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致吕克、苹果等前辈 -- 木头
一
虽然警方声称手上握有100多件物证,但是,洛杉矶警察局化验室一反常规,故意刁难拖延,不让身为辨方专家证人的李昌钰去化验,也不让他去现场勘查。
之后,李昌钰终于到了邦迪街的案发现场。美国刑事界都知道李昌钰善于在现场使用化学药物来辨认型态证据,但是洛杉矶警察不允许李昌钰在现场使用任何化学药物来检验。现场的物证大多被收起来了,只剩下一些脚印和血迹,束手缚脚,使李昌钰很难进行任何检验工作。最后经过多番交涉,随同警员只同意在一个纹路是平行线的半个鞋印上作检验。当李博士用棉花棒沾上少许试剂涂在鞋印上的纹路上时,棉花棒瞬间转为蓝色,于是他断定这是沾有血迹的鞋印。
当李博士到了警察局的化验室来检验警方所搜集的证据时,化验室的职员故意给他一台陈旧不堪的显微镜,根本无法对焦。这个美国西部最具规模的刑事化验室竟一反常规,故意刁难,将职业道德抛在一边,令李昌钰十分生气,当面向化验室主任抗议。但是抗议也无效,化验室依旧千方百计地刁难。
洛杉矶警察局刁难李博士的事实,也被贝里.谢克利用,在交叉询问时提起,相信更加加深了陪审团对检方公正性的怀疑。
李昌钰曾协助洛杉矶警方处理过多宗大案,认识警察局、化验室和检察官办公室的许多人士,但是自从他成为辛普森的辩方专家后,就变成洛杉矶警方调查的对象。他们打电话到台湾,声称由于李昌钰在申请一份重要的政府工作,他们需要进行职前背景调查,只为了找出一些蛛丝马迹以打击他的信用。他们派出刑警,整天跟踪李昌钰。
二
李博士身家清白,所以能够坚持到出庭,但是辩方的许多重要专家证人因为警方的调查而不愿继续下去。辩护律师团曾邀请一位诺贝尔奖得主来替辛普森作证,但是警方调查发现他有一年到法国去参加国际会议时,曾经到过当地的裸体海滩,检方扬言要公布这个八卦。此外,有多位辩方证人在纳税方面不尽详实,检方就威胁要向国税局检举。
三
辩方在干扰检方工作上也不差,他们一开始就设立了一条免费热线电话,欢迎任何线索,结果许多无聊人士不断打电话,编造出一大堆故事,辩方就不断地将这些“线索”丢给警察及检方来处理。警方为了应付这些“线索”,不得不派出几百名警察参与此案。
四
由于死者是刀伤致死的,警方调查发现辛普森在案发前的两个多月前曾到当地购买过一把猎刀,而死者的伤口很可能与这把刀的刀痕记录相符。为此,警方在辛普森的住宅附近、洛杉矶国际机场、芝加哥奥海国际机场、辛普森所乘坐过的飞机以及他在芝加 哥下榻的旅馆等地展开地毯式的搜索,但是都没有找到凶器。后来,辩方向法官提交了一个神秘的大信封。外界都猜测这把刀很可能就是凶器,因为美国法律规定,律师可以替其客户辩护,但是不能协助被告隐藏或毁灭证据。
这个神秘的大信封引起外界的很大关注,大家都想知道里面是不是凶器。主审法官将这个神秘的信封交给了一位退休法官来保管,不允许任何人拆封。
当李昌钰获得检辩双方委任检验这个神秘的信封时,他一打开信封,发现里面果然是与警方正在寻找的刀具类型相同的刀子。我在刀刃上检验血迹时,刀刃上没有任何反应,这表示刀刃并没有沾过血,如果这把刀曾涉及过血案,纵使清洗过,刀刃在接触到试剂时仍会有反应,也就是说,这把刀与凶案无关。
五
媒体都认为辛普森是否会被定罪就要看李昌钰的证词,把他当成辩方的最重要证人,李博士每天都收到两百多个请求采访的电话。美国三大电视网也纷纷打破传统的方式,给他一个“开放式邀请”,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让他选择自己喜爱的时段和节目来接受访问。虽然李博士全都谢绝了,但是记者们却不甘心,总会想方设法采访,有时候一些女记者甚至一直跟随着李博士进入洗手间。
有一次,李博士应邀到康州瓦林福的扶轮社去演讲,在发问时间有一位会员问他:“O•J•最大的儿子杰生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李博士回答说:“洛杉矶警察局在侦查这一案件时最致命的弱点是过早咬定O•J•是惟一的凶手,警察在处理重大的刑事案件时,任何人都可能是凶手。”
