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宁夏固原派出所工作人员殴打学生”说起 -- 自以为是
举个例子,我走在人行道上会有警察来抓我吗?不会,因为按照交通法规,行人走在人行道上,这个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我无视交规,直接走到马路正中央机动车道上,或者过十字路口直接闯红灯,那就会受到交警的口头警告和罚款,态度不好的甚至可能会被拘留。但是交警对我的惩戒是针对我具体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不是否定我的为人。
同样道理,派出所的王所长接警后找到实施霸凌的不良少年,然后对他拳脚相加,这个行为违法吗?起码违反了警务人员的纪律条例,所以受到相应处罚也是应该的,但由此能不能得出王所长不是好人甚至是个恶警?显然也不是。因为纪律条例处罚的王所长打人的行为,而不是他的为人甚至从警的初心。实际上大多数人都基于朴素的正义感和道德观,认为王所长的行为带有“见义勇为、除暴安良”的性质,从而认可他的为人。所以处罚王所长和给王所长送锦旗,这两个行为本质不矛盾,无非是从不同角度和立场看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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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开会也 1 淡淡忧伤 字272 2024-11-27 05:21:53
🙂纯粹是傻逼言论 6 xx28 字206 2024-11-27 04:50:56
🙂法律从来不保护任何人 14 randomc 字485 2024-11-27 03:35:52
🙂我认为法律惩罚的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行为。
🙂看看警察题材的电影 1 bigv 字249 2024-11-27 01:45:06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4 梓童 字160 2024-11-27 01:30:52
🙂针对未成年人的反欺凌的法律缺位 3 思想的行者 字121 2024-11-26 22:42:02
🙂不是法律缺失,是坏人当道 2 xx28 字408 2024-11-27 04: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