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阿以冲突第一枪——生命岭与生命岭之战 -- 【子衿】
我想关于阿以冲突的来龙去脉大家争执的也差不多了,我们就现在争论的问题来看,阿以冲突的不但复杂而且牵连甚广.如果没有自己的基本立场,我看谁对谁错多少年也争论不清楚的.就个人而说,阿以双方都有自己可以理解的原因,但是同样都有被人反感的行为,所以我就选了从中国利用出发的角度,这个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就当前的阿以冲突,我坚持的是以联合国有关决议的基础来判断.以色列不承认巴勒斯坦国,分割与侵占阿拉伯国家的被占领土事实就在那里,这里以色列不占理.至于以色列为什么这样做,和他占不占了法理没有太大关系.中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由于中国在联合国的有利位置,所以我承认联合国对阿以有关问题决议的合法地位.这里我不粉饰,联合国是大国利益角逐工具的地位,所以承认联合国对阿以有关问题决议的合法地位是因为这个对中国有利,并不是我承认大国慷阿拉伯人之慨解决犹太人问题的合理性.
在西方法律里有一条叫善意获得的制度,这个就是说,通过交换获得动产的一方并不知道转移财产的一方并无动产处置权,改动产所有权归属善意获得该动产的一方.不过,这个善意获得不适用于不动产.这个就是,我认为在哪怕以定居人数来决定以色列在巴勒斯坦立国合理的基础上来看以色列立国,以色列都有理亏的地方.
由于联合国既是一个大国角逐的场所,也是一个相互妥协的所在.要解决阿以今天的冲突,谈谁占理多谁理亏多,对解决问题并无实际意义.所以从中国利益来看,沙特的有关以色列退还1967年后侵占阿拉伯领土的提案,实际是符合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也是为大多数联合国成员国所接受的,对于中国来说这个点也是能在阿以之间寻找平衡的一个点.在我们无能力介入中东问题的情况下,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后唯一可以接受的点.最终要实现,需要阿以双方的努力与诚意.但是很显然,今天冲突的双方努力与诚意远远不够.
最后,我在阿以问题里始终如一的反对的是以<圣经>为合法依据来为以色列立国解说,这样对于中国的长久利益尤其是中国众多的领土问题争端是危险的.第二我也对原住民自然继承土地所有权说有保留意见.在我看来这个原住民自然继承土地所有权只因限于一个国家之中,而对于国家和国家之间则要看具体情况.这个也是出于对中国实际问题尤其是包括台湾问题在内的一系列的领土问题的考虑.最后,对于阿以冲突的解决,我依旧从中国利益的观点出发,认为通过协商也彼此妥协解决问题最合适.否则一旦获得大国(这里几乎专指美国)支持,就可以为所欲为的胡来的先例一开,对解决中国周边国家冲突与中国统一问题都是莫大的威胁,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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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说一下,强调一下观点 11 柴皇荣世 字2046 2006-08-13 15:39:34
🙂刚写了锡安运动的历史呵呵 3 葡萄 字0 2006-08-15 04:49:41
🙂想当年以色列的国父国母们 柴皇荣世 字430 2006-08-17 13: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