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敌后游击 摩擦 王泰恭(一) -- 王外马甲
你说的“二五减租”是1927年7月南京政府发布的,还是1951年5月在台湾实行的那个?这种提法肯定是在26年以前出现的。
73%是你说的,一般说二五减租是不管原来地租水平如何,一律以50%为基础计算,实际上就是说实际地租水平不低于50%,对不对?这种现象合理吗?
小高庄那个例子,地主家有17人,250亩地,人均14.7亩,是村人均数的6倍。这种计算法就好像说盖茨家的人均财产是我和他两家的人均财产的两倍略少一点,这种比较有意义吗?村人均为14.7/6=2.45亩,但实际上除地主外其他人每人占地72/114=0.6亩(总觉得数字有问题,村里的农民男女老少加起来有114人,这里有多少劳力,可以耕作322亩地?),地主家人均占地是其他人的23倍。还有,那个时候如果一亩地单产360斤似乎应该算高产地,一个村子里有没有可能80%以上的地都是高产地?孔地主收租是按实际产量*83%还是按固定数量300斤/亩?
不知道是不是您觉得大家的问题太低级:为什么在那样的大灾荒中,只要40石小米的小小投资,就能收获大把粮草,民心,大批劳力、兵源,这么好的买卖,却只有共产党去做呢?既然别人都不去做,有人做了,救了大批在死亡线上挣扎的百姓,事后自己也得到了好处,不知道这种“投资”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地方?难道比那些见死不救的更可恶?
如果说共产党“在内战中博爱解放区所控置的(估计)不到2万户中有4409人参军”算是横征暴敛,或者邀买人心大有成效,那么某势力同一时期内“在一年的反攻倒算中,城周围的刑场共处决3000余人”——这3000余人有多少是那不到2万户里的?——又算什么呢?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5 层
🙂呵呵 1 突突 字1091 2006-11-03 23:25:51
🙂【原创】和司徒卡兄商榷 3 片帆洗海 字4338 2006-11-03 11:38:14
🙂如果你认为70%以上的地租合理,那我认为这种做法再合理不 1 大洋芋 字342 2006-11-03 08:36:37
🙂能不能说的明确一点?
🙂哈哈哈哈,这个说法俺稀罕 肥肥烤猪 字217 2006-11-04 06:08:07
🙂农民的命不值钱 5 evilpanda 字268 2006-11-02 08:08:27
🙂好资料,谢了 1 evilpanda 字454 2006-11-02 07:12:06
🙂这个心态早不新鲜了,某网站不是说抗日阵亡的ccp干部是 rul 字48 2006-11-02 19: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