个自首的极端情况,某故意杀人犯杀人后跑了,结果警察部署抓捕,他在警察赶到前进入了离得最近的一个派出所,直接说投案。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3 层
🙂闯红灯和逃逸的是行人 1 小科 字128 2024-09-04 04:35:51
🙂我说的是周某。。。 1 121gdi 字147 2024-09-04 07:22:49
🙂没复制万,后文如下 3 雪夜弓刀 字492 2024-09-04 03:38:17
🙂这当然算自首了
🙂算的,接到电话主动去找警察一直都算自首 5 121gdi 字2815 2024-09-04 07:48:35
🙂挑你个刺 3 寄意寒星 字1562 2024-09-04 09:35:42
🙂你是对的,是我记差了。 121gdi 字169 2024-09-04 11:20:36
🙂你这是想说啥,卡车小车都简单赔偿一点就更完美了,不赔 真离 字152 2024-09-03 19: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