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敌后游击 摩擦 王泰恭(一) -- 王外马甲
43年8月10日,久旱的滑县终于下了一场透雨,灾情得到了缓解。亟待恢复生产的时候,却缺乏劳动力(当地有逃荒习惯),于是冀南、鲁西(当地没逃荒习惯)的八路军部队就纷纷开进豫北,直到44年1月杨得志带冀鲁豫主力开赴陕北之前,这一带总有许多八路在种地。这也给共产党建设地方组织、发动群众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文化积淀深厚的滑县,要迅速唤起群众的政治热情、改变老百姓的传统观念,是件十分棘手的事。总有人认为:共产党的办法就是先派个穷人诉苦、再选个地主枪毙,把群众“逼上梁山”就行了……说这话的人多半没和农民打过交道。这样做只能逼得人互相打起来,岂能“逼”成一条心?老百姓是那么好忽悠的么?
滑县群众工作,是由四地委组织部长赵紫阳和“抗联”组织部长纪登奎负责的。他俩带着几十个学生分散进到各个村,白天帮干活晚上拉家常还教小孩子识字,吃饭交粮住宿给钱说话客客气气。老百姓觉得这帮读书人虽然农活不拿手家务不熟悉不知道是来干什么的,但看上去都是懂道理的好人,于是相处得不错,他们管大赵部长叫“先生”、管小纪部长叫“通讯员”,没觉得他们是当官的。
过了些日子,逃荒的人们陆续回来了,村里遇到了问题。
大灾荒中,有的灾民为了求生将土地以很低的价格典卖给了地主、将妻子儿女卖给了别人,这种土地变动和人口买卖显然不正常也不公平,可遇到这种事,本宗本族的人也扯不清楚。灾荒解除后,纠纷日益增多,族长乡绅们不肯出头(他们自己就是受益方),老百姓于是就想起那帮懂道理的读书人。
大赵部长小纪部长早已把情况摸清楚,他们把“吃亏人”召集起来商量:这事要齐心,大伙一起去讲道理才行。大家当然说:好好好,一切听你们的。
于是提出章程,大致是:在灾荒中买卖的土地,高(富)阶层的准许低(穷)阶层的赎回,同阶层的可赎回一半,赎回价格按原典卖价;因灾荒出卖自己的儿女的,买卖关系无效,准卖主领回(卖主付一点赡养费);因灾荒丈夫出卖其妻(或被婆家或娘家卖出),其去留由妇女自择,买时所付之款粮改为借贷关系,由卖主按原数偿还;妇女以灾荒为借口擅自离开家庭另找他人结婚,准原夫起诉,以破坏婚姻治罪。
这章程里里外外都显得有水平,地主富农也没啥好说的。若是有人扯皮耍赖,大赵小纪把眼睛一瞪:我是代表政府在给你讲话!手下学生、穷人“苦主”们一拥而上,七嘴八舌一顿臭骂,什么族长大户都不在话下,事情立刻办妥。
这种买卖中“得益”的一方多少有些显得缺德,所以现在被推翻也不好发作。这可是低阶层对高阶层的一次大胜利,贫农中农终于发现乡绅们也是可以战胜的、发现身边的这帮小青年是可以依赖的,于是,传统的宗族威严也就被撕开了一个缺口。
年青干部趁热打铁,接下来就向群众宣传共产党的主张。穷人们心想:土地是小纪部长帮忙要回来的,老婆孩子是大赵部长帮忙夺回来的,人家开场子上课,总不好意思不去捧场吧。于是男人去听女人也去,大人孩子都知道“八路军是人民的队伍”、“咱们要团结起来,抗战到底”。小媳妇们也学会唱歌了:
中国妇女们,真是封建的很,天天在家里,不让她出大门;
丈夫打又骂,婆母好狠的心,拿着儿媳妇,就当那外来人;
来了八路军,解救受苦的人,咱枪口对外,赶走那小日本……。
这么七整八整的,地主老财不高兴了:穷人们成天聚在一块,佃雇农见了他们也不象原来那么害怕,这样下去可不妙。于是就联络会道门,赶走这帮读书人。红枪会立刻按捺不住地杀将出来。早先,在农村组织“开会”是他们的专利,现在老百姓都跟着共产党学唱歌了,再没人看他们烧香跳大神,实在不爽。
红枪会冲进岳营村砸场子,纪登奎早有准备,他一边疏散群众,一边和会门头子讲道理。到最后撩下一句话:“你们不听劝阻、破坏团结,一定没有好下场”,红枪会的把手一叉:“我有神功我怕谁?”。
一个时辰之后,骑兵团赶到岳营。红枪会神兵手持各类武器应战,法师运气念符:“蹬金鞋,掌金花,戴金盔,穿金甲——金神老父快来到!”。刘大爷他们早就见过这玩意,随便打几个点射,跑在前面的神兵就倒了,后面吓得全站住。
仙法不灵?再念!“杀不进,打不进——观音老母来保命……”,八路又开几枪,直接把大法师从神坛架子上打得掉了下来,神兵们立马转身全跑光了,从此再也不敢来惹事。
纪登奎带队回到村里,全村富人穷人都刮目相看——这读书人,还是个武的呢!
