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 两份《中苏条约》之比较 -- 邪恶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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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只转了《中华民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友好同盟条约》。当时讨论的焦点是民国政府在蒙古独立一事中的责任。为了说明民国政府对蒙古独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地转发那条约。这次一并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为了回应下贴(链接出处)。
作者:中国农民
标题:刚好看过民国政府和人民政府所签的条约
区别还是比较大的:
1、民国政府与苏联的条约是苏联承认中国是蒙古的宗主国,中国允许50年后就独立问题蒙古举行全民公决。而人民政府与苏联的条约则是承认蒙古为独立国家。
2、民国政府与苏联的条约承认松骨风地区、江东六十四屯以及图门江入海口是中国领土。而人民政府与苏联的条约则将以上领土全部奉送。丧失了在日本海直接前出日本的战略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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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两份《中苏条约》之比较 3 邪恶博士 字14844 2005-11-27 19:26:26
说明一下转贴目的
但这也只是证明了这件事上轮子宣称的GCD承担主要责任 有点搞笑 字175 2005-11-27 21:43:01
刚想动手,博士却以抢了先。那只能画一下了。 1 赫然 字0 2005-11-27 20: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