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国民党政府出卖外蒙古经过 -- 大费
其中有些过程刚开始是没有闹清楚.
中国1950年与蒙古签署了“中蒙友好协议”的时候,那个国民政府和苏联的中苏条约作废了没有?
看来那个中苏条约那会儿还是有效的,好像后来(“中蒙友好协议”的两年后)也只是指责苏联不履约。
确实没有做废, 但是新政府当时是声称对于前朝签订的条约一律不予以承认的,所谓站起来了就依据于此,中共完全可以不承认国民政府这些条约,从而在法理上保有中国对外蒙的主权。
“后来苏联违约, 台湾到联合国申诉, 胜诉, 联合国不承认蒙古的独立"是什么时候?为什么苏联不否决呢?
敢情那会儿“联合国”一边派兵和社会主义大家庭开掐,一边说对方的老大当年违约F。而且看来“联合国不承认蒙古的独立”好像也只是谣言
联合国当时是在开掐, 不过双方还是承认其权威的, 否则新中国就不必哭着喊着要加入联合国了。 联合国虽然没有明确说不承认蒙古的独立,但是断定苏联的违约, 给了对方推翻原来承诺的借口不是?
由此看来这件事儿也不太复杂。据俺这俗人的俗想法,大概就是一家公司的CEO签了个破合同,下一任CEO没法子,也只好履行,然后那位下岗的CEO就在街上喊那合同不算。
现在有人说是那个新CEO让合同“正名和合法化的”,和老CEO对此该负同样的责任。是这意思吧?
前任CEO签这个合同, 何尝不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 被人威胁不过才签的呢? 后任CEO是同前任打过一架上台的,上台伊始就声称不承认前任CEO签署的一切合同的, 如果有本事和实力,自然应该不承认这个不利于国家的合同才是。
现在看来, 法律上后任CEO的责任当然是要小些。但后任CEO那么乐垫垫地和对方签约, 而且还帮对方突破前任CEO千万百计设置的最后障碍 (当时台湾阻止外蒙加入联合国), 不能说一点责任都没有; 前任CEO心情沉重不得不签约的时候,后任CEO在一边欢呼较好,也不能说是有点儿胳膊肘朝外拐, 您说是吧?
您要这么说, 那就没得讨论的余地了。
其实我一开始就说啦, 蒙古的失去, 在两个政府来说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您说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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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 fine,how are you ? 副将 字0 2005-11-26 22:40:42
此文真实性值得怀疑 2 【子衿】 字1236 2005-11-09 22:24:28
😭【注意】现在俺是有点儿明白了 1 landlord 字898 2005-11-10 09:15:31
呵呵, 这么说吧
法理依据? jsj97 字980 2005-11-10 21:28:24
😉您这段话里的“外蒙”,换成当时的“美国在华权益”,也一样说得通。 有点搞笑 字1228 2005-11-10 23:36:45
当然不一样 jsj97 字300 2005-11-11 01:01:31
当时美国的在华权益,不也是一种既成事实么? 有点搞笑 字594 2005-11-11 01: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