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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关于民主的若干问题 -- 高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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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关于民主我的一点小小看法

因为本人的文笔实在不是很好,对于民主这个深刻话题认识也有限,实在不好意思另开新帖,就跟在高爷爷后面说说吧。

通过我最近的观察发现,城市中最早“学会民主”的很可能是一群称之为“业主”的人。

更确切地说,他们应该是最早领会“西方民主”或者说“资本主义民主”的人。

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虽然在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但是已经承认房屋的私有地位(虽然目前还不是完全承认,但应该只是时间问题)。所以,住房,这种特殊的商品,在销售之后产生的利益纠纷,深刻的教育了所有的业主们。

在国内,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房屋的建设总是存在着各种猫腻,开发商在“欺骗”了顾客之后一走了之,而物业又总是与开发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此由开发商造成的问题,造成了业主们与物业的矛盾。在业主与物业的“斗争”中,以及在业主之间的利益冲突中,业主们逐渐学会了使用规则,平衡各方利益,自发建立“业主委员会”(其实不完全是自发,算是根据法律规定而成立吧),但是其中的选举过程,以及程序确实自发“创造”的。(注:这里的“业委会”和以前的“居委会”大不相同。“居委会”虽说“标称”是“群众自治组织”,其实际仍相当于一个小小的政府部门,所谓“别拿村长不当干部”,按照行政规划,“村委会”与“居委会”应为“群众自治组织”,村长与居委会主任,不该是吃皇粮的人,但是事实上其行为仍以“国家公务员”自居。办事方式也与政府部门有相似之处,包括选举等程序在内,往往不能公开,居民与居委会关系并不紧密。而业委会则不同,它并非法律规定必设机构,但是由于国内现状,住宅小区中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的矛盾法律规定只有业委会有主体资格,所以业主为了自身利益,完全自发的组建业委会。而这中间政府没有任何形式的帮助。恰恰是这种政府的不作为,造成了业主们完全自主的探索,没有政府的影响,根据市场规律,反倒更加公开公正)。

为了公平和维护各方利益,在这中间出现了许多“专家”,有许多学者、作家参与其中,思考问题的解决之道,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至于民主,那是建立在规则之上的,而规则的制定,就是要平衡个体与集体的利益。(记得其中采访一个“业委会”主席,其间就谈到“囚徒困境”)。

通过这些“斗争”,总结经验,学习“自治”,通过合同、契约,规范各方行为。并且在一些小区中,还谈到了关于“业委会”权力机构的组成如何合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平衡等问题。

从另一个角度讲,这看上去似乎是一场革命(而且在某些地方是一场流血的革命,从中大家都得到了许多经验教训,而作为亲身参与其中的所有业主,是受教育最深的)。似乎开发商(/物业)与业主(/业委会)的矛盾,就如同专制与民主的矛盾,在与专制的斗争中,既要服从专制的统治,又要争取自己的利益。完全符合中国的国情,简直是一场“自下而上”的革命(但是又没有破坏大局的稳定)。

适合中国的民主,还是要由中国人自己创造。

才疏学浅,文字不通,见谅见谅~~

关键词(Tags): #民主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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