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驴总跟我们大伙聊聊十六大吧? -- 使用尽量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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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的任命机制是特别设计成大法官不需要直接对选民负责,甚至也不需要对任命自己的总统负责。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防止暴民统治非常关键。但是这一套机制同时也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拿来作行政机制恐怕是不行的。每一项行政决策和公民的利益直接相关,作决策的人不直接(选举产生)或者不经常(定期改选)对选民负责的话,很快就会出现严重的滥用权力。
美国最高法院的形象比较稳健,除了老兄说的大法官们观点分布比较均匀以外,主要的原因实际上是最高法院本身的权力非常有限--她只有司法审查权,而且基本原则是“不告诉,不受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人呈案要求审理的话,大法官们是不能主动发表意见的(连个人意见也要慎重,象John Roberts那样“打死我也不说”不是没有道理的)。这点就和行政分支有本质区别,行政决策都是主动决策,如果九常委不需对选民负责,无所顾忌地任意进行决策,靠九人投票内部制衡是远远不够的。
至于最高法院是否总能顺应历史潮流,嘿嘿,那可就未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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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兄 无斋主人 字512 2005-10-10 10:58:24
还有一种选择,就是不指望任何天纵英明的核心,不管是民选的还是指定的 2 林小筑 字1048 2005-10-12 12:52:04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个人以为 龙驹坝 字150 2005-10-12 17:54:10
行政机制这样恐怕不行
寡头政治是一种变相的独裁 无斋主人 字64 2005-10-12 1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