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共:💬582 🌺2518 🌵147新 💬94 🌺12 待认可2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你混淆了事故发生责任跟损失赔偿责任两个概念

9.18海口汽车驾驶员不是你所说的简单违反交规,而是穿拖鞋属于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的行为,跟开车中打电话、喝酒、疲劳驾驶一样,对行车安全有影响。事故发生时车辆转弯,必然要踩制动减速慢行,穿拖鞋无法以脚跟为支点控制刹车、加油力度,属于对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的行为。所以这个事故中判驾驶员负次要责任没问题。

点看全图

而如果驾驶员是正常直线行驶,路边直接冲出一个人横穿马路,那驾驶员是无责任的。现实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交通肇事案例。交警只会对驾驶员的违章行为罚款扣分。

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一般不会对车辆安全有影响,出现事故一般是不会承担事故责任的。

而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跟上面说的事故发生责任是两回事。比如车辆驾驶员无责任,行人负全责,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车辆驾驶员也是要承担的,这个数额是不超过10%,而不是审度说的至少10%。

所以这里的赔偿责任就跟系安全带有关系了。比如一起交通事故,出租车跟一辆车相撞,出租车辆驾驶员无责任,但因为车上乘客因为没系安全带受伤了,那人身伤害的损失未系安全带的乘客是要自己担负一部分赔付责任的,因为人员的伤害跟不系安全带可以产生因果关系。如果出租车驾驶员提醒了,而乘客未听,那么这部分费用乘客全负担,如果驾驶员未提醒,则双方共同承担。

搞清楚了这些,你的那几个问题都很容易判断了。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