这以后,老百姓不叫他们“先生”了,改称“干部”。
这段,王君谈到了倒地运动.这是一个有趣的题目.事实上倒地运动是国民政府的政策,因应豫境大灾,豪绅往往低价占地,这样灾民灾后返乡就有问题了.所以河南省政府特别制定逻地办法.但是执行上遇到困难.执行上,若是豪绅低价占地,迫使豪绅接受原价还地,这也就罢了.但是实际状况千奇百变,比如,有豪绅弃地出外逃荒,而当地小农(大陆称中农)乘机买地的,那这些中农有商业头脑的中农,他们的投资,就得在灾后泡汤,利益返还大户.这返还就有问题,大户弃的是荒地,中农还的是良田,那这法令在保护谁?
也有投机者,他们对没还乡在外流浪的灾民低价买到授权,再回乡利用倒地图利.举例,甲,乙君有田半顷,大灾田贱价卖于某丙,甲,乙,逃难到重庆,沦落街头,无钱返回老家.河南省府颁令之后,商人丁相中甲,乙的土地.为了向丙”倒地”,丁乃派人到重庆找到状况悲惨的甲,乙,以低价买其署名之数据(土地转让登记,个人申请书),言明由丁代其”倒地”,地归某丁.那么,政府的倒地究竟便宜了谁?是灾民甲,乙,还是奸商丁?
为什么河南省政府没有强制推动倒地呢?因为实际状况太复杂了.读过Hayek?政府的介入往往落后于自由市场信息之后,如倒地运动这种以强制力低价购地的政策,就会有无限复杂的问题.所以省府没有推行.共党学去了,共党的土改一向不做细致研究,而以激发陌生地区贫民对共党政权之向心力为主要目的,不管倒地便宜的是谁,只要得利者能死心踏地,叫他们干部即可.所以一个需再三审究的政策,就被仓促推出.
这是共产党治下连续悲剧的一个深刻渊源.到了大陆易手,共党气势比天高的时候,他们更不愿作细致研究.从毛泽东发令公社化,到第一个公社,不到一个月!如此大事,相应研究,考察只在数日内完成,能不酿成巨灾?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3 层
🙂【文摘】獨家專訪:1942年河南大饑荒同樣慘烈 突突 字7732 2006-11-05 02:24:17
🙂司徒君,你的手法太蹩脚,当场戳穿。 2 十八亩段 字1207 2006-11-05 02:02:33
🙂司马兄弟, 引用请用"引用"功能 黑色午夜 字148 2006-11-05 01:04:52
🙂reply 2
🙂reply 1 片帆洗海 字1331 2006-11-05 07:05:42
😁嗯,说得很清楚是“高”阶层准许“低“阶层赎回 突突 字14 2006-11-05 09:56:06
🙂灾年低价收购别人妻女或者土地 1 今生不再 字352 2006-11-05 05:10:29
🙂司徒卡老兄倒是越来越让我体会到马前卒的一句话了 电子赵括 字32 2006-11-05 1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