谁知道,第二天康州的一家英文报纸竟刊出一条头条新闻:“李博士认为O•J•的儿子杰生是凶手。”害得李昌钰不得不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
六
在交叉询问期间,一位辩护律师(可能就是贝里.谢克)拿着一个中国菜盒子,里面是一些幸运签语饼,在法庭外四处分发,趾高气扬地说,“今天我们要hang fung (一语双关,一意是‘绞死方氏’,另一意是附近中餐馆名称)。”
这虽然是一个玩笑,但是他是利用中国餐馆来嘲笑华裔的专家证人方先生。许多侨胞看到这位辩护律师公开嘲笑华人的新闻后,都很气愤,当地的华人律师公会第二天即在法庭外举牌示威抗议。当李博士得知这位辩护律师这种不当的行为后,也很气愤地打电话给他,向他表示:“我们可以质疑方先生检验不当,但是绝对不能拿他的肤色嘲笑他,我以身为华裔而自豪,我绝对不能容忍侮辱我的同胞的行为,如果辩护律师团这样交叉询问,我马上就退出辩护团。”
这位律师马上道歉,并表示这是无心之过,也不知道大家对这一玩笑会有如此大的反感。不久,他在电视上公开对华人社会道歉。
七
检辩双方为了能否让福尔曼出庭作证而互不相让。在法官办公室讨论的时候,控方副检察官道尔顿和辨方首席律师柯克兰之间还爆发了一场不可调和的冲突。当时柯克兰对与案件有关的种族主义舆论和倾向非常愤怒,而道尔顿误以为柯克兰是在说他是个种族主义者——有意思的是,这两位老兄都是黑人。
而后,检辩双方为了是否让陪审员听到福尔曼的录音带而互不相让。福尔曼除歧视黑人外,他也严重的歧视犹太人和妇女。他曾在不同的场合以歧视的口气骂过洛杉矶警察局内部的女性同事,其中包括法官伊藤的太太。伊藤太太是警察局内职位最高的女性警官,福尔曼以歧视性的语气骂过她,本来与此案无关,但是检方害怕伊藤法官因对福尔曼不满而会让福尔曼的录音带成为证据,而以伊藤法官继续审理下去将会有利益冲突为由,要求更换法官。但是,另一位法官裁定,伊藤并没有利益冲突,可以继续主持审理。
八
在这宗案件结束后,控方的首席检察官克拉克女士将办案经过写成一本书,然后改行做电视节目主持人。她多次邀请李昌钰上她的节目。在节目中,克拉克问李博士:
“既然您承认在案发现场的血迹经DNA检验是辛普森的,但是您为何仍帮辛普森作证?”她单刀直入地问道。
李博士就用比喻的方式跟她说,“我今天坐在这里接受访问,假设在访问中,您那美丽的头发不知何故沾到我的裤子上,回家后,我太太发现了我裤子上有头发,拿到化验室去鉴定DNA,结果证实是您的头发。然后她就查问我今天跟您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责问我为何您的头发会跑到我的裤子上来。啊哈,我就有大麻烦了!但是,天知,地知,您知,我知,我们没有做任何不轨的事情。因此,即使DNA检验结果证明了某根毛发或某些血迹是某人的,也不能直接证明这个人就做了这些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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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福尔曼的结局。 轻罗曼影 字135 2006-12-03 03:47:54
🙂上述法庭裁定他无罪 bos 字2356 2006-12-04 10:59:12
🙂好文章 【子衿】 字18 2006-12-03 00:47:21
🙂【文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16--花絮,补遗
🙂【文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15--最后陈述,疑点 3 木头 字4730 2006-12-03 00:06:06
🙂【文摘】辛普森案审判细节14--举世闻名的皮手套 5 木头 字1231 2006-12-03 00:02:09
🙂Work the System 与 F_ck the 3 心文连博 字2171 2006-12-02 19:55:03
🙂分析的好,送花 木头 字0 2006-12-03 00:09:37