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精神损害赔偿的事情一定要慎重。我之前的帖子也说过:
我认为中国在这个方面立法和执法都是滞后的。欧美那种天价精神损失赔偿费固然不可取,但是完全忽视精神损失赔偿也失于人文关怀。怎么去界定合适的精神损失赔偿是法律界应该考虑的事,而不是天天把“废死”和“保护未成年罪犯”放在嘴边。
我的建议是在量化的前提下,给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举个例子。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可以比照伤残鉴定的级别,如果达到七级,不够六级,那就拿六级的伤残补助金额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标的。如果连十级都够不上,那就拿十级的伤残补助金额做标的。如果受伤者自己无责,法官最高可以判100%,如果受伤者也有责任,法官可以按照责任大小判一定的比例。此外,还可以考虑实际受伤的程度等等。
我对于法律是外行,可能考虑问题不周。但是我认为这是一个促进法律公平性的方向。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5 层
🙂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要慎重 8 闻百里 字475 2025-01-12 21:19:23
🙂同意你的看法
🙂根本没限制,就是王佳佳这类法官倾向于利益和权力体,嘿嘿嘿 1 真离 字232 2025-01-12 21:53:17
🙂官字两把口 2 审度 字781 2025-01-12 19:54:20
🙂好吧,我承认我跟不上你的思路 2 唐家山 字605 2025-01-12 20:35:46
🙂还是官字两把口 4 审度 字1696 2025-01-12 22: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